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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通緝令,十萬雪花銀

01

一張通緝令, 十萬雪花銀。 莫道圖像糙, 中有聚寶盆。

01

如果一個人的照片上了牆, 並且是黑白照片, 那麼……

嗯, 也未必是開追悼會, 還有可能是被通緝。

當然, 隨著科技的普及, 如今海捕文書也與時俱進, 從黑白變成了彩照, 有的甚至還相容美顏效果, 儘量照顧到了人民群眾尤其是女群眾對美好形象的嚮往。 這種條件下, 如果上牆的照片還是飽含當年一代身份證的氣質, 那恐怕只能從自身找原因了。

只不過, 有的照片似乎過於美(失)顏(真), 比如說這個……

簡直是通緝界的一股清流好伐!原來美顏也能很社會!

然而, 諾維斯基有點小擔心, 如果她隨身帶瓶卸妝油, 那這通緝令照片還好使嗎?

哈哈, 開個玩笑。 相信以警方的專業素質, 就算不靠照片, 也能布下天羅地網, 把犯罪嫌疑人緝拿歸案。

只不過, 在古代, 通緝令照片這事兒, 可是個大問題。

古代沒有照相機, 也沒有陳老師, 人的圖像主要靠畫, 發通緝就是“畫影圖形”。 也就是說, 通緝令上的圖片跟真人像不像, 關鍵要看畫師的水準。

水準如何?咱們不評價藝術, 只用事實說話:古時挨過通緝的伍子胥、張儉、曹操這些名人, 誰被官府發現或群眾扭送了?《水滸》裡一百零八將,

幾乎個個挨過通緝, 有一個被抓的嗎?像魯智深、林沖、李逵, 都曾站在畫影圖形旁邊抻著腦袋看, 也沒被身邊群眾識別出來啊!

這就奇了怪了。 按說像魯智深、李逵這樣面貌特徵明顯的, 怎麼也不至於畫得讓人認不出來, 那時候的畫功, 真的這麼差嗎?

02

其實, 古代畫師的畫功, 根本不是問題。 在十九世紀法國達蓋爾發明銀版攝影法之前, 達蓋爾的旗幟主要靠繪畫來表現, 千百年的傳承精進, 別管是自畫還是偷畫, 單人還是群人, 畫師都能畫得栩栩如生。

說句不好聽的, 人家連形象到毛孔具體到表情的春宮圖都能畫像, 還能畫不像你區區一個穿衣服的通緝犯?

但事實上, 通緝犯真畫得像嗎?

咱不說小說中的魯智深李逵, 單說宋朝時有個叫吳皋的哥們兒, 他幹了票綁劫案, 事發在逃, 遭到了通緝。 海捕文書發下了一陣子, 官府和群眾沒抓到人, 這哥們兒自己找上門了——他看到到處張貼的通緝畫像, 覺得實在太不像自己, 不像到沒法忍!為挽救形象, 乾脆捨身投案, 並鄭重提出:人可以讓你抓,

但這畫像必須返工!

這得不像到什麼程度?

畫得如此不像, 按圖索驥自然難以抓到正主, 反而經常會抓錯人。

南宋末期, 福州有個姓林的小夥子走在街上, 被幾個蒙古兵摁住了, 畫影圖形對照一番, 認定他是通緝犯文天祥, 於是直接銬上帶走。

小林子大呼冤枉:“我不是文天祥啊!”

官府衙役怒了:“你跟海捕文書上的畫像長得一樣,還強嘴?你說你不是文天祥,那你證明一下你是你!”

小林子:……

您看看,這倒楣的畫影圖形,比照著它,要麼抓不到人,要麼抓錯了人。

也就是說,古時候通緝令上的相片,畫得跟本人並不像!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古代畫師的水準沒有問題,卻偏偏都畫出些根本不像本人的通緝畫,這卻是為何?

03

萬物皆有縫隙,那是套路弄出來的地方。

古代的海捕文書,有一個暗含條件:

“賞千金,封萬戶侯”。

海捕文書上除了指明對象,還會標注懸賞,如有社會壯士將案犯抓獲扭送,官府是會予以獎勵的。按照宋朝的記載,賞錢高達“三千貫”,折合軟妹幣大概有兩百萬元,相當豐厚了。

這事兒越想越有意思。

本來,緝拿逃犯是捕快的本職工作,官府撥付的有辦案專項經費,就是讓他們捉賊用的。無奈古時捕快多是些刁滑之輩,抓個賭博查個花柳很積極,讓他們面對殺人越貨的凶徒,一準兒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

但案子遲遲不破,社會影響會很差,同時有損官府的公信力。衙門坐不住了,只得追加預算,列支懸賞資金,發動社會力量破案,給這些吃飯不幹事兒的捕快來補一補鍋。

這個時候,捕快又眼饞了。好嘛,我緝捕兇手就是正常工作,社會人員緝捕兇手就是立功領賞,哪有這樣的便宜事兒!肥兜兜的幾千貫大錢,官府的財政撥款,若是過手不沾手,任其流入社會,豈不是沒有盡到崗位職責!

那些人民群眾,還真想對照海捕文書,捉拿兇犯獲得懸賞?想得美吧你!畫工都是衙門聘請的,他的畫像通不通過審查,還不是老爺我說了算?

畫得不像?呵呵,要是畫得太像,人人都能緝凶了,我還哪有運作空間?專門畫個讓你們對不上的,人人都抓瞎,誰也別想拿到賞錢!

畫得對不上,抓錯人怎麼辦?呵呵,抓錯就抓錯嘛,人抓進來,咱們的審查權就有變現途徑了。收拾他幾天,別管對錯,他敢不服軟?敢不打點打點?反正又不存在國家賠償,到時無罪釋放,他就感恩戴德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那還怎麼破案?呵呵,在衙門混的,誰還不認識幾夥社會人啊。我把真實影像透個線索給他們,讓他們去抓人。抓不到也不是我的責任;若是抓到了,領了賞,還敢不孝敬回來?反正這賞錢是肉爛在鍋裡,我幹嘛不找一份兒給回扣的!

04

這事兒再想想,更有意思了。

作為捕快而言,本職工作沒幹好,不怕,有公共財政兜底,還有社會力量補台,自己又能從中做點手腳,大有外快可撈。

既然這樣,我還幹什麼本職工作啊!

做事不如做勢。既然有這個機制,我完全可以把公務事情交給社會力量來做嘛。這樣能當上甩手掌櫃,不用受累幹活承擔責任,還可以借招標擇優之機躺拿管道費,並且時不時再透露資訊搞點外快,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只不過,衙門資金就這麼點,您這兒謔謔痛快了,別的那麼多需要用錢的地方怎麼辦?

怎麼辦?

多漲點、多收點、多罰點!

轉載請注明來源及作者 侵權必究

小林子大呼冤枉:“我不是文天祥啊!”

官府衙役怒了:“你跟海捕文書上的畫像長得一樣,還強嘴?你說你不是文天祥,那你證明一下你是你!”

小林子:……

您看看,這倒楣的畫影圖形,比照著它,要麼抓不到人,要麼抓錯了人。

也就是說,古時候通緝令上的相片,畫得跟本人並不像!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古代畫師的水準沒有問題,卻偏偏都畫出些根本不像本人的通緝畫,這卻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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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皆有縫隙,那是套路弄出來的地方。

古代的海捕文書,有一個暗含條件:

“賞千金,封萬戶侯”。

海捕文書上除了指明對象,還會標注懸賞,如有社會壯士將案犯抓獲扭送,官府是會予以獎勵的。按照宋朝的記載,賞錢高達“三千貫”,折合軟妹幣大概有兩百萬元,相當豐厚了。

這事兒越想越有意思。

本來,緝拿逃犯是捕快的本職工作,官府撥付的有辦案專項經費,就是讓他們捉賊用的。無奈古時捕快多是些刁滑之輩,抓個賭博查個花柳很積極,讓他們面對殺人越貨的凶徒,一準兒是牽著不走打著倒退。

但案子遲遲不破,社會影響會很差,同時有損官府的公信力。衙門坐不住了,只得追加預算,列支懸賞資金,發動社會力量破案,給這些吃飯不幹事兒的捕快來補一補鍋。

這個時候,捕快又眼饞了。好嘛,我緝捕兇手就是正常工作,社會人員緝捕兇手就是立功領賞,哪有這樣的便宜事兒!肥兜兜的幾千貫大錢,官府的財政撥款,若是過手不沾手,任其流入社會,豈不是沒有盡到崗位職責!

那些人民群眾,還真想對照海捕文書,捉拿兇犯獲得懸賞?想得美吧你!畫工都是衙門聘請的,他的畫像通不通過審查,還不是老爺我說了算?

畫得不像?呵呵,要是畫得太像,人人都能緝凶了,我還哪有運作空間?專門畫個讓你們對不上的,人人都抓瞎,誰也別想拿到賞錢!

畫得對不上,抓錯人怎麼辦?呵呵,抓錯就抓錯嘛,人抓進來,咱們的審查權就有變現途徑了。收拾他幾天,別管對錯,他敢不服軟?敢不打點打點?反正又不存在國家賠償,到時無罪釋放,他就感恩戴德了,還要什麼自行車!

那還怎麼破案?呵呵,在衙門混的,誰還不認識幾夥社會人啊。我把真實影像透個線索給他們,讓他們去抓人。抓不到也不是我的責任;若是抓到了,領了賞,還敢不孝敬回來?反正這賞錢是肉爛在鍋裡,我幹嘛不找一份兒給回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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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再想想,更有意思了。

作為捕快而言,本職工作沒幹好,不怕,有公共財政兜底,還有社會力量補台,自己又能從中做點手腳,大有外快可撈。

既然這樣,我還幹什麼本職工作啊!

做事不如做勢。既然有這個機制,我完全可以把公務事情交給社會力量來做嘛。這樣能當上甩手掌櫃,不用受累幹活承擔責任,還可以借招標擇優之機躺拿管道費,並且時不時再透露資訊搞點外快,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只不過,衙門資金就這麼點,您這兒謔謔痛快了,別的那麼多需要用錢的地方怎麼辦?

怎麼辦?

多漲點、多收點、多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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