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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北區法院唱響“三月三” 打擊“老賴”的執行進行曲

2018年, 在一年一度的壯族傳統節日“三月三”即將來臨之際, 百姓們多數從外地趕回鄉過節, 欽北區法院利用節日前夕, 開展唱響解決執行難, 嚴厲打擊“老賴”的執行進行曲。 4月18日前, 欽北區法院由該院的張世透副院長牽頭, 執行局領導陳鳳富、揭光業、鄧朝良、黃本儒帶隊, 15名執行幹警共分3個小組, 每個小組配備5名幹警, 3部警車, 每組配備手銬、執法記錄儀等裝備。 執行幹警集中兵分3路到欽北區法院管轄的城區、大寺鎮、小董鎮展開抓“老賴”專項行動。

欽北區小董鎮某村, 欽北區法院另一個執行小組的幹警將被執行人翟大(化名)帶上了警車, 翟大在2016年12月19日駕駛農用車失靈, 該車從高處摔落, 碰撞到申請執行人翟某的房屋, 造成東北牆角損壞,

雙方在村委的主持下簽訂了《協議書》以及《賠償協議書》後, 翟大拒不履行, 翟某向欽北區法院起訴確認合同效力, 而翟大反訴要求撤銷合同, 欽北區法院判決確認雙方2017年1月7日簽訂的《賠償協議書》合法有效。 翟大應於判決生效起十日內支付房屋損失30000元及逾期違約金, 駁回翟大的反訴請求。 翟大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判決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2018年1月20日欽北區法院發出執行通知書後, 被執行人翟大逾期拒不報告財產情況, 也不履行生效判決, 2018年4月17日翟大被依法拘留並移送拘留所。

欽州市城區, 潘某作為被執行人, 欠申請執行人趙某借款本金及利息218萬元, 在審理階段, 申請執行人趙某與被執行人潘某達成調解協定,

雙方約定了還款日期, 還款期限屆滿後, 潘某沒有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 進入執行程式, 欽北區法院幹警經過多方查找, 最終在傳統節日“三月三”的前一日查找到潘某的下落, 即刻對潘某採取拘留措施, 將潘某移送拘留所。

欽北區法院利用 傳統節“三月三”日這一有利時機, 展開抓“老賴”行動, 得到了很多老百姓的贊許。 此次行動共抓了3名“老賴”移送到拘留所, 一共執行到0.96萬元的執行款, 欽北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表示:下一步, 對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 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並推送到最高法院失信黑名單庫, 由最高法院通過網路查控系統向相關部門推送, 進行消費、出境、乘坐高鐵飛機等限制,

讓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局面已經形成;同時, 採取系列集中強制執行行動, 以強大的氣勢震懾老賴, 對長期逃避執行的“老賴”和阻礙執行公務人員實行司法拘留, 對逃避、抗拒執行行為惡劣的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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