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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本分”盡不得

本分, 通俗的詞語解釋就是安分守已, 做好自己本身的責任和義務。 本分之人, 規規矩矩, 遵紀守法。 不過, 邪教組織“全能神”所說的“本分”可就大相徑庭了。

它在《十條新誡命》中說:“要守住你的本分, 你既信神就當為神的工作獻出你該獻的一切。 ”在“吃喝神話”中它又提出:“人的實行應該以吃喝神話第一, 神的託付第一, 盡本分第一……”

那麼, “全能神”組織中為什麼會多次提到“本分”, 它所說的“本分”到底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

奉獻款是“本分”。 奉獻款指的就是, 凡入教人員要繳納的錢款。 通俗一點說, 也就是“入教費”。 有資料表明, 正式成為“全能神”信徒, 需要交納2000元, 一年以後信徒應繳納年收入的10%作為奉獻款。 2011年底, “全能神”組織頭目趙維山提出:“以後貧窮人家就不要奉獻了, 富人家庭才可奉獻。 ”

乍一聽, 這趙維山還真是體恤“民情”。 可是, 從這句話的另一個側面, 也正是說明了,

只要入了教, 無論貧富你都是要交納“奉獻款”, 這是作為追隨者的“本分”。

隱秘工作是“本分”。 全能神是一個隱藏在地下的黑暗組織, 這一點, 它倒也有“自知之明”, 所以, “全能神”組織開展“工作”時也是鬼鬼崇崇, 見不得光。

既然見不得光, 那它最大的特點就是:隱秘工作,

特務手段。 “全能神”的每一個成員之間都使用代號。 為了約束入教的追隨者, 還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教會設立與接納原則”和“摸底鋪路細則”等。 文中提出:“我們的真名真住址最好對誰也不要公開, 這樣對誰都在好處, 對外不公開自己的姓名住址。 ”隱秘工作也是邪教組織要求的一項“本分”。

這也就是為什麼一旦被“全能神”組織拉入, 有些癡迷人員離家幾年或十幾年, 卻杳無音信——他們守著所謂的隱秘“本分”。

招攬人員是“本分”。 邪教離不開追隨者, 邪教人員的多少是滋養邪教生存的“土壤”。 “全能神”自然也不例外。 用邪教人員去發展更多的邪教人員, 擴大追隨者的數量無疑是邪教的一條“捷徑”。 “全能神”組織以“傳福音的智慧方式”“互通靈體”等告知追隨者如何拉人。

拒之不說是“本分”。 在一些的反邪案例中, 有很多“全能神”的邪教人員思想頑固, 面對挽救者苦口婆心的勸說, 卻什麼也不說。 在被邪教思想洗腦後, 這些邪教追隨者認為, 拒之不說就是“本分”。

那麼, “全能神”是如何讓這些邪教人員“死心塌地”地守著這些所謂的“本分”的呢?首先,

如果有人一旦加入“全能神”, 邪教組織一定會免費發放一些書籍、影像, 灌輸一些所謂“神”的思想, 比如, 什麼“傳福音, 女基督”之類的, 抬出一個理想的“真神”, 讓追隨者“誠服”;再以傳教的名頭, 給一些邪教人員發放補助, 規定:“凡是盡本分的, 每月20天以上, 照顧生活開支50元至70元。 盡本分10至20天的, 照顧30至50元”, 以“盡本分”之說來深套這些追隨者。 要知道這樣的小恩小惠, 其實就羊毛出在羊身上, 都是追隨者自己口袋裡的錢。 而對一些中途想撤退的人員, 它就會以發毒誓, 寫保證書, 進行暴力恐嚇等等來相要脅, 以此來發展它的黑暗勢力。

邪教思想惡如毒瘡, 我們一定要隨時擦亮眼睛。 切不可守著這樣的“本分”,淪為它們斂財、泄欲、破壞和諧社會的工具。

切不可守著這樣的“本分”,淪為它們斂財、泄欲、破壞和諧社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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