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網·無線濟南5月1日訊 據濟南電視臺新聞頻道《有麼說麼》報導, 現在網路經濟大行其道, 大家對網購、快遞都不陌生。 可很多時候, 快遞小哥都是直接把快件放在存放點和儲物櫃裡, 發個短信讓貨主自己去取, 就算完事了。 可從5月1號開始, 這種行為將屬於違規。
在採訪中有市民表示, 有時候很麻煩, 很大的快件沒經過本人同意, 就給放在快遞存放點讓他自己去拿。
從5月1日起, 中國第一部快遞業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正式施行。 針對“快遞員是否可以拒絕送貨上門”“快件丟失後如何處理”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 快遞員拒絕送貨上門, 將屬於違規行為, 洩露寄件人隱私, 最高可罰款10萬元。
據律師梅守義介紹, 第二十五條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其實在快遞新規正式實施前, 對於送貨上門, 很多快遞企業就已經有了自己的內部規定。 《快遞暫行條例》則是正式將其明確下來。
在採訪中, 一位快遞投送點負責人表示:“我們其實在之前就規定, 如果沒經過同意, 就把快件送到存放點的, 一件罰款50元。 ”
如果每件快遞都要送貨上門, 快遞小哥表示, 肯定會增加投送時間。 不過貨主堅持的話, 他們肯定會服從配合。 而收件人對此, 則是舉雙手贊成。
一位快遞投送員表示, 按照新規肯定會降低一點效率, 但出臺了規定, 就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