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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高考招生有四大變化 懲戒失信考生

2018年河南高考招生有四大變化 懲戒失信考生

晨霧 / 轉帖

教育部要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 政策面沒有大的變化。

根據教育部招生工作通知精神, 結合河南省實際, 河南省2018年招生工作通知主要變化有以下幾點:

一、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的規範管理和對資格造假的懲處措施, 河南省在檔中準確體現

依據教育部檔, 河南省今年增加的對特殊類型招生違規行為的懲處措施, 相應地增加了以下內容:

“高校要認真執行有關特殊類型招生工作要求, 切實履行工作職責, 嚴格報名條件、材料審查、學校考核、監督制約和造假懲處, 嚴厲打擊證書、發明、專利、論文買賣和造假行為,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 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學範圍。 ”

“對在特殊類型招生中違規的考生、高校、中學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從嚴查處。

其中, 凡提供虛假個人資訊或申請材料的, 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 取消其相關類型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同時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 ”

二、強化考試招生誠信工作, 維護入學機會公平, 明確對違背志願失信行為的懲戒措施

“填報志願是考生自我承諾與高校的約定, 普通高校招生實行按考生志願投檔錄取, 填報志願後不履行志願約定或錄取後不入學, 均屬於失信行為。 為維護入學機會公平, 教育考生增強誠信意識、履行志願約定, 2018年, 對於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

當批次錄取電子檔案停止運轉;錄取後不入學, 浪費招生計畫資源, 損害廣大考生的利益, 對錄取後不入學實際就讀等造成招生計畫浪費的, 2019年再次報名參加高考將限制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量, 在實行平行志願的各批次, 允許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不超過2個。 考生失信事實將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 在普通高招錄取中向高校提供, 高校可以作為對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據, 拒絕錄取失信考生。 ”

出臺該項措施的背景:

多年來, 河南省不斷加強招生考試誠信教育, 誠信狀況持續向好, 高考“淨土”得以維護。 但個別考生資格證書造假、考試違規、錄取不報到等失信問題仍然存在。

近年來, 河南省本科錄取不報到考生人數逐年增加, 造成招生計畫很大浪費。 填報志願是考生自我承諾與高校的約定, 普通高校招生實行按考生志願投檔錄取, 放棄錄取或錄取後不報到, 是一種違背志願的失信行為, 浪費了招生計畫資源, 損害了廣大考生的利益, 影響河南招生工作的形象, 影響高校對我省招生計畫的投放, 也對考生個人和家庭帶來消極影響。

加強對違背志願承諾失信考生的懲戒, 可以有效避免高校計畫和教育資源浪費, 高校拍手稱快、非常認同, 有利於高校大幅度增加對河南省的計畫投放, 高校也願意將外省失信考生浪費的計畫轉入河南省使用, 進一步提高河南省的錄取率。 同時支持高校可拒絕錄取失信考生,

維護了高校的利益。

加強對違背志願承諾失信考生的懲戒, 可以增強考生誠信意識, 促使其履行志願承諾, 使考生以後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願失信, 也保證了廣大願意入學考生的利益, 對維護考生入學機會公平, 維護考試招生的公平公正意義重大。 同時今後將考生誠信記錄在其他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錄取中聯網使用, 並面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 對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也有重要意義。

對失信考生的懲戒措施, 不溯及以往, 往年失信考生不會反彈。 自2018年起違背志願承諾的失信考生開始記入其誠信檔案, 2019年開始進行限制志願填報個數, 提前一年告知社會, 釋放信號, 考生和家長有充足的時間瞭解政策, 知曉利害關係,容易接受並遵照執行,整體實施比較穩妥,社會影響較小。

今年出臺的懲戒措施,將平行志願的個數限制為不超過2個,按照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規則,既可以保證考生的基本升學權利,也達到較為明顯的懲戒效果和社會影響。

文件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學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推動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針對考試舞弊等不誠信行為開展教育,並依法依規將相關資訊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完善教師、學生信用評價制度,將信用評價與助學貸款申請、學歷學位授予、職稱職務晉升、崗位聘用、科研專案申報等掛鉤。”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提出要“加強教師和科研人員誠信教育。開展教師誠信承諾活動。發揮教師誠信執教、為人師表的作用。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培養誠實守信良好習慣”,“建立教育、科研領域相關人員信用評價制度。將信用評價與招生錄取等掛鉤。加大對考試作弊、考試招生違紀舞弊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三、丹江口水庫移民的考生加分照顧政策不再有效

根據《關於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安置優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號),移民搬遷後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高招錄取中給予降5--10分照顧。

四、錄取工作安排進一步優化

原提前批中的藝術、體育專科併入專科提前批錄取,批次安排進一步優化,考生選擇更加合理,組織效率將顯著提升。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http://www.heao.gov.cn

知曉利害關係,容易接受並遵照執行,整體實施比較穩妥,社會影響較小。

今年出臺的懲戒措施,將平行志願的個數限制為不超過2個,按照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規則,既可以保證考生的基本升學權利,也達到較為明顯的懲戒效果和社會影響。

文件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推動學校加強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歲以上成年學生誠信檔案,推動將學生個人誠信作為升學等環節的重要考量因素。針對考試舞弊等不誠信行為開展教育,並依法依規將相關資訊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完善教師、學生信用評價制度,將信用評價與助學貸款申請、學歷學位授予、職稱職務晉升、崗位聘用、科研專案申報等掛鉤。”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提出要“加強教師和科研人員誠信教育。開展教師誠信承諾活動。發揮教師誠信執教、為人師表的作用。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培養誠實守信良好習慣”,“建立教育、科研領域相關人員信用評價制度。將信用評價與招生錄取等掛鉤。加大對考試作弊、考試招生違紀舞弊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三、丹江口水庫移民的考生加分照顧政策不再有效

根據《關於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丹江口水庫移民安置優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號),移民搬遷後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高招錄取中給予降5--10分照顧。

四、錄取工作安排進一步優化

原提前批中的藝術、體育專科併入專科提前批錄取,批次安排進一步優化,考生選擇更加合理,組織效率將顯著提升。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http://www.he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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