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
恐怕因為現在這麼多人都在合租,
怎麼去限制室友的行為?
如果室友半夜帶回三名男子,
就真的無計可施嗎?
淩晨
的噩夢
室友半夜與三男子吵鬧
女子阻攔被砍傷毀容
在接受封面新聞採訪時, 劉雪琪說, 她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了合租資訊, 一個叫張玉柔的女子成為了她的合租室友, 一起分擔貴陽南明區這處出租房每月1900元的房租。 兩人一直算是相安無事, 直到3月15號淩晨4點左右, 室友張玉柔帶回來了三名男子。
劉雪琪:他們進來就抱著酒, 就在那兒大吵大鬧的, 然後他們就做東西吃, 說話聲音非常大, 越來越大, 越來越大。 我就說讓他們說話小聲一點,
記者隨後致電花果園派出所的上級單位南明分局,
南明分局值班人員:(最新進展)我這不太清楚。
記者:那分局這塊有沒有什麼外宣之類的部門?
值班人員:您稍等一下我再給您一個電話。
記者:這是咱們分局的宣傳部門是吧?
值班人員:對對對對對。
合租
該拿什麼限制
那個也有我房間鑰匙的人?
合租, 確實省了錢, 但也增加了更多不確定因素。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介紹, 現在的制式合租合同當中大多會約定一間房的最大居住人數, 不能像本案中的張玉柔一樣半夜帶回三個男人。
記者在網上查看了多份合租房制式合同, 都有類似“一方要增加入住人數, 必須征得另一方同意”“朋友來訪僅限同性”“超過兩人來訪必須提前告知”這樣的條款。
張大偉:現在一般有兩種合同, 一種是和房主的分租合同, 還有一種就是合租。 一般情況下都有約束, 比如單間一般約定在三人以內。 但是有一些個案, 很多糾紛即使有合同的約束, 事實上也很難確定。 像男朋友女朋友, 或者帶一些人回來是屬於常住還是臨時入住, 是屬於交友還是居住?這些在租賃市場還沒有很明確的合同規範和執行條件。
張大偉坦承, 限於合租這個行為本身帶來的人員流動性, 隱患天然存在。 很難僅靠一紙君子合同來保障人身安全。 尤其是當租戶是通過朋友圈這種方法找來的並不熟悉的室友時。 儘量穩妥的做法, 是選擇跟熟識的人合租。
張大偉:有可能她希望只找一個單身女性, 這個女性在簽合同時有可能是單身的, 但是簽完合同她因為感情生活有什麼變動之類的, 出現了多一個人的現象。 這種情況, 目前市場範圍來說, 很難解決。 所以我也建議還是儘量選擇知根知底的、熟悉的人合租為好。 因為畢竟很難通過簡單的一紙合同來完全約束一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