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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畢業生,怎樣報名?何時錄取?這份中職招生工作指南速速收藏!

為做好2018年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 近日, 市教委印發了《2018年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都有哪些內容, 快跟小育一起來看看吧~

經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 並在主流媒體上公示的中等職業學校及經市教委批准可以開展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高等職業學院, 可開展中職招生工作。 經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 可以開展跨省招生工作。

1跨省招生計畫

①市內學校跨省招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精神, 跨省招生工作統一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

經教育部審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職學校, 要將招生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及時函告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 並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 跨省招生學校應在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籌下, 加強招生管理, 規範招生行為, 完成跨省招生任務。

“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除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外)可跨省招生。

跨省招生學校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部門加蓋公章的錄取名冊到重慶市中職招辦審核後到重慶市教委進行新生註冊。

“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一體化培養試點專案、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以下簡稱“3+4”)以及公費幼師培養試點項目(以下簡稱“公費幼師”)不得跨省招生。

凡教育部未下達跨省招生計畫的學校不得跨省招生。

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含3年制和5年制)均不得跨省招生。

市內中職學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學生和經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轉入我市中職學校的學生, 如參加我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必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重慶市高考報名有關管理規定。 嚴禁中等職業學校參與“高考移民”行為。

②市外學校來渝招生。 市外學校來渝招生, 在重慶市中職招辦的組織安排下,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在渝招生計畫和招生對象執行,

要將招生物件、招收專業、學制和收費標準等情況報重慶市中職招辦備案, 並辦理錄取手續。

凡教育部未下達在渝招生計畫的市外中職學校,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學校不得允許其開展招生宣傳和組織招生。

2市內招生計畫

重慶市各類中職學校招生計畫由市教委下達後, 由重慶市中職招辦統一組織實施。

1

招生對象

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及適齡社會青年。

在校非畢業年級初中學生不得報讀(藝術類除外)。

2

報名條件

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②身心健康。

3

其它要求

①報考教育類專業(含3年制和5年制)的學生應為市內應屆初中畢業生。

②報考醫藥衛生類專業的學生, 應符合醫藥衛生類招生學校的要求。

③報考藝術、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 如學校要求術科加試, 學生應當參加加試並達到要求。

④藝術類中職學校的藝術專業招收初中在校生或小學四、五、六年級學生的招生辦法, 仍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05年藝術類中職學校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教職成〔2005〕17號)執行。

⑤報考 “3+4”和“公費幼師”的考生, 應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初中學籍, 並在4月23-25日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分類報名中填報“3+4”或“公費幼師”意向志願, 且參加重慶市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的市內應屆初中學生。

⑥報考“五年制”志願的學生, 應為參加重慶市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的市內應屆初中學生。

⑦報考“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的學生應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一)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採集

繼續堅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普職聯動”,實施“一生一號一卡”,用一張資訊卡統一採集重慶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統一編制初中畢業生的考號。此項工作由市教委基教處牽頭,職成教處配合,採取“先合後分”的方式進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基礎資訊採集工作,由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採集本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然後根據普通高中和中職教育招生特點和需要,共用有關資料資訊。

(二)考號管理和編排辦法

重慶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的號源管理和號碼編排由基教部門負責。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報讀中職學校的號碼編排由中職招生機構負責。

考號的編排規則是:報名號共10位,第1位為年號(年號的最後一位元數字,2018年統一定為“8”);第2、3位為區縣代碼;第4、5位為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第6至10位元為順序號。畢業學校代碼按基教部門建立的代碼庫編制,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報名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其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統一編為“99”。

中職招生報名及志願填報工作分三次進行。

1

第一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第一次報名實行普職不兼報的辦法(“3+4”和“公費幼師”除外),即凡報普通高中的學生不得報中職學校,報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得報普通高中。

填報“3+4 ”志願的考生,可兼報“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普通高中(含參與聯招的普通高中)志願及中職其他志願;填報“公費幼師”志願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高中,聯招區縣的可兼報聯招。

◆報名地點:初中畢業生就讀學校(“3+4”和“公費幼師”志願實行網上填報,符合“3+4”或“公費幼師”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2018年6月1日9:00至6月8日18:00間登錄“重慶市中職招生網上錄取系統”(http://zzb.cqzk.com.cn/),按系統提示填報學校及專業志願)。

◆報名對象:應屆初中畢業生。

◆工作職責: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

2

第二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報名地點: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或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報名。

◆報名對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

第三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報名地點:第一次、第二次已報名採集了基礎資訊的學生可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所報讀的中職學校填報志願,也可自行在網上填報志願。第一次、第二次未報名的往屆生或同等學力者須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採取網路填報方式採集資訊並填報志願。

◆報名對象:第一次、第二次僅採集了報名資訊而未填報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未被其它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其他往屆生和同等學力者。

◆報名資格審查:應屆生憑准考證、身份證報名,往屆生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影本報名。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中職學校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的有效憑證。對往屆生在新生註冊時,招生學校在驗明身份證原件基礎上,向重慶市中職招辦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影本。

◆填報學校:第二次錄取工作結束後,在第三次報名前,由重慶市中職招辦統一公佈未錄滿招生計畫的學校名單,學生據此報名和填報志願。

◆對已錄取學生的處理辦法:已被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中:被“3+4”或“公費幼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其它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被“五年制”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其它中職學校錄取。

如經錄取後又確需改報其他中職學校的,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接受學生報名的中職學校,可先行採集這部分學生改報志願的資訊,但必須告知學生已被某校錄取的情況(重慶市中職招辦將在網上公佈第二次錄取情況,供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和中職學校查詢),原錄取學校必須退檔,其所改報的志願才能生效。

◆資料上報:第三次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報名的學生,其報名資料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在重慶市中職招辦公佈的網址進行報送。對在學校報名的學生,由中職學校按重慶市中職招辦的統一要求在網上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志願設置

今年中職招生志願共設四個批次。

◆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批次(含“公費幼師”):“3+4”試點院校志願和“公費幼師”試點院校志願;

◆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

◆中職第一批:市級重點及以上中職學校志願;

◆中職第二批:達標以上中職學校志願(含教育部下達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職學校)。

志願填報及錄取順序

①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批次設2個順序學校志願,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願;

②“公費幼師”培養只有1個學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

③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設1個學校志願,每個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④中職第一批設2個學校順序志願,每一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⑤中職第二批設2個學校順序志願,每一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錄取工作按批次和學生志願順序進行,當學生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後面各批次所有志願自然失效。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生源學校和招生部門,認真做好學生志願填報工作,充分尊重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重慶市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必須由學生本人填寫並經本人簽字。學生志願一經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指定填報志願或限制學生選報志願,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懲處。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管理辦法,在輸入微機後封存備查,指定專人管理,確保完整真實和管理有序。

重慶市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工作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中職招生不單獨組織升學考試。報考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含“公費幼師”)批次、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和中職一批、中職二批學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往屆生除外)。

對報考“3+4”和“公費幼師”的考生考試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準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檔相關要求執行,考試試卷統一送聯招考試閱卷場集中閱卷。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要加強與基教科的溝通、協調,確保報讀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志願(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學校與本科院校對口貫通“3+4”、“公費幼師”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和中職學校的應屆初中學生的成績能及時、準確地輸入中職招生成績庫。報讀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志願(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公費幼師”除外)、三·二分段制)的考生成績,由其參考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後方有效。

教育類專業的面試,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術科加試,其面試和術科加試工作由有關中職學校自行組織。凡組織學生面試和術科加試的中職學校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新生入學後,各中職學校應結合專業要求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今年中職招生錄取工作分三次進行,市外來渝招生學校只參加第三次錄取。

(一)錄取物件

①第一次錄取物件為在6月1日9:00—6月8日間在“重慶市中職招生網上錄取系統”填報了有效“3+4”或“公費幼師”志願的學生;

②第二次錄取對象為第一次報名且填報了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

③第三次錄取及註冊對象為所有到校就讀中職的學生。

(二)錄取方式

第一次、第二次錄取採用遠端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市中職招辦統一列印,並通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發放到招生學校。

第三次錄取與新生學籍註冊工作一併進行。由招生學校到重慶市中職招辦設立的錄取現場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由重慶市中職招辦列印並發放錄取通知書和新生註冊名冊(已退檔的除外)。

(三)錄取原則

按照學校錄取批次、招生計畫、志願順序和學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出檔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錄取分數線

“3+4”、“公費幼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錄取分數線由重慶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後執行(其中,“3+4”和“公費幼師”最低送檔分數線參照當年聯招錄取最低送檔分數線劃定;教育類專業(3年制)參照教育類(5年制)錄取分數線劃定)。其它中職學校實行註冊入學。

(五)錄取及投檔

1

第一次錄取:由重慶市中職招辦按照分校分專業招生計畫,對成績達到最低送檔分數線的考生原則上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並依據其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一次錄取結束後,仍有計劃缺額的學校,可進行二次志願徵集,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

二次志願徵集結束後,由重慶市中職招辦根據考生二次徵集志願,對成績達到最低送檔分數線的考生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並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4”、公費幼師在全市高中階段招生提前批實施錄取,已被“3+4”、公費男幼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願不再投檔,不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2

第二次錄取:對達標及以上中職學校可按招生計畫的120%投檔(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除外),並按招生計畫錄取,超計畫部分應按招生計畫退檔;

3

對第二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畫的中職學校,第三次錄取按實際缺額計畫執行,錄滿為止;對國家級重點、市級重點中職學校需要超計畫錄取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主管部門初審,經市教委批准後執行。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中職段招生必須嚴格按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畫執行,可按招生計畫的130%投檔(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除外),未經市教委同意,任何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計畫和專業招生。

(六)錄取通知書

中職學校統一使用由重慶市中職招辦印製並蓋有“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嚴禁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職學校自行印製錄取通知書,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懲處。

往期精彩回顧

⑦報考“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的學生應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一)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採集

繼續堅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普職聯動”,實施“一生一號一卡”,用一張資訊卡統一採集重慶市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統一編制初中畢業生的考號。此項工作由市教委基教處牽頭,職成教處配合,採取“先合後分”的方式進行,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基礎資訊採集工作,由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採集本區縣應屆初中畢業生資訊,然後根據普通高中和中職教育招生特點和需要,共用有關資料資訊。

(二)考號管理和編排辦法

重慶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的號源管理和號碼編排由基教部門負責。往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報讀中職學校的號碼編排由中職招生機構負責。

考號的編排規則是:報名號共10位,第1位為年號(年號的最後一位元數字,2018年統一定為“8”);第2、3位為區縣代碼;第4、5位為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第6至10位元為順序號。畢業學校代碼按基教部門建立的代碼庫編制,應屆初中畢業生之外的報名就讀中職學校的學生其畢業中學學校代碼統一編為“99”。

中職招生報名及志願填報工作分三次進行。

1

第一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第一次報名實行普職不兼報的辦法(“3+4”和“公費幼師”除外),即凡報普通高中的學生不得報中職學校,報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得報普通高中。

填報“3+4 ”志願的考生,可兼報“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普通高中(含參與聯招的普通高中)志願及中職其他志願;填報“公費幼師”志願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高中,聯招區縣的可兼報聯招。

◆報名地點:初中畢業生就讀學校(“3+4”和“公費幼師”志願實行網上填報,符合“3+4”或“公費幼師”報名條件的考生應在2018年6月1日9:00至6月8日18:00間登錄“重慶市中職招生網上錄取系統”(http://zzb.cqzk.com.cn/),按系統提示填報學校及專業志願)。

◆報名對象:應屆初中畢業生。

◆工作職責: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基教科牽頭,職成教科配合。

2

第二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報名地點: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或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報名。

◆報名對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

3

第三次報名及志願填報

◆報名地點:第一次、第二次已報名採集了基礎資訊的學生可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所報讀的中職學校填報志願,也可自行在網上填報志願。第一次、第二次未報名的往屆生或同等學力者須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採取網路填報方式採集資訊並填報志願。

◆報名對象:第一次、第二次僅採集了報名資訊而未填報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未被其它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其他往屆生和同等學力者。

◆報名資格審查:應屆生憑准考證、身份證報名,往屆生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影本報名。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中職學校要嚴格審查學生報名的有效憑證。對往屆生在新生註冊時,招生學校在驗明身份證原件基礎上,向重慶市中職招辦提供證明其身份的相關材料影本。

◆填報學校:第二次錄取工作結束後,在第三次報名前,由重慶市中職招辦統一公佈未錄滿招生計畫的學校名單,學生據此報名和填報志願。

◆對已錄取學生的處理辦法:已被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改報其他學校。其中:被“3+4”或“公費幼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其它高中階段學校錄取,被“五年制”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其它中職學校錄取。

如經錄取後又確需改報其他中職學校的,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或接受學生報名的中職學校,可先行採集這部分學生改報志願的資訊,但必須告知學生已被某校錄取的情況(重慶市中職招辦將在網上公佈第二次錄取情況,供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和中職學校查詢),原錄取學校必須退檔,其所改報的志願才能生效。

◆資料上報:第三次在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報名的學生,其報名資料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在重慶市中職招辦公佈的網址進行報送。對在學校報名的學生,由中職學校按重慶市中職招辦的統一要求在網上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另行規定。

志願設置

今年中職招生志願共設四個批次。

◆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批次(含“公費幼師”):“3+4”試點院校志願和“公費幼師”試點院校志願;

◆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貫制”志願;

◆中職第一批:市級重點及以上中職學校志願;

◆中職第二批:達標以上中職學校志願(含教育部下達的市外在渝招生的中職學校)。

志願填報及錄取順序

①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批次設2個順序學校志願,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願;

②“公費幼師”培養只有1個學校志願和1個專業志願;

③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設1個學校志願,每個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④中職第一批設2個學校順序志願,每一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⑤中職第二批設2個學校順序志願,每一學校設1個專業志願。

錄取工作按批次和學生志願順序進行,當學生已被上一批次學校錄取,後面各批次所有志願自然失效。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生源學校和招生部門,認真做好學生志願填報工作,充分尊重學生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重慶市初中畢業生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必須由學生本人填寫並經本人簽字。學生志願一經填定,任何人不得再作改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指定填報志願或限制學生選報志願,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懲處。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基礎資訊及志願資訊卡管理辦法,在輸入微機後封存備查,指定專人管理,確保完整真實和管理有序。

重慶市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工作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中職招生不單獨組織升學考試。報考中職與本科對口貫通“3+4”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含“公費幼師”)批次、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批次和中職一批、中職二批學生都必須參加初中畢業暨高中升學考試(往屆生除外)。

對報考“3+4”和“公費幼師”的考生考試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準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檔相關要求執行,考試試卷統一送聯招考試閱卷場集中閱卷。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職成教科要加強與基教科的溝通、協調,確保報讀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志願(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中職學校與本科院校對口貫通“3+4”、“公費幼師”分段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和中職學校的應屆初中學生的成績能及時、準確地輸入中職招生成績庫。報讀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志願(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公費幼師”除外)、三·二分段制)的考生成績,由其參考地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加蓋公章後方有效。

教育類專業的面試,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術科加試,其面試和術科加試工作由有關中職學校自行組織。凡組織學生面試和術科加試的中職學校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新生入學後,各中職學校應結合專業要求組織學生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今年中職招生錄取工作分三次進行,市外來渝招生學校只參加第三次錄取。

(一)錄取物件

①第一次錄取物件為在6月1日9:00—6月8日間在“重慶市中職招生網上錄取系統”填報了有效“3+4”或“公費幼師”志願的學生;

②第二次錄取對象為第一次報名且填報了中職學校志願的學生;

③第三次錄取及註冊對象為所有到校就讀中職的學生。

(二)錄取方式

第一次、第二次錄取採用遠端網上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市中職招辦統一列印,並通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及時發放到招生學校。

第三次錄取與新生學籍註冊工作一併進行。由招生學校到重慶市中職招辦設立的錄取現場提出申請,經審核後,由重慶市中職招辦列印並發放錄取通知書和新生註冊名冊(已退檔的除外)。

(三)錄取原則

按照學校錄取批次、招生計畫、志願順序和學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出檔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錄取分數線

“3+4”、“公費幼師”、“五年制”、“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制”錄取分數線由重慶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後執行(其中,“3+4”和“公費幼師”最低送檔分數線參照當年聯招錄取最低送檔分數線劃定;教育類專業(3年制)參照教育類(5年制)錄取分數線劃定)。其它中職學校實行註冊入學。

(五)錄取及投檔

1

第一次錄取:由重慶市中職招辦按照分校分專業招生計畫,對成績達到最低送檔分數線的考生原則上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並依據其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一次錄取結束後,仍有計劃缺額的學校,可進行二次志願徵集,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

二次志願徵集結束後,由重慶市中職招辦根據考生二次徵集志願,對成績達到最低送檔分數線的考生按1:1比例進行一次性投檔,並依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4”、公費幼師在全市高中階段招生提前批實施錄取,已被“3+4”、公費男幼師試點院校錄取的考生,下一批次志願不再投檔,不再具備普通高中錄取資格。

2

第二次錄取:對達標及以上中職學校可按招生計畫的120%投檔(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除外),並按招生計畫錄取,超計畫部分應按招生計畫退檔;

3

對第二次錄取未完成招生計畫的中職學校,第三次錄取按實際缺額計畫執行,錄滿為止;對國家級重點、市級重點中職學校需要超計畫錄取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主管部門初審,經市教委批准後執行。中職與高職(專科)對口一體化培養中職段招生必須嚴格按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畫執行,可按招生計畫的130%投檔(教育類、醫藥衛生類和司法服務類專業除外),未經市教委同意,任何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計畫和專業招生。

(六)錄取通知書

中職學校統一使用由重慶市中職招辦印製並蓋有“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專用章”的錄取通知書。嚴禁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職學校自行印製錄取通知書,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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