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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與肇事方賠償沒談攏,老人出車禍大半年後又被送到醫院,醫護照顧七旬婆婆40余天

楚天都市報5月1日訊江夏一位婆婆出了車禍, 送醫搶救做了截肢手術, 子女因與肇事方賠償未談攏, 婆婆轉被送到醫院。 至昨日, 醫護人員連續照顧了40多天。

醫院急診科田女士說, 婆婆姓董, 今年71歲, 去年7月遭遇車禍後曾在醫院骨科做過截肢手術, 術後由家人接回家。 3月17日, 急診接到110民警電話, 通知醫院去江夏區政府門口接董婆婆。 再次入院後, 醫護人員發現婆婆身體並無大礙, 不需住院, 醫院根據此前家屬留下的電話, 聯繫上婆婆的二兒子江先生, 但江先生並未將老人接回家。

無奈之下, 急診科的護士們只好輪流照顧婆婆, 給她安排一個病房, 每天自費幫她從食堂打來盒飯。 由於要忙著工作, 她們為老人先後請了三個護工。 而最近一周, 都是護士在照顧著婆婆, 除了為她收拾大小便, 每天還幫她換藥, 期間還拆除了婆婆右下肢鋼釘外固定。

醫護人員與婆婆聊天得知,

其老伴已離世, 是兒子把她送到區政府門口。 老人稱, 六個子女過得都不容易, 自己希望住進福利院。 田女士說, 醫護人員不是老人親屬, 即便把老人送到福利院, 院方也不會接收。

4月28日上午, 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江夏區第一人民醫院急診科,

護士正在為董婆婆換藥, 她的腿部還在發炎。 董婆婆說, 她是江夏區山坡鄉人, 有6個子女。 記者聯繫上婆婆的二兒子江先生, 他說, 他們三兄弟並非不管母親, 而是從去年7月出車禍後至今, 肇事方只墊付了三四萬元醫藥費, 關於賠償問題, 肇事方一直沒有跟家屬談好, 連個起碼的交代也沒有, 希望江夏交管部門調解, 五一假期, 準備商量把母親接回家。 當晚, 婆婆的大兒子給婆婆送來飯, 不久離開, 第二天, 婆婆的女兒來到醫院看望老人, 不過至今天, 還是沒有將婆婆接回家。

江夏區公安分局相關民警介紹, 經核實, 車禍發生後, 交警第一時間勘察現場, 認定肇事司機主責, 婆婆也有一定的責任。 事發後肇事方一直在配合解決, 交通中隊事故科、山坡鄉政府也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但對於賠償要求, 董婆婆兒子的期望值與肇事方能夠承受的範圍有一定差距, 雙方一直沒談攏, 等法醫鑒定結果出來後, 還將進一步積極協商, 如果協商不成, 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伍認為, 婆婆發生交通事故, 交管部門並無強制調解的權力, 婆婆及其子女與肇事者調解不成, 可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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