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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騎車違法 親爹現場助陣辱駡民警 父子倆一人被拘留一人被罰款

男青年騎車逆行違法, 面對交警糾正卻出言不遜, 還請來父親助陣, 其父到場後即長時間辱駡執勤交警、輔警。 日前, 該父子兩人因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 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4月23日10時20分許, 王串場大隊交警在紅星路與真理道交口執勤時, 發現一男青年騎自行車沿紅星路非機動車道逆向騎來, 民警立即上前糾正。 在接受現場處罰後, 該男青年曹某依然糾纏並辱駡執勤民警。 同時, 還打電話邀其父親前來助陣。 其父曹某某趕到路口後, 即對現場執勤民警、輔警進行長時間的辱駡。 最終, 兩人被警方控制。

經過依法調查, 公安機關確認了曹某某、曹某的違法事實。 目前, 曹某某因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被公安河東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曹某因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被公安河東分局春華街派出所依法處以500元罰款。

目前, 本市正在深入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 交管部門對包括非機動車、行人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治理, 目的是為了創造暢通有序出行環境, 保障所有交通參與者的安全, 希望廣大市民在提高守法意識的同時, 積極配合、支援民警執法, 暴力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將依法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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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 從重處罰。

《刑法》277條規定,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 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焦軒 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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