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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15日公佈直升名單!2018深圳中考直升生推薦方案出爐!

沒錯!2018年5月9日至15日公佈直升名單!比去年公佈的早好多!(2017年是6月26日至7月3日公佈擬錄直升生公示名單)

深招辦〔2018〕81號

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關於加強我市2018年

中招直升生推薦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區(新區)教育行政部門, 各有關中學: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深教〔2018〕170號)精神, 今年繼續在部分學校實行直升生推薦工作。 現就加強今年我市中招直升生推薦工作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強管理, 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一)直升生考核推薦工作是我市中考中招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各有關學校須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運作;各學校要按市招考辦的部署, 根據本校的實際, 制定2018年直升生考核、選拔推薦工作方案, 方案需包括選拔直升生的具體條件、考核辦法、直升生推薦名單產生的工作程式和方法、學校直升生選拔考核工作機構和監督機構的構成等。

方案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 並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於4月25日前報市招考辦。 市直屬學校直接報市招考辦。

(二)各學校的直升生選拔推薦工作方案報市招考辦備案後須在校園網及學校公告欄內公開。

(三)各學校需成立由校長、招生部門、監察部門、班主任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 集體研究決定推薦方案、擬錄名單等重大事項。

(四)直升工作必須堅持學生自願的原則,選拔推薦過程必須公開、公平、公正。 不得將不符合直升基本條件、品德和學業成績並不優秀的學生錄為直升生, 也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接受直升,

嚴禁用承諾在高一分班給予照顧等手段向學生及家長施壓, 嚴禁擅自改變國家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學計畫, 變相逼迫成績優秀學生接受直升。 凡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的, 將通報批評, 取消學生的直升生資格, 並追究學生所在學校校長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因學校行為不當, 引發不良後果的, 校長要承擔全部責任。 直升生考核選拔工作中違反廉潔規定的, 轉交監察部門處理。

(五)為加強管理,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區屬學校的直升生推薦名單審核把關, 並在有關學校的《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直升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2)上蓋章確認。

(六)為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請各直升生推薦學校於4月25日前將參與直升生推薦審核的校長、初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人、監察部門負責人的名單及簽名模版(附件3)報送市招考辦備案。

(七)為提高直升生工作的信譽和品質, 凡被推薦直升的學生, 不再填報中考志願, 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 但必須參加中考, 其成績由市招考部門存檔備查, 同時作為學校直升生推薦工作品質的考核依據。

(八)市招考辦將對各學校直升生選拔考核工作進行抽查, 並將學校推薦的直升生名單通過深圳招考網向社會公示一周, 受理有關投訴, 接受社會監督。

二、推薦範圍、比例和條件

(一)範圍

省一級公辦普通中學可以推薦具有本校學籍的優秀初中畢業生直升到本校高中就讀。 按照市教育局檔規定,

2018年具有招收直升生資格的學校嚴格控制在2012年確定的學校範圍內, 不再增加。

(二)比例

以本校2018年中畢業生人數為基數, 直升生比例不超過10%。

(三)條件

1.直升生必須是具有我市戶籍或是享受市政府優惠政策子女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直升生必須是全面發展、品學兼優, 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為A。

三、報送工作流程安排

(一)報送名單及材料

各學校於4月25日前將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報市招考辦:

1.直升生推薦工作方案。

2.《直升生推薦審批表》和《直升生推薦名單匯總表》。 區屬學校的《直升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需加蓋區教育行政部門的公章。 屬於享受市政府優惠政策照顧物件子女, 還需附上有關證件或證明影本(影本須由學校驗核人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

3.學校推薦直升生的校長辦公會議紀要及會議記錄原件。

4.學校擬推薦名單公示公告及在校內公告欄公示的照片。

學校於5月8日領回經我辦審核同意的《直升生推薦名單》。

(二)公示名單

各學校於5月9日至15日將經我辦審核同意的擬錄取直升生名單在本校公示,並在公示欄內公佈我辦監督電話:82181999,電子郵箱:szzb-zk@sz.edu.cn,傳真:82294042,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三)錄入名單

各學校於5月17至18日將公示後無異議的擬錄取直升生名單錄入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

系統相關操作功能於5月18日上午10時開通,19日下午4時關閉。

(四)列印名單

各學校於5月19日上午10:00起開始上網列印《直升生錄取名單》(一式二份)並蓋章後,於5月23日前報送我辦。

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直升生推薦審批表(式樣,各學校可自行複印)

2.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直升生推薦名單匯總表(式樣,各學校可自行複印)

3.深圳市2018年中招直升生推薦工作負責人名單及簽名模版

3.學校推薦直升生的校長辦公會議紀要及會議記錄原件。

4.學校擬推薦名單公示公告及在校內公告欄公示的照片。

學校於5月8日領回經我辦審核同意的《直升生推薦名單》。

(二)公示名單

各學校於5月9日至15日將經我辦審核同意的擬錄取直升生名單在本校公示,並在公示欄內公佈我辦監督電話:82181999,電子郵箱:szzb-zk@sz.edu.cn,傳真:82294042,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三)錄入名單

各學校於5月17至18日將公示後無異議的擬錄取直升生名單錄入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統。

系統相關操作功能於5月18日上午10時開通,19日下午4時關閉。

(四)列印名單

各學校於5月19日上午10:00起開始上網列印《直升生錄取名單》(一式二份)並蓋章後,於5月23日前報送我辦。

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直升生推薦審批表(式樣,各學校可自行複印)

2.深圳市2018年高中階段學校招收直升生推薦名單匯總表(式樣,各學校可自行複印)

3.深圳市2018年中招直升生推薦工作負責人名單及簽名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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