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假扮移民官 安納罕一男子被判8個月牢刑

【僑報編譯陳沉4月30日報導】週一(4月30日), 聖塔安納(Santa Ana)一名假扮移民官員的男子被判處在聯邦法院服刑8個月。

據《橙縣紀事報》報導, 28歲的路易士•弗洛雷斯—門多薩(Luis Flores-Mendoza)週一在聖塔安納聯邦法院舉辦的聽證會上就自己的行為公開致歉。 路易士去年就曾因假扮聯邦警官被判處重罪。

“我對於自己所做的所有事情和被我傷害的人們感到抱歉。 ”路易士告訴聯邦法官塞利娜(Judge James V. Selna):“我真的, 真的很後悔。 ”

2016年, 安納罕(Anaheim)一名女士曾向警方報案, 稱她在自己打工的飯館內遇到了路易士。 當時, 路易士身穿綠色制服和馬甲, 佩戴有徽章,

並持有武器, 他交給該女子一封信件, 稱這封信來自于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

據檢察官描述, 當時路易士要求這名女子支付給自己5000美元, 否則她和孩子就會遭到驅逐。 不過, 法庭檔未能清楚顯示這名女子和其孩子是否為合法公民。

這名女子並未照做, 而是聯繫了相關機構。 之後, 調查人員在路易士與該女子約定好的付錢地點逮捕了路易士。 當時, 路易士駕駛的是一輛裝有警燈和警報器的車。

路易士的律師告訴法官, 路易士這樣的舉動是由於心理疾病所致。 他請求法官判處路易士家庭監禁, 不要判他坐牢。

聯邦檢察官在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寫到, 這並不是路易士第一次假扮聯邦警官。 2016年初, 路易士曾在另一起案件中向受害人謊稱自己為移民部門的官員,

並向受害人索取錢財。

“被告的犯罪行為十分嚴重。 ”助理地區檢察官基南(Robert Keenan )在量刑前的摘要中寫到:“被告假扮聯邦移民官員的行徑似乎比大多數假扮罪案要更加嚴重。 ”

除判路易士服刑以外, 法官還判處路易士2年的監管釋放。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