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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組:廣東環保工作成效明顯 部分地區水污染問題突出

新華社廣州4月13日電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13日向廣東省回饋督察情況。 督察組指出, 廣東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但環境品質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差距, 部分地區水污染問題突出。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督察結果顯示, 廣東在大氣環境治理上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機制, 珠三角地區創建了國家重點城市群空氣品質達標改善的成功模式, 為全國大氣污染治理樹立了標杆;在全國率先建立實施生態嚴格控制區空間管制政策;在全國率先對火電行業實施大氣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

廣東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嚴查嚴處群眾舉報案件並向社會公開。 截至2017年2月底, 督察組交辦的4350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 責令整改6248家, 立案處罰3346家, 罰款1.38億元, 拘留118人, 約談1252人, 問責684人。

針對廣東省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督察組指出, 一是環境保護推進落實存在薄弱環節, 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失之以寬, 不擔當、不敢擔當問題比較突出。 汕頭市潮陽區垃圾處理設施3年3次變更選址, 至督察組進駐時仍未開工。 一些地方治水工作治標不治本, 錢花了, 活幹了, 但效果甚微。 深圳市在茅洲河等流域污染治理中, 大量採取箱涵截汙,

導致清汙不分、雨汙不分, 截汙效果大打折扣。

二是部分地區水污染問題突出。 2016年全省69條主要河流124個監測斷面水質達成率由2013年的85.5%, 下降為77.4%。 部分河流污染嚴重, 汕頭、揭陽兩市長期以來存在等靠要思想, 練江治理計畫年年落空, 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5座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3個污泥處置中心等多個無害化改造工程等無一建成, 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

三是部分地區環境問題突出。 東莞市城市污水管網“十二五”規劃要求建設1080公里, 僅完成240公里。 潮州市在治理三利溪黑臭問題上, 不從建管截汙上想辦法, 而採取從韓江調水稀釋, 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 雲浮市新興江流域新興縣內1.7萬餘家養殖場及散養戶絕大部分僅配套簡易治汙設施,

大量養殖廢水直排。

督察強調, 廣東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回饋意見要求, 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 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 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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