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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男工傷斷腿 近半賠償遭索回

【僑報記者崔國萁4月30日紐約報導】布碌侖一名華裔男子幾年前搭乘公司的車去上班, 路上遭遇車禍摔斷了腿, 他申請了工傷賠償並獲賠75萬元。 不幸的是在為傷腿做手術時又出了問題, 為此他提出了誤醫誤診的訴訟, 並贏得官司獲賠100萬元, 誰知工傷保險公司卻向他追討之前已支付的75萬元賠償。

今年50多歲的林先生(化名)在2011年時乘坐公司的車去上班, 路上遭遇車禍摔斷了腿, 令他無法再繼續上班, 他委託工傷律師提出了工傷賠償。 因他出事時坐的是公司的班車, 且傷腿還需進一步治療, 對此當時保險公司同意支付160萬元的賠償。

但令林先生沒想到的是某天他外出時遭到保險公司偵探的跟蹤, 對方發現他上下地鐵月臺的臺階時沒用拐杖, 傷情根本沒有他說得那麼嚴重, 而且還將他當時的情景拍了下來做為證據。 對此林先生辯稱, 只有那一天因事情急他沒拿拐杖, 但保險公司則以傷情不重而將賠償降到了75萬元。

折騰到了2015年, 林先生終於拿到了工傷賠償。 但不幸的是這期間林先生為傷腿做手術時又出了問題, 為此他又提出了誤醫誤診的訴訟。 經過法庭審理, 最終確認誤醫誤診成立, 法庭判決賠償林先生100萬元。

這場官司纏鬥了很長時間。 誰知, 還沒等林先生為贏得誤醫誤診官司高興夠時, 不久前他接到了工傷保險公司寄來的通知,

讓他退回之前已獲得的工傷賠償75萬元。

法律人士:一個車禍引發不能兩次賠償

對此, 林先生認為這是兩次傷害給自己造成損失的賠償, 憑什麼讓自己退回之前的賠償, 如此自己獲得的賠償十分有限, 這讓自己很吃虧。 但法律人士指出, 林先生的誤醫誤診訴訟及賠償, 是因車禍帶來的手術而發生, 並不是再次受傷而導致, 也就是說追本溯源都是因一個車禍而引發, 因此他只能從兩次賠償中拿最高的那筆, 而不能拿兩次, 故75萬元他必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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