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宜興市徐舍鎮洴浰村原黨總支部書記謝健能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3年3月、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連續三年, 謝健能與村支委成員集體商量後, 召開村轄區內企業工業經濟會議, 會後邀請參會人員在酒店用餐並提供高檔煙酒, 餐飲煙酒消費共計101167元, 在村帳目上報支。 2017年11月23日, 謝健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新吳區旺莊街道主任科員侯荀譯違規公款吃喝等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期間, 侯荀譯利用擔任無錫新區城際鐵路站前商務區辦公室副主任的職務便利, 多次將私人消費的費用在單位帳目上報支, 共計4533元。 2013年至2016年期間,
4. 新吳區旺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副主任莊暉違規接受宴請等問題。 2018年1月, 莊暉違規接受新吳區某會所負責人的吃喝宴請, 並收受其所送的一張價值10000元的浴場VIP消費卡。 莊暉的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目前正在作進一步審查調查。
上述違紀行為的發生, 再次表明“四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復性, 整治“四風”必須嚴到底、不能讓。 各級黨組織要堅守責任擔當, 始終把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經常性工作來抓, 盯緊盯住節日期間公款吃請、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等老問題, 密切關注“不用公款用私款”“不吃公款吃老闆”等變異“四風”新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