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這個常識已經是人人皆知了, 酒後駕車, 無疑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在開玩笑。 3月7日 , 火炬查處一起醉駕行駛案件, 司機醉酒開車後竟然在路口睡著了。
3月7日下午14時30分許, 有群眾駕駛車輛經過中山港大道加工區紅綠燈路口時, 發現有一輛白色轎車長時間停在斑馬線前, 按喇叭也沒有反應, 於是向警方求助。
怎麼回事?
是不是有駕駛員突發疾病?
火炬警方迅速趕到現場, 只見一輛車牌號為粵XGW**3的白色轎車停在中間車道。 透過緊閉的車窗, 民警看到一名男子坐在駕駛座上, 雙目緊閉。
民警一邊大聲向車內司機喊話, 一邊搖動車身, 但未見男子有任何反應。 隨即民警採取強制措施, 將副駕駛室車窗敲碎。
一股濃烈的酒氣也隨之噴了出來, 民警馬上意識到司機喝了酒, 於是引導他下車接受檢查。
檢查過程中, 這位元司機一直處在昏昏欲睡狀態, 而且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於是被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在醒酒過程中, 民警再一次對司機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 並檢測到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27毫克/100毫升, 屬於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經查, 司機余某當天中午和朋友吃飯期間喝了酒, 下午15時左右, 獨自駕車回民眾鎮公司, 沒想醉意太深, 在路口等紅燈時竟然睡覺了。
目前, 餘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 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小警提醒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12分。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12分。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