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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告民”控輟保學背後的深意應被點贊

從去年9月開始, 江西省上饒縣上瀘鎮竺圳村村民黃某的女兒阿萍因厭學輟學在家, 上瀘鎮鎮村幹部和該鎮中學教師多次到家中勸導黃某讓女兒返校接受義務教育, 並向其送達了《上饒縣上瀘鎮輟學學生限期返校通知書》。 因為無視“通知書”, 黃某成了被告, 原告為當地鎮政府。 (中國教育報2018年4月24日報導)

涉及控輟保學的“官告民”案件在新時代雖然不是首例, 但一發生依然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 其實, 無論是以往的“民告官”, 還是如今的“官告民”, 其背後都是通過“最後一道防線”來捍衛法律的尊嚴以及對權利訴求的回應。

從這個角度而言, 我們不僅要看到控輟保學“官告民”案呈現的表面現象, 更應關注案件背後的深意。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制教育制度。 眾所周知, 義務教育對於國家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將義務教育專門立法便是其最為明顯的例證。 事實上, 義務教育法不僅明確了父母及監護人的法定責任, 也從權責層面明確了地方政府的職責。 基於這種認識, 因輟學而起的“官告民”, 實際上是地方政府的正常履職行為。

細觀江西上饒的這起控輟保學“官告民”案,

可以感知政府在控輟保學中的“無奈”。 作為國家貧困縣, 上饒縣摸清了全縣3至20歲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2.59萬人各階段就學情況。 控輟保學由縣教育局及各學校聯合屬地鎮政府、村委會共同完成, 只有經學校和鎮村兩級幹部多次勸說無果的監護人才會被起訴。 當地村民的一句“開始只覺得是嚇唬人的, 沒想到被政府起訴了”, 也說明了一個問題:村民潛意識裡對“違法”的不在意, 甚至於天真地以為“違法只是口頭說說, 不會受到相應的懲戒”。

“不讓每一位學生失學”是各級政府部門早已做出的民生承諾。 面對學生輟學的事實以及家長法律意識的淡薄, 政府部門有必要通過組合拳予以解決:先是細心勸說,

再依靠行政手段, 對於一些“頑固分子”則通過法律的手段捍衛義務教育法的尊嚴。 這不單單是孤案, 其實也為基層政府處理基層的複雜問題提供了案例參照:出現類似問題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權力的越界或對權利的漠視。 而像控輟保學“官告民”的做法, 既可以解決當下的現實突出問題, 又維護了法律權威, 起到警示作用, 理應被點贊。

當然, 從根本上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現象的發生, 單靠行政或法律手段遠遠不夠, 還需要政府部門精准施策、綜合發力。 一方面, 強化對義務教育法相關條款的宣傳普及, 提升家長對法律的認識;另一方面, 加強對貧困家庭的幫扶, 不使學生因家庭經濟窘困而產生厭學的念頭。 同時,

還要落實好免費教育等惠民政策, 努力提高農村教育水準, 補齊教育短板, 留住優質師資、創造更好學習條件, 增強義務教育對學生的吸引力。

當前一段時期,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輟學現象還會在一定程度上發生。 如何避免因厭學或學習困難而輟學等現象的發生, 還需要政府部門、學校以及家庭共同的努力。

作者:吳倩茹、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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