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區紀委通報4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區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科長李小文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11年至2014年, 李小文利用職務之便, 違規幫助相關企業謀取利益, 多次收受相關企業好處費共計114萬元。 李小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慶長壽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原經理李敏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11年至2012年, 李敏利用職務之便, 先後收受相關企業好處費共計22萬元, 並為相關企業謀取利益。 李敏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渡鎮楠木院村原村委會主任王伯壽等人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11年至2013年, 時任楠木院村村委會主任王伯壽、會計譙康明、計生專幹趙成芬、綜治專幹伍發容4人, 明知專案承建人鄭某、孟某將現有林謊報為荒山造林騙取國家補助, 卻給予幫助支持, 並索要好處費7萬元予以私分。 王伯壽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譙康明、趙成芬、伍發容分別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雙龍鎮政府事業幹部韓啟文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2014年至2015年, 韓啟文利用職務之便, 為房屋承建商韓某辦理“兩違”房屋產權證, 先後收受韓某好處費共計10萬元。 韓啟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通報要求, 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