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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新規今起執行 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屬違規

濟南網·無線濟南5月1日訊 據濟南電視臺新聞頻道《有麼說麼》報導, 現在網路經濟大行其道, 大家對網購、快遞都不陌生。 可很多時候, 快遞小哥都是直接把快件放在存放點和儲物櫃裡, 發個短信讓貨主自己去取, 就算完事了。 可從5月1號開始, 這種行為將屬於違規。

在採訪中有市民表示, 有時候很麻煩, 很大的快件沒經過本人同意, 就給放在快遞存放點讓他自己去拿。

從5月1日起, 中國第一部快遞業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正式施行。 針對“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快件丟失後如何處理”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 將屬於違規行為, 洩露寄件人隱私, 最高可罰款10萬元。

據律師梅守義介紹, 第二十五條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也就是說, 如果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快遞放到了快遞櫃或其他代收點後, 才提醒“您的快遞已放在XXX快遞櫃, 請憑取件碼……”之類的, 都將是違規行為。 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 那麼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如果收件人不同意, 則必須送貨上門。

其實在快遞新規正式實施前, 對於送貨上門, 很多快遞企業就已經有了自己的內部規定。 《快遞暫行條例》則是正式將其明確下來。

在採訪中, 一位快遞投送點負責人表示:“我們其實在之前就規定, 如果沒經過同意, 就把快件送到存放點的, 一件罰款50元。 ”

如果每件快遞都要送貨上門, 快遞小哥表示, 肯定會增加投送時間。 不過貨主堅持的話, 他們肯定會服從配合。 而收件人對此, 則是舉雙手贊成。

一位快遞投送員表示, 按照新規肯定會降低一點效率, 但出臺了規定, 就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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