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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強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

4月24日, 正值第18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即將來臨之際,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四川中心舉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四川中心共建合作協定》簽約儀式。

省法院副院長劉楠與審協四川中心主任李勝軍分別代表省法院和審協四川中心簽署《共建合作協定》。

劉楠在簽約儀式上表示, 為充分展現新時代智慧財產權審判事業的新進展、新風貌、新經驗、新成效,

積極推進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為核心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 努力為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省法院決定開展2018年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系列活動, 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劉楠介紹說, 2017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重要一年, 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也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攻堅之年。 全省法院以執法辦案為重心, 積極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 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體制改革, 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為服務我省創新發展大局, 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和科技強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認真履行審判職能, 充分發揮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導作用

2017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5140件, 較2016年的3607件增加了1533件, 增長了42.5%;審結4381件, 較2016年的3145件增加了1236件, 增長了39.3%。 一是充分發揮民事審判職能, 加大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

2017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4985件, 審結4241件, 結案率達到了85.08%。 全省法院通過加大民事保護力度, 特別是加大民事賠償力度, 增強對制假源頭、重複侵權、惡意侵權及群體侵權的打擊強度, 讓侵權者付出高額的侵權成本, 營造不敢侵權、不願侵權的法律氛圍。 如山特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訴葉維銳等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成都一間房教育諮詢有限公司訴肖鴻昌等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糾紛案, 法院分別判決侵權人向智慧財產權權利人賠償損失及合理開支640萬元、120萬元, 充分體現了對惡意侵權行為加大懲治力度的司法裁判引導作用。 二是有效發揮刑事審判職能, 嚴厲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
2017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148件, 審結134件, 結案率達到了90.54%。 全省法院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打擊力度, 依法嚴懲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行為, 有效發揮智慧財產權犯罪刑事懲罰的威懾作用。 如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針對假冒白酒注冊商標等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切身利益的犯罪行為, 結合被告人非法牟利的主觀故意, 在判處自由刑的同時, 高度重視財產刑的適用, 從經濟上剝奪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條件。 三是切實發揮行政審判職能, 監督和支持智慧財產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2017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7件, 審結6件, 與2016年基本持平, 較2015年的21件有明顯下降。 近兩年來,隨著法院不斷強化對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的司法審查職能,有效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我省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處於低位元運行狀態,體現出我省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智慧財產權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強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科學構建公正高效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全省法院自2014年開展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以來,全省的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統一審理。2017年,全省法院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努力構建“三級聯動、三審合一、三位一體”的智慧財產權審判新模式。2017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智慧財產權一審案件4257件,上訴632件,服判息訴率達到了85.15%;全省僅有1件智慧財產權案件進入再審;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機制在整合審判資源、統一裁判規則、提高審判質效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顯現。二是逐步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整體合力。全省法院依託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與公安、檢察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了常態化的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了工作合力。2017年,省法院與省工商局共同舉辦了“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與司法銜接座談會”,並邀請高校教師、律師代表參會,有力促進了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資訊共用、執法統一、協作配合。同時,我省各級法院分別與文化、農業、新聞出版等相關部門建立了智慧財產權糾紛聯動處理和委託調解機制,共同化解矛盾糾紛。2017年,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共調解結案401件,撤訴結案2360件,調解、撤訴率達到了65.11%,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優勢進一步體現。三是不斷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完善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對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公正裁判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我省法院積極探索建立技術鑒定、技術調查、技術諮詢與專家陪審相互協調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2017年,針對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中遇到的技術事實問題,省法院多次向我省智慧財產權審判技術專家庫中的技術專家發送《技術諮詢函》,技術專家對法院提出的相關技術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解答,並出具了《技術諮詢意見書》,有效幫助法院提升了技術類案件的審判質效。

充分發揮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引領作用,全力打造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高地

2017年1月4日,最高法院首次批復同意在成都、南京、蘇州、武漢四市的中級法院內,設立跨區域管轄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專門審判機構。這是自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三家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後,最高法院對智慧財產權跨區域管轄工作作出的又一新佈局。省法院迅速指導成都中院設立了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一是高規格組建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選址天府新區核心區域,在規格上高配,由成都中院副院長兼任庭長,配備兩名正處級副庭長,員額法官11名,法官助理、書記員15名以及立案、訴訟服務、法警、司法行政人員17名,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全省專利、植物新品種、電腦軟體等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設立,標誌著我省智慧財產權審判進入了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式集約化、人員專業化的新時代。二是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及引領示範作用,帶動提升全省智慧財產權審判水準,營造了良好的創新發展法治環境。2017年,該審判庭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2852件,較2016年增長了41.5%,占全省智慧財產權案件總數的55.49%;審結2266件,較2016年增加了516件,增長了29.49%。三是積極擴大審判庭的影響力。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遷入天府新區當天即開展了“審判庭開放日”活動,邀請黨政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高校師生、創新企業代表等旁聽案件庭審;該審判庭還與部分在川律師、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官員進行座談,充分展示了我省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信心和決心,積極回應國際社會對中國以及我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關注,有效擴大了審判庭的影響力。

全面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有效提升智慧財產權審判效率

2017年5月,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探索建立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可複製可推廣經驗成果”,並被確定為省內擴大試點的改革舉措之一。省法院高度重視該機制的推廣工作,採取多項措施在全省範圍內推廣該項經驗。一是制定《關於在全省法院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經驗成果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從推廣內容、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加強宣傳等多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經驗成果的工作舉措和要求,為確保經驗推廣工作有序推進並取得實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監督指導全省中級法院貫徹落實《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下發後,省法院及時監督指導全省各中級法院根據自身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推廣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明確具體任務、時間節點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並根據案件類型特點、結合審判實踐製作相應的配套材料---《訴訟要素表》和《應訴釋明表》。三是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在原有配套材料的基礎上,省法院又指導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製作了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裁判文書簡化範本,實現了裁判結果當庭宣判和裁判文書當庭送達的良好效果。四是有效提升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的審判效率。“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推廣”後,全省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效率明顯提升。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由2014年的146.72天縮短為2017年的115天;德陽中院僅用43天就審結了21件銷售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平均審理週期較2016年的123天縮短了80天;宜賓中院2017年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縮短為95天,相比2016年的123天有明顯下降;創造了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四川經驗和四川模式。

切實加強宣傳工作,積極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良好司法保護法治環境

四川省法院以“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為契機,積極組織全省法院開展一系列“智慧財產權宣傳周”活動,努力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良好司法保護法治環境。例如,省法院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我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成果,正確引導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價值判斷和司法導向,不斷擴大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的影響力。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通過開展“創新創造改變生活 智慧財產權競爭未來”等系列活動,持續提升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知名度;德陽中院通過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欄目全程宣傳報導李某某、毛某某銷售假“劍南春”“五糧液”等知名品牌白酒案,成功營造了“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良好氛圍。

大力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司法審判隊伍素質

隊伍建設是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基礎和保障,隊伍強則事業興。2017年,全省法院狠抓智慧財產權法官隊伍建設,全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通過開展專題培訓、在職培養、交流掛職、庭審觀摩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準,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智慧財產權審判人才,為我省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開創四川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李佳芳)

近兩年來,隨著法院不斷強化對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案件的司法審查職能,有效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我省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處於低位元運行狀態,體現出我省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智慧財產權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力保障。

強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科學構建公正高效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全省法院自2014年開展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以來,全省的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統一審理。2017年,全省法院全面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努力構建“三級聯動、三審合一、三位一體”的智慧財產權審判新模式。2017年,全省法院共審結智慧財產權一審案件4257件,上訴632件,服判息訴率達到了85.15%;全省僅有1件智慧財產權案件進入再審;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機制在整合審判資源、統一裁判規則、提高審判質效等方面的優勢進一步顯現。二是逐步形成智慧財產權保護整體合力。全省法院依託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機制,與公安、檢察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了常態化的溝通協調機制,形成了工作合力。2017年,省法院與省工商局共同舉辦了“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與司法銜接座談會”,並邀請高校教師、律師代表參會,有力促進了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資訊共用、執法統一、協作配合。同時,我省各級法院分別與文化、農業、新聞出版等相關部門建立了智慧財產權糾紛聯動處理和委託調解機制,共同化解矛盾糾紛。2017年,全省法院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共調解結案401件,撤訴結案2360件,調解、撤訴率達到了65.11%,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優勢進一步體現。三是不斷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完善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對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公正裁判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我省法院積極探索建立技術鑒定、技術調查、技術諮詢與專家陪審相互協調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2017年,針對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中遇到的技術事實問題,省法院多次向我省智慧財產權審判技術專家庫中的技術專家發送《技術諮詢函》,技術專家對法院提出的相關技術問題進行了詳細分析、解答,並出具了《技術諮詢意見書》,有效幫助法院提升了技術類案件的審判質效。

充分發揮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引領作用,全力打造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高地

2017年1月4日,最高法院首次批復同意在成都、南京、蘇州、武漢四市的中級法院內,設立跨區域管轄智慧財產權案件的專門審判機構。這是自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三家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後,最高法院對智慧財產權跨區域管轄工作作出的又一新佈局。省法院迅速指導成都中院設立了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一是高規格組建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選址天府新區核心區域,在規格上高配,由成都中院副院長兼任庭長,配備兩名正處級副庭長,員額法官11名,法官助理、書記員15名以及立案、訴訟服務、法警、司法行政人員17名,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全省專利、植物新品種、電腦軟體等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設立,標誌著我省智慧財產權審判進入了審理專門化、管轄集中化、程式集約化、人員專業化的新時代。二是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及引領示範作用,帶動提升全省智慧財產權審判水準,營造了良好的創新發展法治環境。2017年,該審判庭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2852件,較2016年增長了41.5%,占全省智慧財產權案件總數的55.49%;審結2266件,較2016年增加了516件,增長了29.49%。三是積極擴大審判庭的影響力。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遷入天府新區當天即開展了“審判庭開放日”活動,邀請黨政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高校師生、創新企業代表等旁聽案件庭審;該審判庭還與部分在川律師、外商投資企業以及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官員進行座談,充分展示了我省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信心和決心,積極回應國際社會對中國以及我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關注,有效擴大了審判庭的影響力。

全面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有效提升智慧財產權審判效率

2017年5月,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探索建立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可複製可推廣經驗成果”,並被確定為省內擴大試點的改革舉措之一。省法院高度重視該機制的推廣工作,採取多項措施在全省範圍內推廣該項經驗。一是制定《關於在全省法院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經驗成果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從推廣內容、時間安排、工作要求、加強宣傳等多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推廣“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經驗成果的工作舉措和要求,為確保經驗推廣工作有序推進並取得實效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監督指導全省中級法院貫徹落實《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下發後,省法院及時監督指導全省各中級法院根據自身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推廣實施細則或操作規程,明確具體任務、時間節點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並根據案件類型特點、結合審判實踐製作相應的配套材料---《訴訟要素表》和《應訴釋明表》。三是不斷完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在原有配套材料的基礎上,省法院又指導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製作了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裁判文書簡化範本,實現了裁判結果當庭宣判和裁判文書當庭送達的良好效果。四是有效提升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的審判效率。“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推廣”後,全省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效率明顯提升。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智慧財產權類型化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由2014年的146.72天縮短為2017年的115天;德陽中院僅用43天就審結了21件銷售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平均審理週期較2016年的123天縮短了80天;宜賓中院2017年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的平均審理天數縮短為95天,相比2016年的123天有明顯下降;創造了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四川經驗和四川模式。

切實加強宣傳工作,積極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良好司法保護法治環境

四川省法院以“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為契機,積極組織全省法院開展一系列“智慧財產權宣傳周”活動,努力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良好司法保護法治環境。例如,省法院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我省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成果,正確引導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價值判斷和司法導向,不斷擴大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的影響力。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通過開展“創新創造改變生活 智慧財產權競爭未來”等系列活動,持續提升成都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的知名度;德陽中院通過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與法”欄目全程宣傳報導李某某、毛某某銷售假“劍南春”“五糧液”等知名品牌白酒案,成功營造了“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良好氛圍。

大力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司法審判隊伍素質

隊伍建設是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基礎和保障,隊伍強則事業興。2017年,全省法院狠抓智慧財產權法官隊伍建設,全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通過開展專題培訓、在職培養、交流掛職、庭審觀摩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準,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智慧財產權審判人才,為我省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改革工作、開創四川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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