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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杭州計程車新政5月1日正式施行 首次把網約車納入管理範疇

州市計程車新政終於落地, 並從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天(4月25日)下午, 杭州市政府新聞辦聯合市交通運輸局舉行新聞發佈會, 向社會公佈《杭州市客運計程車管理條例》(修訂版), 並就修訂背景及內容進行解讀。

去年, 杭州市人大常委將《杭州市客運計程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列入正式立法專案, 首次把網路預約計程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納入管理範疇。 為更廣泛地徵求意見和建議, 同年11月,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舉行了《條例(草案)》的立法聽證會。 聽證會上, 計程車運費要不要浮動、網約車要不要噴塗標誌標識、以及網約車總量要不要控制成為討論的重點。

剛剛出臺的新政, 有哪些是市民關心的?下面記者為大家做了重點梳理。

截至目前, 杭州市共有巡遊計程車企業80餘家, 車輛1.35萬輛, 從業人員2.8萬人;合規網路預約計程車平臺公司12家, 已辦證車輛1.1萬輛, 已辦證從業人員1.2萬人,

合規數量還在不斷增加。 兩種業態既相互競爭, 又不斷快速融合發展, 每日共同為社會提供100萬車次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擴大了法規適用範圍

網約車一同納入立法規範物件

新政是國內第一部將網路預約計程車納入立法規範物件的市級地方性法規,

是以地方立法形式落實國家對計程車行業改革頂層設計的重要實踐, 具有里程碑意義。

簡單來說, 以前計程車管理條例只管計程車, 現在網約車也一同納入到其中。 網約車在經驗資質、經驗管理等方面專門作出了規定。

明確車輛經驗權管路

明確規定車輛實行無償、有期限使用

條例第八條和第十條建立了車輛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 明確規定車輛經營實行無償、有期限使用。

由於存量經營權在條例本次修訂之前已經配置到位, 配置時屬於有償使用並且允許有條件轉讓, 2015年我市推進巡遊計程車行業改革時, 也未禁止存量經營權轉讓和延續, 為了保持政策的連續性, 條例第九條規定新增經營權不得轉讓,

存量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 進行區別管理。

完善經營許可

由“先證後照”變成“先照後證”

條例按照國務院“先照後證”改革要求, 對原條例規定的客運計程車經營者應當先取得客運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再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作了修改。

同時, 考慮到我市的行業實際,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五條分別明確了巡遊計程車經營者與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者的相關條件, 積極推進規模化經營。

明確駕駛員從業資格

網約車和計程車駕駛員實行“兩證合一”

條例第十九條新增了客運計程車駕駛員應當具備的六項條件。

同時,

條例不再區別巡遊計程車駕駛員與網路預約計程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 實行“兩證合一”, 減少行業壁壘, 推進新老業態的融合發展, 這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

減少政府管制

網約車的總量和價格實行市場調節

與原條例嚴格管制相比, 修訂後條例充分體現“放鬆管制”“開放市場”的特點, 為全面推進計程車行業市場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對網路預約計程車不作總量和價格管制, 實行市場調節;對巡遊計程車數量實行動態調整, 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

允許存量巡遊計程車經營權轉讓交易, 持有一定數量經營權的企業可以申請獲得巡遊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符合條件的企業均可申請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許可證。 降低計程車駕駛員准入門檻,取消申請從業資格考試人員戶籍限制,對從業年齡放寬至65周歲。

降低計程車駕駛員准入門檻,取消申請從業資格考試人員戶籍限制,對從業年齡放寬至6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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