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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清新中心城區1

清新中心城區2018年小學一年級、初中七年級新生學位申請工作開始啦, 相關學校將於近日接受提交申請材料, 請新生家長務必留意提交材料的時間和需提交的材料!

■提交材料的時間

5月8日至5月15日, 請家長攜帶入學資料原件、A4紙影本到地段學校申請學位。 在規定時間內不到學校申請學位的視為放棄學位申請。 准予申請的, 家長按要求填寫《中心城區2018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或《中心城區2018年秋季初中七年級學位申請表》並簽名確認, 表格由學校統一列印並審核確認, 家長自行提供的無效。 學校查驗家長提交的證件材料原件, 收證件A4紙影本。 家長應妥善保存加蓋學校公章的《學位申請回執》, 以便核對。 在規定時間內向學校遞交申請材料的, 其先後不影響學位受理和錄取。

■符合條件的招生物件申請學位提交的材料

(一)清新區中心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學位申請表(到登記地點領取);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影本;

3.兒童及父母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

4.招生地段內住房證明材料:

購房戶:住房管理部門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合法的購房合同等材料原件和影本;

租房戶:房屋租賃證明, 以及租房納稅單據原件和影本、房東房產證影本等材料, 並實際居住。

(二)非清新區中心城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1.其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城區擁有合法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

(1)學位申請表(到登記地點領取);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影本;

(3)兒童及父母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

(4)招生地段內住房證明材料:住房管理部門核發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或合法的購房合同等材料原件和影本。

2.其法定監護人在中心城區連續居住滿5年, 並正在清新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2年以上(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有穩定就業、有合法住所、持有居住證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1)學位申請表(到登記地點領取);

(2)兒童出生證原件及影本;

(3)兒童及父母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

(4)招生地段內住房證明材料:房屋租賃證明, 以及租房納稅單據原件和影本、房東房產證影本等材料, 並實際居住;

(5)父、母其中一方正在清新區繳納2年及以上社會保險(含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證明;

(6)符合初中七年級招生對象條件第“3”類的學生, 如果申請兒童為非清遠市戶籍的, 需提供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居住地址為我區中心城區內)。

(三)符合申請初中七年級學位條件的在外地就讀小學的六年級畢業生,

還需提供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就讀小學出具的在讀證明。

(四)屬於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 在申請學位時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 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五)對符合獎勵條件、落實了節育措施並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生女戶或落實了絕育措施的純二女戶的女孩, 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可用于計算學區積分加分項目。

「最新消息」2018清新學區劃分出爐!快來看看你的孩子在哪裡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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