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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區法院動真格,4起房屋租賃“老賴”當場騰房

治“老賴”是個老話題, 失信者有的被曝光, 有的被限制高消費, 有的被列入失信名單, 他們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書, 常常視若不見, 尤其是房屋租賃合同系列案, 當事人總以為“人多力量大”, 本著別人不履行, 自己也可以裝不知情的僥倖心理, 法官幾次找上門, 雙手一攤就說沒辦法。 這種“老賴”的行徑使債主蒙受損失, 誠信遭到褻瀆, 更挑戰了法律的尊嚴, 象山區法院在堅決貫徹上級法院部署的同時, 以出實招、動真格的心態, 將一批又一批的房屋租賃合同系列案圓滿告破, 是該院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系列行動之一。

近日, 象山區法院對桂林市中山南路某房屋一樓的承租戶進行強制搬離, 截止中午12時, 五家非法佔用門店的承租人在法院強制力的震懾下現場搬離, 將房屋騰退給申請人。 一承租戶因經營電動車, 貨品較多, 向法院申請延長五天履行期, 考慮到其實際困難, 法院准許其請求。

經過短短兩周的時間, 該房屋租賃系列案基本解決, 此次執行工作切實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法院為什麼要將這些商鋪的承租人實施強制搬離措施呢?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1日起, 桂林某化工機械廠將中山南路某房屋一樓數間門店出租給於某某等5人, 出租期限為一年。 屆滿後, 上述承租戶既不續租也不搬離。

無奈之下, 該機械廠將上述承租戶一紙訴至象山區法院, 2017年11月26日, 象山區法院做出判決, 判令上述承租戶在判決生效十日內將承租的房屋騰空退還給桂林某化工機械廠, 並向其支付合同到期日起至搬離之日止的門店占用費。 判決生效後, 承租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 2018年3月16日, 桂林某化工機械廠向象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院立案後, 執行法官隨即前往涉案房屋處, 向各承租戶送達相關執行法律文書, 要求他們限期履行義務, 並詳細說明拒不履行的後果。 各被執行人雖滿口答應, 時隔半個多月後, 執行法官再次來到涉案房屋處, 各承租人卻仍未搬離。 執行法官帶領法警現場通知各被執行人, 將採取強制更換門鎖,
張貼法院封條等措施, 一看法院動了真格, 各被執行人立即改變觀望態度, 紛紛打電話通知搬家公司搬運貨品, 最終, 各承租戶將騰空的門店鑰匙交付給執行法官。 整個執行過程, 該院執行人員對執行全程進行了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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