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壓力的過大, 時常讓你在夜晚輾轉發側!難以入眠!心中苦悶無法緩解!有時候在夜晚會懷疑自己, 身陷困難無法紓解!該怎麼辦?是積極向上的面對新的一天!還是找個朋友抒發苦水!雞湯還是鴨湯?心理諮詢會成為大部分人的選擇!
其實除了談話治療, 目前不同流派下還有非常多的治療方式, 如遊戲治療、藝術治療、舞蹈治療、戲劇治療及馬術治療等等。 只要付了錢, 就能「看」好? 我時常跟我的來訪者說, 做諮詢不像是去醫院看醫生, 只需要告訴醫生症狀, 就等醫生開藥, 按要求用了藥, 就能好。 如果非要用醫生看病來打比方,
諮詢師通常需要瞭解來訪者當前的情況,
無論形式何樣, 心理諮詢師需要為來訪者創造一個安全、支持性的空間, 以允許來訪者自然地表達心中的想法感受。 而這個安全、支援的空間則會需要這麼兩方面的條件來滿足:一方面, 最重要的是心理諮詢師這個人本身, 諮詢師需要以不帶評判的、客觀的、開放的姿態來和來訪者一起探索他們的問題; 另一方面, 諮詢室的環境也非常重要, 這個空間需要是私密的、無人打擾的, 讓人走進來就能感覺放鬆的地方。 只有保密、安全的地方, 才能放下戒心, 傾吐平時不願意提起的煩心事兒。 咖啡館的環境雖然優雅溫馨, 可周圍人來人往的顧客和店員, 隨時都會打斷諮詢訪談的過程, 這可以說是諮詢中的「大忌」。 那麼,正常的場合應該是怎樣的呢?
通常情況下,心理諮詢師會與你約定一個合適的時間,地點則通常選在安全、有隱私保護的場合。 具體的諮詢場合,大部分時候是諮詢室; 有時諮詢場合會因為條件限制,而定在來訪者的家中,而非諮詢師家中; 如果是家庭治療,諮詢師也可以去來訪者的家裡進行心理干預。 選擇合適的諮詢師,是個相互的過程。在短短的一次會談之後,就丟出上面的話,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極有可能,諮詢師都還尚未瞭解來訪者的整體情況,就匆忙下了判斷。在跟諮詢師治療的過程裡,可能諮詢師本以為經過10次諮詢才能出現的變化,會因為來訪者自己的努力及生活的契機,出現一些積極或負面的推動,使進程縮短或者延長。
也就是說,治療進程時時在變。一開始諮詢師預估八次能達成目標,可能到了第四次,就發現需要再經過八次才能好,這是常有的事。 來一次不容易,湊整? 大部分情況下,諮詢的時間長度在 50 分鐘到1小時之間,當然具體的時長有時候也會根據具體的來訪者情況來協商,但都會保持在2小時之內。 根據諮詢師和來訪者協商的首次諮詢的時長,並沒有一個定論說,一次諮詢的時間必須固定在多少時間。
要知道,注意力集中那麼長時間是非常消耗體力和專注力的更何況,作為前來傾吐的你,也會因為時間過長而有注意力渙散的時候。 切記,這種諮詢方式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多出來的時間,另算? 還有另一件有意思的事兒,收費。 有時候,諮詢師和來訪者本來相約諮詢時長為 1 小時,卻因為來訪者有
「門把手效應」
,一不小心拉長了諮詢時間。 所謂的
「門把手效應」
,指的是來訪者經常在諮詢結束的那一刻、手觸到門把手時,才轉過頭說:
「對了,還有……」
而這時候的敘述,對來訪者而言往往是至關重要的。 於是兩人可能坐下來繼續談一陣。然而事後,有些諮詢師會要求來訪者為延長的時間付費。
這時候,掌握時間進度是諮詢師的責任,諮詢師更合理的操作方式是輕微延長諮詢時間、大概瞭解問題的來龍去脈,然後約定下次進一步討論。 諮詢師有責任及義務,在諮詢開始前就告知來訪者他的計費方式,是按一次來計算還是時長來計算。一般來講,因為延時而引起的費用不應由來訪者負擔,除非來訪者事先和諮詢師協商過計費方式是按小時收費。那樣的話,來訪者是有知情權的情況下選擇這麼做的,而不是遭到多付費用的硬性要求。 這些行為也都不合理! 除了上面提到的諸多亂象,諮詢過程中,還有一些諮詢師會做出違反職業倫理、打破保密協議的行為。
職業倫理的問題其實很廣泛比較常見的倫理問題就是保密協議的破壞。 比如,來訪者的家人因為關心而想瞭解具體情況,致電給諮詢師,而諮詢師在未得到來訪者同意前就直接向家人報告了。那麼,這位諮詢師一不小心說漏嘴的話,就違背了諮詢倫理中的「保密原則」。 還有,雖然聽著有點「狗血」,但這個也可能出現…… 當你的諮詢師跟你告白、說愛慕你,或是對你動手動腳,尤其是一些諮詢師假借諮詢名義,說是幫助你、卻要侵犯你的時候,請別猶豫,果斷報警求助。
這可以說是諮詢中的「大忌」。 那麼,正常的場合應該是怎樣的呢?通常情況下,心理諮詢師會與你約定一個合適的時間,地點則通常選在安全、有隱私保護的場合。 具體的諮詢場合,大部分時候是諮詢室; 有時諮詢場合會因為條件限制,而定在來訪者的家中,而非諮詢師家中; 如果是家庭治療,諮詢師也可以去來訪者的家裡進行心理干預。 選擇合適的諮詢師,是個相互的過程。在短短的一次會談之後,就丟出上面的話,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表現;極有可能,諮詢師都還尚未瞭解來訪者的整體情況,就匆忙下了判斷。在跟諮詢師治療的過程裡,可能諮詢師本以為經過10次諮詢才能出現的變化,會因為來訪者自己的努力及生活的契機,出現一些積極或負面的推動,使進程縮短或者延長。
也就是說,治療進程時時在變。一開始諮詢師預估八次能達成目標,可能到了第四次,就發現需要再經過八次才能好,這是常有的事。 來一次不容易,湊整? 大部分情況下,諮詢的時間長度在 50 分鐘到1小時之間,當然具體的時長有時候也會根據具體的來訪者情況來協商,但都會保持在2小時之內。 根據諮詢師和來訪者協商的首次諮詢的時長,並沒有一個定論說,一次諮詢的時間必須固定在多少時間。
要知道,注意力集中那麼長時間是非常消耗體力和專注力的更何況,作為前來傾吐的你,也會因為時間過長而有注意力渙散的時候。 切記,這種諮詢方式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多出來的時間,另算? 還有另一件有意思的事兒,收費。 有時候,諮詢師和來訪者本來相約諮詢時長為 1 小時,卻因為來訪者有
「門把手效應」
,一不小心拉長了諮詢時間。 所謂的
「門把手效應」
,指的是來訪者經常在諮詢結束的那一刻、手觸到門把手時,才轉過頭說:
「對了,還有……」
而這時候的敘述,對來訪者而言往往是至關重要的。 於是兩人可能坐下來繼續談一陣。然而事後,有些諮詢師會要求來訪者為延長的時間付費。
這時候,掌握時間進度是諮詢師的責任,諮詢師更合理的操作方式是輕微延長諮詢時間、大概瞭解問題的來龍去脈,然後約定下次進一步討論。 諮詢師有責任及義務,在諮詢開始前就告知來訪者他的計費方式,是按一次來計算還是時長來計算。一般來講,因為延時而引起的費用不應由來訪者負擔,除非來訪者事先和諮詢師協商過計費方式是按小時收費。那樣的話,來訪者是有知情權的情況下選擇這麼做的,而不是遭到多付費用的硬性要求。 這些行為也都不合理! 除了上面提到的諸多亂象,諮詢過程中,還有一些諮詢師會做出違反職業倫理、打破保密協議的行為。
職業倫理的問題其實很廣泛比較常見的倫理問題就是保密協議的破壞。 比如,來訪者的家人因為關心而想瞭解具體情況,致電給諮詢師,而諮詢師在未得到來訪者同意前就直接向家人報告了。那麼,這位諮詢師一不小心說漏嘴的話,就違背了諮詢倫理中的「保密原則」。 還有,雖然聽著有點「狗血」,但這個也可能出現…… 當你的諮詢師跟你告白、說愛慕你,或是對你動手動腳,尤其是一些諮詢師假借諮詢名義,說是幫助你、卻要侵犯你的時候,請別猶豫,果斷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