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跟車闖杆271次 偷逃過路費22075元
一司機涉嫌盜竊罪被公訴
為偷逃過路費, 兩年內跟車闖杆271次。 男子崔某因涉嫌盜竊罪, 日前被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向海澱法院提起公訴, 並按最遠端駛入補繳通行費。
據檢察院指控, 2013年至2015年間, 被告人崔某駕駛小型轎車, 在北京市首都公路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所管高速公路上行駛期間, 採取跟車闖杆的方式, 在京藏高速清河收費站進京出口等地, 連續闖杆271次, 偷逃過路費共計22075元人民幣。
記者瞭解到, 被告人崔某所駕駛的小型轎車是其父親所有, 但平日都由崔某實際使用。
依據北京市公路條例第44條規定, 對不能提供通行卡的車輛, 按照最遠端駛入站到本站的距離收取通行費, 最後被告人崔某按所行駛路段全程足額補繳了通行費。
不僅如此, 崔某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目前, 此案已移送至海澱法院, 等待被告人崔某的是法律的審判。 海澱檢察院檢察官張蕊、閆國坤認為, 跟車闖杆不僅破壞了高速公路的正常營運秩序, 也對前車及本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