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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石家莊將開展不文明養犬行為整治行動

為深入推進石家莊市犬只規範化管理, 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 提高市民文明養犬意識, 鞏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 助力創建國家衛生城市, 省會文明辦、石家莊市公安局、石家莊市城管委決定從5月1日起, 在市區範圍內針對遛狗不拴繩、糞便不清理這兩項不文明養犬行為開展整治行動, 推動市民踐行石家莊市民文明10條, 養成文明養犬的良好習慣。

5月1日開始, 公安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針對養犬戶集中的居民社區、公園廣場、大街小巷等公共場所和地段進行執法巡查。 發現遛狗不拴繩的,

公安部門依據《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第15、27條規定, 對養犬人進行警告, 拒不改正的, 公安部門對養犬人處以50元罰款的處罰。 對養犬人不及時清理犬只在戶外排泄糞便的, 在社區內的, 先由物業服務公司進行教育, 拒不改正的, 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第15、27條規定, 對養犬人予以50元罰款的處罰;在其他公共場所的, 由城市管理部門進行教育, 拒不改正的, 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第15、27條規定, 對養犬人予以50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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