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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市通報兩起違反村(居)“兩委”換屆紀律典型案件

紅網張家界分站4月14日訊(記者 張紅)紅網時刻新聞記者4月14日從張家界廉政網獲悉:近日, 張家界市紀委通報了兩起違反村(居)“兩委”換屆紀律的典型案例。

一、永定區大庸橋街道小河坎社區黨員劉世海破壞選舉案

2017年4月5日, 劉世海在永定區大庸橋街道小河坎社區三組選舉居民代表的會議上, 公然採取搶話筒、辱駡工作人員等方式破壞選舉秩序, 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同時, 劉世海也沒有制止其妻子楊某從工作人員手中搶奪選票的行為。 鑒於劉世海在2015年7月曾被永定區紀委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目前仍在處分期內, 2017年4月11日, 永定區紀委給予劉世海開除黨籍處分。

二、桑植縣陳家河鎮下洞街村工作委員會成員、治調主任向國勝, 黨員尚立紹干擾換屆選舉案

2017年3月19日, 桑植縣陳家河鎮下洞街村工作委員會成員、治調主任向國勝(中共黨員)受該村蔬菜基地老闆王某某(非中共黨員, 非國家公職人員)的委託, 安排該村黨員尚立紹幫忙邀請本村8名黨員和2名群眾共13人在桑植縣城一餐館聚餐。 席間王某某表示:下洞街村臨時支部書記黃某某不適合當村黨支部書記, 請大家在換屆選舉的時候另選他人。 隨後, 王某某拿出一條香煙, 由向國勝負責分發。 飯後, 王某某請客去桑植縣城一足療店按摩, 消費1500元由王某某支付。

2017年4月7日, 桑植縣紀委常委會研究, 應當給予向國勝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但因該同志無職可撤, 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尚立紹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以上兩起典型案件, 說明在村(居)“兩委”換屆期間, 少數黨員對党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置若罔聞, 有的破壞和干擾選舉, 有的搞非組織活動, 性質惡劣, 影響極壞。 各區縣、鄉鎮黨委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嚴肅換屆紀律的各項要求, 層層壓實責任, “看好自己的門, 管好自己的人”, 對違反村(居)“兩委”換屆紀律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重點關注, 及時防範。 各區縣、鄉鎮紀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 對違反換屆紀律的問題堅持動輒則咎,

對違反換屆紀律的案件要從嚴從快, 依法依紀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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