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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脂校園血案後,趕快教會孩子九條自我保護法則

4月27日18時10分許, 米脂縣第三中學學生放學途中遭犯罪嫌疑人襲擊, 造成19名學生受傷(14女5男), 其中9人死亡。

嫌疑人:趙某某, 男, 漢族, 1990年1月20日生, 戶籍米脂縣城郊鎮趙家山村155號。 經初步審訊, 犯罪嫌疑人交代其在米脂三中上學時受同學欺負, 遂記恨學生, 持匕首殺人。

家長不可能每天都看著自己的孩子, 但需要教會孩子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 儘量避免受到傷害或者傷害別人。

1、給孩子的穿戴和學習用品儘量低調, 不要過於招搖。

2、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去挑逗比較霸道和強悍的同伴;在學校不主動與同學發生衝突, 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3、教育孩子上下學和活動時盡可能結伴而行;獨自出去找同學玩時, 不要走僻靜、人少的地方;不要天黑再回家, 放學不要在路上貪玩, 按時回家。

4、如果侵犯者偷你孩子的東西, 就給孩子要帶到學校去的學習、生活用具上貼上姓名。

這樣有利於證明這些物品都是屬於你的孩子的, 甚至可能起到防止侵犯的作用。

5、教育孩子, 如果他在某些方面與別人不一樣, 這也沒有什麼關係。 儘早地讓孩子明白這一點, 孩子會形成堅實的自我價值感, 會認同自己, 感到自己也同樣值得尊重。

6、讓孩子參加自衛訓練。 你也許並不希望孩子對侵犯者實施身體上的報復, 但情況一旦惡化, 讓孩子有自我保護的能力總是好的。 這些訓練還可以大大提高孩子的自我尊嚴, 減小他成為受欺負者的可能。

7、如果欺負僅僅是口頭或網路上的, 告訴你的孩子不要理會那個侵犯者。 有時侯, 侵犯者在得不到回應或是被欺負者並未因此而擔驚受怕的情況下, 他們往往會失去興趣, 事情就過去了(當然, 但願他們不是繼續去搜尋下一個目標)。

如果情形繼續, 讓你的孩子告訴侵犯者, 他給別人帶來的感受是什麼, 並且要求他停止他的粗暴行為。 有些侵犯者面臨挑戰時, 會收斂和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8、如果遇到校園欺淩, 首先可以大聲警告對方, 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 會受到法律紀律嚴厲的制裁, 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 (幼稚園的兒童可以說:你為什麼打我, 你這樣做是壞孩子。 )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大聲告訴周圍的老師同學關注欺淩者的行為, 二是欺淩者大都知道自己的行為不對,

心虛, 洪亮的聲音可以起一個震攝作用。 如果對方還是繼續欺淩行為的話, 應適當自衛, 而不是忍受挨打。

自衛的原則不是以暴制暴打回去, 而是同樣起一個震攝作用, 以行動告訴對方我們不是軟弱可欺的。 一般欺淩者都欺軟怕硬, 若看到欺負物件奮起反抗, 多會心虛停止攻擊行為, 而如果被欺負者默默忍受, 反而會讓他更加得意忘形, 從而持續攻擊行為, 直到達到目的為止。 如果反抗後對方仍未停止攻擊, 應該在自衛的同時大聲呼救求助, 並且尋找機會逃走, 保護好自身安全是最重要的。

9、如果遇到校園暴力, 一定要沉著冷靜, 採取迂回戰術, 盡可能拖延時間。 當他在公共場合受到一群人脅迫的時候, 應該採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態度,這種辦法會免去一些麻煩。真正等到事情發生之後,到了一個封閉場所裡面就比較難辦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話,可能會遭來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應該採取向路人呼救求助的態度,這種辦法會免去一些麻煩。真正等到事情發生之後,到了一個封閉場所裡面就比較難辦了。如果呼救或者反抗的話,可能會遭來更加激烈的一些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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