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人民陪審員法草案二審 人民陪審員或將參審死刑案件

中青線上北京4月25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 王亦君)今天上午, 人民陪審員法(草案)二審稿(以下簡稱草案二審稿)提請十三屆全國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二審, 草案進一步擴大了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範圍, 增加規定死刑案件和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草案一審稿規定了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的範圍, 草案在人民陪審員參加三人合議庭的基礎上增設七人合議庭。 在三人合議庭中, 不區分事實審與法律審, 人民陪審員與法官有同等權利;對一些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

人民陪審員在法官的指引下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 不審理法律適用問題。 草案進一步明確七人合議庭的案件參審範圍, 並作了類型化處理, 第一類是社會影響重大的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刑事案件;第二類是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益訴訟案件;第三類是其他涉及征地拆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在做草案二審稿說明時表示, 草案一審後, 有的常委委員、地方、部門、社會公眾和學者建議進一步擴大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範圍, 增加規定死刑案件和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 建議在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中增加“案情複雜, 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的”, 同時建議將“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修改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並增加“其他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 ”

據介紹, 根據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5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發佈《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開始了新一輪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 兩年多來, 各試點法院積極擴大選任範圍、完善參審機制、合理區分事實審和法律審、健全保障機制,

試點工作成效顯著。 在試點過程中, 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提出, 制定一部專門的人民陪審員法, 既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必然要求, 也是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功能作用的客觀需要。 特別是經過兩年多試點, 各地法院已經探索出許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其中所涉重點難點問題也基本形成共識, 立法條件已經具備。

責編:齊琪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