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過去的幾十年當中實行的都是計劃生育政策, 該項政策對生育子女的數量作了明確的限制要求, 很多的家庭只能生育一個孩子。 而2016年, 我國全面放開了二胎政策, 不少的人都想要再生二寶, 特別是農村人。
在他們看來, 只有一個小孩的話會比較孤單, 而且以後養老什麼的問題也比較大。 有一些人甚至還想要生第三胎, 但我國並沒有開放三胎政策, 如果貿然生三胎的話, 則屬於超生,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不符合生三胎的條件, 下面這幾類人生三胎不會被罰款。
1.夫妻已經生育了兩個子女, 但是子女都為病殘兒, 經過依法鑒定之後確定其不能成長為正常的勞動力, 會影響到以後的生活, 如果說是這樣的情況, 夫妻雙方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2.夫妻雙方之前的時候因為身體不孕不育的原因沒有生育, 但是卻收養了兩個孩子, 後來經過科學合理的治療, 夫妻雙方具備了生育的能力, 那麼這樣的情況也可以生育第三胎。
3.夫妻雙方為重組家庭, 而且在兩個人婚前各自已經育有一個子女, 那麼結婚之後沒有生育子女的話, 可以生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孩子。
4.再婚的夫妻有一方在之前的時候已經生育了兩個子女, 而另一方沒有生育, 那麼結婚之後可以共同生育一個子女。
以上這幾類人都符合生三胎的條件, 只要自己願意, 那麼就能夠生三胎。 實際上不少的網友表示, 即便是自己符合生三胎的條件, 甚至是國家給予獎勵, 那麼也不會願意再生。
要知道, 現在的養娃成本越來越高, 對於收入本來就普遍偏低的農村家庭來說, 養一個孩子已經要花費不少錢了, 兩個孩子壓力已經是相當巨大, 這個時候要是再來第三胎的話, 恐怕要招架不住了, 所以現在這些符合生三胎條件的人也很少會考慮要三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