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多人債務無力償還, 竟選擇去搶劫銀行。 近日, 宣州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將犯罪嫌疑人豐某批准逮捕。 等待豐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6年12月底的一天, 在宣州區某鄉鎮銀行工作的櫃員小何正在辦理業務。 這時一名40多歲的男子走到了櫃檯邊, 告訴小何要取20萬元現金。 該行的負責人得知後告訴對方, 大額取現需要預約, 一般是當日預約後, 第二天才能取到, 同時還需要登記姓名和聯繫方式, 該男子在銀行登記了姓名和聯繫方式就離開了。
第二天上午10時許, 銀行還沒來得及通知該男子前來取款,
真的是搶劫
今年1月初的一天下午, 這名男子再次來到該銀行, 然後就一直坐在大廳的休息椅上撥打電話催人來取款還錢, 期間小何主動問男子準備取多少錢, 男子說4萬。 可是, 一直等到下午4時許, 銀行都快下班了, 男子要等的人還是沒來。 小何就起身離開辦公區域,
就在小何準備進入第一道防尾隨門準備關門的時候, 這名男子大步上前沖進過道內, 用手掐住小何的脖子說自己要搶劫。 小何見狀連忙通知同事, 對方忽然又笑嘻嘻地說自己是開玩笑的, 就在小何用手將對方推出第一道防尾隨門的時候, 男子再次拉開門闖了進來, 掏出一把水果刀抵在小何的脖子上, 對小何說“真的是搶劫”,
欠債導致搶銀行
經公安機關查明, 豐某因為買彩票等原因欠下了多人大量的債務, 一直被追討, 心理壓力很大, 從而產生了搶劫的念頭。 案發前幾天, 豐某考慮到如果在市區銀行搶劫, 熟人多而且跑不掉, 不如去找一個偏一點的銀行, 最後豐某就坐公車到了這家在鄉鎮的銀行進行搶劫。 當天跑出銀行後, 他還躲在離銀行五六十米遠外的一個岔路口, 等了一會才離開。
宣州區檢察院認為, 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攜帶刀具脅迫他人搶劫財物,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