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4日電 據日媒報導, 日本政府近日決定, 在有關天皇陛下退位的特例法案中, 將明確寫入以下內容, 即天皇從《特例法》付諸實施之日起退位。
報導稱, 具體日期由日本首相在事先聽取皇室會議意見的基礎上, 在《特例法》頒佈後的3年之內, 以政令的形式做出規定。 日本政府將在本月內向各黨出示特例法案的主要內容, 並爭取在本屆國會使這項法案獲得通過。
資料圖:日本天皇夫婦
據悉, 商討天皇退位問題的日本政府有識之士會議13日召開了會議, 就天皇退位後, 向皇位第一順位繼承人秋筱宮支付的皇族費用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如果在本月21日舉行的下次會議上能夠獲得會議成員的同意, 將向安倍首相提交最終報告。
鑒於這種情況, 日本政府根據此前已經提交給安倍首相的國會意見和有識之士會議的談論結果, 基本確定了有關天皇陛下退位的特例法案的概要。
報導指出, 特例法案將明確寫入以下內容, 天皇2016年8月表明了希望退位的意向, 迄今為止, 天皇按照憲法的規定, 一直在開展國事活動和前往災區慰問災民等象徵性活動, 鑒於天皇現年83歲, 年事已高, 他感到今後已經難以繼續開展上述活動, 並對此深感憂慮。
另外, 該法案還將寫入以下宗旨, 鑒於天皇的這一心情已經獲得國民的理解, 並引起了共鳴, 而且皇太子長期以來一直在履行公務, 因此, 決定同意天皇退位, 由皇儲皇太子繼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