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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高空拋垃圾袋砸碎車玻璃 袋裡的一張藥品說明書或成線索

25 日 7 時許, 道外區方遠濱江國際社區二期 C2 棟居民許先生的愛車停在家樓下, 被樓上扔下來的垃圾兜砸中, 後風擋玻璃破碎, “ 不知道是誰幹的, 太缺德了。 ”

9 時許, 記者來到現場看到, 一輛黑色克萊斯勒轎車後風擋玻璃破碎, 地面上殘留著一個破碎的白色塑膠袋, 一旁散落著一些酸菜、骨頭、玻璃碎片以及一些生活垃圾。

受損許先生告訴記者, 他 24 日晚上 7 點左右將車停在此處, 過了半夜 12 點, 他發現手機落在車上了, 回車上取手機時發現, 車輛後風擋玻璃被碎裂, “ 玻璃是被樓上居民扔下來的垃圾袋砸碎的, 我已經報警了。 ” 許先生說。

據社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 他們已接到許先生的投訴, “ 生活垃圾裡有藥品, 可能業主正在使用這類的藥品, 警方正在調查, 現在還不能十分確定是高空拋物把車輛砸碎, 但高空拋物在社區裡已經不是第一次, 有一次一盒泡面砸到了業主身上。 ” 工作人員說。

目前, 事件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

(“ 新聞 110” 線索提供)

——法規連結——

1、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 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 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 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 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 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 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 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4、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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