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銀星能源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 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銀星能源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

深交所認為, 銀星能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2.1 條、第 2.7 條和第 11.11.4 條的規定。

深交所要求, 銀星能源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 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 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