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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聞」嚴查!存在這些工作作風問題的幹部可得注意了!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嚴查!

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嚴查!!

上班遲到早退、曠工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嚴查!!!

工作“庸、懶、散、拖”......

統統嚴查!!!

全區“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

如火如荼進行中

整治幹部作風

我們是認真的!

為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

加強幹部們的工作作風

中共周村區紀委、中共周村區委組織部

中共周村區直機關工委

周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合發出了

《關於進一步嚴明有關規定加強幹部

工作作風的通知》

通知具體怎麼規定?

趕緊跟小周哥去看看!

▼▼▼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取消年度所有評先樹優資格;年度內累計發現問題兩次及以上的幹部, 其分管領導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對年內抽查暗訪發現問題, 涉及幹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兩人次以上的單位, 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不得評為“好”的等次, 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單位, 主要負責人不得評為優秀個人。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 依據《周村區幹部不得提拔重用的情形20條(試行)》第13條“對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工作, 講條件、找藉口、打折扣,

不落實、慢落實、假落實的”、第14條“精神狀態不振, 積極性不高, 安於現狀、不思進取, 庸懶散拖、消極應付, 或以各種事由為藉口擠佔工作時間, 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第18條“在幹部作風常態化抽查暗訪中, 發現問題被查處的”、第19條“落實‘店小二’精神不力,被服務物件舉報查證屬實的”相關情形, 自處理之日起, 一年內不得提拔重用。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和問題突出的相關負責人, 依據《周村區幹部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情形20條(試行)》第2條“一年內被紀委、組織部門誡勉兩次及以上的”、第15條“在幹部作風常態化抽查暗訪中, 連續兩次被發現存在問題或年度內被通報兩次以上的;工作人員年度內被通報三次以上的單位分管負責人”,

按照規定予以組織調整。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及其分管領導進行通報曝光, 根據情況約談相關負責人。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 通過適當形式通知幹部家人。 對為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說情打招呼的一律進行通報。 對抽查暗訪發現問題的幹部一律記錄在案, 錄入全區幹部監督管理負面清單, 作為評價幹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廣大幹部們注意啦!

小周哥瞭解到

以上規定中關於抽查暗訪

發現問題主要包括: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上班遲到早退、曠工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違反會風會紀問題

“為官不為”問題

工作“庸、懶、散、拖”

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等行為!

希望廣大幹部從自身做起

真正加強咱周村幹部的工作作風!

編輯:毛一傑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還可以下載“中國周村”官方手機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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