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周至縣檢察院對特大網路買賣模擬槍案嫌疑人批准逮捕

日前, 周至縣人民檢察院對“2.24專案”特大網路買賣模擬槍案犯罪嫌疑人楊某、劉某、孫某以涉嫌非法買賣槍支罪依法批准逮捕。

非法買賣槍支, 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有關槍支管理的法規, 非法買賣,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非法買賣槍支, 是指《槍支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槍支及槍支零件, 以火藥或壓縮氣體等為動力, 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 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 依據現行《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鑒定判據》規定, 當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J/c㎡時, 一律認定為槍支,

具有致傷力。 本案中送檢的4支槍形物槍口比動能均大於1.8J/c㎡。

我國一直明令禁止各種非法涉槍行為, 實行嚴格的槍支管理制度, 嚴厲打擊各種涉槍犯罪, 根據《刑法》第12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的規定, 非法買賣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2支以上在3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 10支以上的, 屬於“情節嚴重”, 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案為鑒, 無論是賺錢還是愛好、收藏、玩耍, 都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 不要觸犯法律, 否則追悔莫及。

(周至縣人民檢察院 王惠佳)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