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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您結婚我們給了五萬,現在你還要我們每月給您兩千?

口述:柳絮飛飛(網名)

整理:玲瓏

我今年三十一歲, 是一個公司白領, 月薪一萬左右。 我和老公結婚六年, 他在一家工廠當主管, 月薪也有一萬。

我們夫妻兩人感情很好, 有個五歲的兒子平時都送在我媽家帶。 我娘家條件不錯, 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 就只有我一個獨生女兒。 老公從小喪父, 是婆婆把他拉扯長大, 所以他對婆婆很孝敬。 我愛老公, 所以也對婆婆很好, 從來不和她計較什麼。

結婚的時候, 婆婆說她這輩子把老公養大已經是很不容易了, 也沒什麼積蓄。 我爸媽很開通, 說反正以後家產都是我的,

只要老公對我好, 他們多出點錢沒關係。 就這樣, 結婚的時候, 我們住在我爸媽給我全款買的新房時, 裝修和傢俱、家電都是我們家出錢。

婚後, 我們一家人和和美美的。 婆婆一個人住在鄉下, 我和老公經常回去看她, 給她買這買那, 鄉里鄉親們都說她好福氣。 生了兒子以後, 婆婆說自己年紀大了, 沒精力帶孩子, 我爸媽二話不說, 一起來我家照顧我和孩子。 後來孩子斷奶之後, 爸媽怕我累著, 又把兒子接到了他們家, 我和老公每天去爸媽家吃完晚飯再把孩子接回來。

去年, 老公的二姨說婆婆在家太寂寞, 說想給她找個老伴, 我和老公舉雙手贊成。 婆婆苦了一輩子, 現在已經56歲了, 能找個老伴過日子自然是最好的。 婆婆後來和一個退休老教師好上了,

彼此印象不錯。 那個退休老教師就是婆婆她們鄉中學退休的, 知根知底。 那老教師有個女兒已經結婚, 也贊成他找老伴。

我們回家和婆婆他們見過幾次面後, 大家都挺高興。 於是去年底, 他們結了婚。 結婚的時候, 那老教師把自己的舊房子賣了, 在鎮上重新買了套房子。 婆婆自告奮勇表示出五萬塊錢買傢俱家電及日常用品, 她當然是問我們要錢了。 當時我就不太樂意, 一來那房子又沒寫婆婆的名字, 二來婆婆嫁過去, 我們什麼要求也沒提, 現在倒還要我們出五萬, 想著挺不是滋味。

但是老公說, 婆婆年紀大了, 嫁過去也想在老教師面前有點面子, 免得人家看不起她。 我也不好說什麼, 就給了婆婆五萬塊。

可這才過了幾個月, 婆婆又提出要我們每個月給她兩千塊錢生活費。 說老教師每個月不僅有退休金, 他女兒還每個月給他孝敬一千塊錢, 自己也是有兒子孝敬的人, 不能在他們家人面前丟臉。

這下我可不樂意了, 從結婚到現在, 全是我不停地在出錢。 我結婚, 婆婆一分錢沒出, 婆婆結婚, 我出了五萬, 這怎麼想起來這麼彆扭呢?人家是婆婆給兒媳婦花錢, 我倒好, 成了兒媳婦給婆婆花錢了!我不同意!婆婆說要找老公, 我告訴她, 這回就是老公同意, 我也不會同意的。

大家說, 我做得對嗎?

玲瓏觀點:孝順父母是應該的, 但是要考慮到自己的承受能力。 文中的婆婆是想讓兒子給自己爭面子, 才會提出這些要求。 建議女主多和老公商量, 該給的錢還是要給, 但是不一定要這種任務性的。 如果女主這次答應了婆婆, 說不定下次她又會有什麼要求提出來, 所以還是要一家人商商量量地,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決定。

所以還是要一家人商商量量地,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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