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張通緝令, 十萬雪花銀。 莫道圖像糙, 中有聚寶盆。
01
如果一個人的照片上了牆, 並且是黑白照片, 那麼……
嗯, 也未必是開追悼會, 還有可能是被通緝。
當然, 隨著科技的普及, 如今海捕文書也與時俱進, 從黑白變成了彩照, 有的甚至還相容美顏效果, 儘量照顧到了人民群眾尤其是女群眾對美好形象的嚮往。 這種條件下, 如果上牆的照片還是飽含當年一代身份證的氣質, 那恐怕只能從自身找原因了。
只不過, 有的照片似乎過於美(失)顏(真), 比如說這個……
簡直是通緝界的一股清流好伐!原來美顏也能很社會!
然而, 諾維斯基有點小擔心, 如果她隨身帶瓶卸妝油, 那這通緝令照片還好使嗎?
哈哈, 開個玩笑。 相信以警方的專業素質, 就算不靠照片, 也能布下天羅地網, 把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
只不過, 在古代, 通緝令照片這事兒, 可是個大問題。
古代沒有照相機, 也沒有陳老師, 人的圖像主要靠畫, 發通緝就是“畫影圖形”。 也就是說, 通緝令上的圖片跟真人像不像, 關鍵要看畫師的水準。
水準如何?咱們不評價藝術, 只用事實說話:古時挨過通緝的伍子胥、張儉、曹操這些名人, 誰被官府發現或群眾扭送了?《水滸》裡一百零八將,
這就奇了怪了。 按說像魯智深、李逵這樣面貌特徵明顯的, 怎麼也不至於畫得讓人認不出來, 那時候的畫功, 真的這麼差嗎?
02
其實, 古代畫師的畫功, 根本不是問題。 在十九世紀法國達蓋爾發明銀版攝影法之前, 達蓋爾的旗幟主要靠繪畫來表現, 千百年的傳承精進, 別管是自畫還是偷畫, 單人還是群人, 畫師都能畫得栩栩如生。
說句不好聽的, 人家連形象到毛孔具體到表情的春宮圖都能畫像, 還能畫不像你區區一個穿衣服的通緝犯?
但事實上, 通緝犯真畫得像嗎?
咱不說小說中的魯智深李逵, 單說宋朝時有個叫吳皋的哥們兒, 他幹了票綁劫案, 事發在逃, 遭到了通緝。 海捕文書發下了一陣子, 官府和群眾沒抓到人, 這哥們兒自己找上門了——他看到到處張貼的通緝畫像, 覺得實在太不像自己, 不像到沒法忍!為挽救形象, 乾脆捨身投案, 並鄭重提出:人可以讓你抓,
這得不像到什麼程度?
畫得如此不像, 按圖索驥自然難以抓到正主, 反而經常會抓錯人。
南宋末期, 福州有個姓林的小夥子走在街上, 被幾個蒙古兵摁住了, 畫影圖形對照一番, 認定他是通緝犯文天祥, 於是直接銬上帶走。
小林子大呼冤枉:“我不是文天祥啊!”
官府衙役怒了:“你跟海捕文書上的畫像長得一樣,還強嘴?你說你不是文天祥,那你證明一下你是你!”
小林子:……
您看看,這倒楣的畫影圖形,比照著它,要麼抓不到人,要麼抓錯了人。
也就是說,古時候通緝令上的相片,畫得跟本人並不像!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古代畫師的水準沒有問題,卻偏偏都畫出些根本不像本人的通緝畫,這卻是為何?
03
萬物皆有縫隙,那是套路弄出來的地方。
古代的海捕文書,有一個暗含條件:
“賞千金,封萬戶侯”。
海捕文書上除了指明對象,還會標注懸賞,如有社會壯士將案犯抓獲扭送,官府是會予以獎勵的。按照宋朝的記載,賞錢高達“三千貫”,折合軟妹幣大概有兩百萬元,相當豐厚了。
這事兒越想越有意思。
本來,緝拿逃犯是捕快的本職工作,官府撥付的有辦案專項經費,就是讓他們捉賊用的。無奈古時捕快多是些刁滑之輩,抓個賭博查個花柳很積極,讓他們面對殺人越貨的凶徒,一準兒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
但案子遲遲不破,社會影響會很差,同時有損官府的公信力。衙門坐不住了,只得追加預算,列支懸賞資金,發動社會力量破案,給這些吃飯不幹事兒的捕快來補一補鍋。
這個時候,捕快又眼饞了。好嘛,我緝捕兇手就是正常工作,社會人員緝捕兇手就是立功領賞,哪有這樣的便宜事兒!肥兜兜的幾千貫大錢,官府的財政撥款,若是過手不沾手,任其流入社會,豈不是沒有盡到崗位職責!
那些人民群眾,還真想對照海捕文書,捉拿兇犯獲得懸賞?想得美吧你!畫工都是衙門聘請的,他的畫像通不通過審查,還不是老爺我說了算?
畫得不像?呵呵,要是畫得太像,人人都能緝凶了,我還哪有運作空間?專門畫個讓你們對不上的,人人都抓瞎,誰也別想拿到賞錢!
畫得對不上,抓錯人怎麼辦?呵呵,抓錯就抓錯嘛,人抓進來,咱們的審查權就有變現途徑了。收拾他幾天,別管對錯,他敢不服軟?敢不打點打點?反正又不存在國家賠償,到時無罪釋放,他就感恩戴德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那還怎麼破案?呵呵,在衙門混的,誰還不認識幾夥社會人啊。我把真實影像透個線索給他們,讓他們去抓人。抓不到也不是我的責任;若是抓到了,領了賞,還敢不孝敬回來?反正這賞錢是肉爛在鍋裡,我幹嘛不找一份兒給回扣的!
04
這事兒再想想,更有意思了。
作為捕快而言,本職工作沒幹好,不怕,有公共財政兜底,還有社會力量補台,自己又能從中做點手腳,大有外快可撈。
既然這樣,我還幹什麼本職工作啊!
做事不如做勢。既然有這個機制,我完全可以把公務事情交給社會力量來做嘛。這樣能當上甩手掌櫃,不用受累幹活承擔責任,還可以借招標擇優之機躺拿管道費,並且時不時再透露資訊搞點外快,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只不過,衙門資金就這麼點,您這兒謔謔痛快了,別的那麼多需要用錢的地方怎麼辦?
怎麼辦?
多漲點、多收點、多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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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子大呼冤枉:“我不是文天祥啊!”
官府衙役怒了:“你跟海捕文書上的畫像長得一樣,還強嘴?你說你不是文天祥,那你證明一下你是你!”
小林子:……
您看看,這倒楣的畫影圖形,比照著它,要麼抓不到人,要麼抓錯了人。
也就是說,古時候通緝令上的相片,畫得跟本人並不像!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古代畫師的水準沒有問題,卻偏偏都畫出些根本不像本人的通緝畫,這卻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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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皆有縫隙,那是套路弄出來的地方。
古代的海捕文書,有一個暗含條件:
“賞千金,封萬戶侯”。
海捕文書上除了指明對象,還會標注懸賞,如有社會壯士將案犯抓獲扭送,官府是會予以獎勵的。按照宋朝的記載,賞錢高達“三千貫”,折合軟妹幣大概有兩百萬元,相當豐厚了。
這事兒越想越有意思。
本來,緝拿逃犯是捕快的本職工作,官府撥付的有辦案專項經費,就是讓他們捉賊用的。無奈古時捕快多是些刁滑之輩,抓個賭博查個花柳很積極,讓他們面對殺人越貨的凶徒,一準兒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
但案子遲遲不破,社會影響會很差,同時有損官府的公信力。衙門坐不住了,只得追加預算,列支懸賞資金,發動社會力量破案,給這些吃飯不幹事兒的捕快來補一補鍋。
這個時候,捕快又眼饞了。好嘛,我緝捕兇手就是正常工作,社會人員緝捕兇手就是立功領賞,哪有這樣的便宜事兒!肥兜兜的幾千貫大錢,官府的財政撥款,若是過手不沾手,任其流入社會,豈不是沒有盡到崗位職責!
那些人民群眾,還真想對照海捕文書,捉拿兇犯獲得懸賞?想得美吧你!畫工都是衙門聘請的,他的畫像通不通過審查,還不是老爺我說了算?
畫得不像?呵呵,要是畫得太像,人人都能緝凶了,我還哪有運作空間?專門畫個讓你們對不上的,人人都抓瞎,誰也別想拿到賞錢!
畫得對不上,抓錯人怎麼辦?呵呵,抓錯就抓錯嘛,人抓進來,咱們的審查權就有變現途徑了。收拾他幾天,別管對錯,他敢不服軟?敢不打點打點?反正又不存在國家賠償,到時無罪釋放,他就感恩戴德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那還怎麼破案?呵呵,在衙門混的,誰還不認識幾夥社會人啊。我把真實影像透個線索給他們,讓他們去抓人。抓不到也不是我的責任;若是抓到了,領了賞,還敢不孝敬回來?反正這賞錢是肉爛在鍋裡,我幹嘛不找一份兒給回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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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再想想,更有意思了。
作為捕快而言,本職工作沒幹好,不怕,有公共財政兜底,還有社會力量補台,自己又能從中做點手腳,大有外快可撈。
既然這樣,我還幹什麼本職工作啊!
做事不如做勢。既然有這個機制,我完全可以把公務事情交給社會力量來做嘛。這樣能當上甩手掌櫃,不用受累幹活承擔責任,還可以借招標擇優之機躺拿管道費,並且時不時再透露資訊搞點外快,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只不過,衙門資金就這麼點,您這兒謔謔痛快了,別的那麼多需要用錢的地方怎麼辦?
怎麼辦?
多漲點、多收點、多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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