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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改革來臨,新時代的農民怎麼辦?

近幾年, 國家農村土地改革的政策層出不窮, 總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土地三權分置, 即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集體, 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歸農民或農業主體;二是進行土地確權, 賦予農業生產者權利保護;三是鼓勵農民有償退出宅基地。

這三條農村的政策成為了廣大農民議論最多的話題, 那麼如何利用政策導向, 讓咱農民充分利用手裡的土地獲取豐厚收益呢?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

自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執行的是農村集體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 農民享有土地承包權。 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後, 多出了土地經營權, 這也是根據農村土地流轉實情而建立起來的, 為了更好的明確農民和土地的關係。 農民即可以享有土地承包權, 也可以通過流轉獲取土地經營權。 對於新型的農業主體可以通過流轉農民手裡的耕地發展規模化農業生產。

農村土地確權

土地確權是對農村耕地, 宅基地的確認, 明確農村土地的屬性及歸屬。 農村土地確權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意思是不管你家有幾口人, 現如今有多少地, 暫時不對土地進行調整, 延續以前的土地承包規定。

土地確權後, 農民可以把自己的耕地轉租出去(前提不改變土地用途), 在保證土地承包權歸自己所有的前提下, 流轉經營權獲取收入;宅基地也可以通過出租的形式獲取報酬(但不可私自買賣)。

有償、自願退出宅基地

針對農村宅基地來說, 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就業安家, 造成大量的農村閒置、荒廢宅基地。 為了使農村土地資源達到合理的支配及利用, 國家鼓勵進城農民有償、自願退出宅基地, 這一說法並非是政策硬性檔。

至於原因, 主要是由於城鎮化建設的發展, 農村空心村增多, 農村大量的宅基地無人居住, 這些閒置的宅基地既不能還田又不能強制收回, 所以國家出臺鼓勵性的檔讓農民有償自願退出。

以上三條農村土地的變化, 到底讓咱農民怎麼辦?

有些農民認為:這不是讓我們流轉土地、放棄宅基地進城嗎?

這種說法在一定程度上沒有錯, 如今單靠零散農業生產, 投入成本高、收入低, 國家鼓勵土地流轉發展規模化農業, 農民可以進城打工也可以在規模化農業主體下勞作,

獲取多重收入。

如果你年輕有魄力, 有能力有資金, 想發展規模農業, 那就可以通過流轉土地從事農業生產。

如果你想在城市發展, 可以把土地流轉出去。

至於需不需要保留土地的承包權或宅基地的使用權, 完全取決於自己。

(本文完)本文為作者原創, 未經授權, 嚴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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