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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元!榆林鄉鎮機關灶公務接待伙食費有標準!

“公務接待就餐人員按照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的標準繳納伙食費。 宣導創建專門的鄉鎮機關灶二維碼, 採用二維碼等移動支付方式繳納伙食費。 ”

日前, 陝西榆林市紀委、監委聯合財政局、審計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辦共同出臺《規範全市鄉鎮機關灶管理的指導意見》, 從公務接待、會議用餐、幹部用餐、賬務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作出規定, 用明確的制度規定提早堵住基層腐敗“漏洞”。

《意見》堅持“有利公務、嚴格標準、務實節儉、高效透明”的原則, 明確全市各級機關幹部下基層一般在鄉鎮機關灶與鄉鎮幹部職工同標準用餐, 不得上煙上酒, 嚴禁同城接待。 鄉鎮機關公務接待嚴格執行三項制度、履行八項流程。 嚴格接待公函制度, 不持有接待公函的來客, 鄉鎮機關灶一般不予接待, 確因工作臨時變化或其它原因沒有攜帶公函的, 來客需說明情況,

在1個月內向鄉鎮補回接待公函。 接待對象按照規定定額繳納伙食費。 此外, 還要求建立鄉鎮機關灶專門賬務, 日清月結月公示, 接受幹部群眾監督。 意見還著重強調了財政、審計檢查, 以及對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實施“一案雙查”等。

來源 榆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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