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農村, 平日裡可以自己種點糧食和蔬菜, 生活開銷要比城市要小很多。 小錢花的少, 但大錢有時候卻不得不花。 特別是辦下面這幾件事情, 最容易讓一個家庭掏空家底。
造新房
我家的房子造了已經有十四年了, 當時也算是村裡最先蓋樓房的一批人(由於特殊原因才決定造的), 那時候花了近十萬塊錢。 十萬塊錢放在現在不算很多, 但當時我父母的全部積蓄也就不到六萬元, 全部家底拿出來都不夠。 現在材料、人工的成本都上漲了, 在農村造個房子至少也得30-40萬了, 這對於一般的農村家庭來說,
娶媳婦
以前娶媳婦不覺得, 最近些年在農村娶媳婦似乎變得尤為艱難。 先說娶媳婦的前提條件, 要求低點的, 至少是在農村造了新房, 而其他有些人還要求要在縣、市里買房子才行。 光這前提條件就夠這個家庭喝一壺了, 到了結婚時,
看大病
前面兩件事情, 雖然花錢多, 但至少都是好事, 花的也心甘情願。 看病就不一樣了, 不管你想不想花, 這錢都得花。
農村家庭辦點事不容易, 特別是辦這幾件大事更不容易。 很多人都是拿出多年打工的積蓄, 再靠著親戚朋友的幫助才完成前兩件大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