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6日6時許, 阜臨所接110指令稱, 在河水街一狼狗撞倒一騎電瓶車路人。 接警後值班民警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經瞭解, 韓某早上從家騎電動車去上班, 經過河水街時, 路邊突然竄出一條大狼狗, 韓某躲避不及, 電瓶車與狼狗撞在一起, 致使韓某摔倒受傷。
初步瞭解情況後, 民警對周邊展開走訪, 經過仔細調查, 發現該狼狗可能系附近居民郭某家飼養。 民警遂趕往郭某家中, 詢問情況, 經向郭某及其家人瞭解, 其家中的確飼養一條大狼狗, 早晨郭某妻子看門時, 忘記把狼狗栓好, 跑了出去。
民警向郭某夫妻出示了狼狗與電瓶車相撞的相關證據,
通過協商, 郭某立即陪同韓某一起到醫院檢查治理, 並同意賠償韓某的其他損失。 事件得到圓滿解決。
民警提示:現在社會中, 人民生活水準越來越好, 飼養寵物的人群逐漸增多。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寵物主人對寵物負有看管責任, 如因主人疏于責任, 致寵物脫離看管發生事故, 寵物主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