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來父親、堂弟, 大肆盜版市面上流行的兒童書籍, 經鑒定, 328萬餘冊涉案圖書為非法出版物或侵權複製品。 昨天上午,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趙某等8人犯侵犯著作權罪一案。
家族成員“組團”盜版兒童書
2016年6月,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接到舉報稱, 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某村涉嫌存在存放盜版幼兒圖書的倉庫。 接報後, 全國“掃黃打非”辦將線索轉至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北京市公安局處理。
經查, 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間, 今年33歲的趙春廣夥同其父親趙樹本、其堂弟趙俊豪(另案處理)、雇用工人邢麗彬一起從事盜版圖書活動。 其盜版的圖書主要是一些市面上流行的兒童書籍, 共涉及數十家出版社的1800餘種圖書。
起獲300余萬冊盜版書
趙春廣等人先將繪本樣本交由私人掃描、排版,
張雨辰、王芬霞均是在王四營經營圖書的個體商戶, 二人所售盜版圖書基本全部來自趙春廣處, 進價1.6元左右, 售價1.7元至4元不等。 在整個盜版交易鏈中, 以趙春廣為首, 其和上下游聯繫基本通過電話、QQ、微信, 交易主要使用現金和支付寶;趙樹本協助經營;趙俊豪負責開車送貨;邢麗彬負責配送圖書。
2016年9月, 執法機關在通州區和朝陽區一舉查獲8個存書倉庫, 現場起獲涉案書籍360余萬冊。 經鑒定, 其中3281554冊為非法出版物或侵權複製品。
維持原判主犯獲刑6年半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趙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 發行其文字作品, 情節特別嚴重, 以侵犯著作權罪判決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其餘被告人皆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刑罰, 並處罰金。 一審宣判後, 被告人趙某等人不服, 上訴至北京三中院。 二審經審理, 裁定維持原判。
主審法官介紹, 該案呈現出家族聯手, 分工嚴密;窩點隱蔽, 手段多樣;線上線下銜接, 產銷一條龍等特點。 在利益驅使下, 趙春廣等人短期內制售巨量的盜版圖書, 且絕大部分是兒童繪本和讀物,
來源: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