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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特為上位接近我富豪公公,成功後卻在公寓對他拔出匕首

每天讀點故事app獨家簽約作者:劉藍之 | 禁止轉載

可惜這世間再也不會有一個林歌, 值得我如此深愛, 願意以命相抵。

1

我第一次見到徐家歡的時候是在淮海路的一家酒吧裡,

正和李墨暉的七八個朋友在一起胡吃海喝。

一個身著灰色長風衣系紅絲巾的女人突然開門走過來, 朝我們點點頭, 一副熟絡的樣子, 我以為她是某個朋友的朋友。 只見他們也點點頭, 便繼續在昏暗的酒吧裡卿卿我我大聲打牌, 也沒在意。

只見她脫了大衣和絲巾, 叫了一份最便宜的揚州炒飯和紅酒, 巴拉巴拉吃了十來口, 啜了一點紅酒, 摸摸肚子, 掏出手機, 大呼一聲, “哎呀我忘記了, ”然後轉身拿起大衣就走。

很是莫名。

酒吧昏暗的調子讓我難受, 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手機螢幕上, 那個女人吃飯時我偶爾會瞟她一眼, 很美, 倒不是長得美, 而是氣質絕佳, 我再沒有見過如她這般風塵味濃郁還能如此光豔的女子。

我問他們那是誰啊, 沒有一個人理睬我, 各玩各的。 或許只是誰的朋友而已。 有誰在意呢, 聲色犬馬的。

那時我上大三, 和高富帥男友李墨暉談了兩年戀愛, 他每週帶著我泡在各大娛樂場所, 結識著各路朋友。 我也樂得快活, 甘之如飴地想要墮落成一個不學無術的女青年。

反正考試有李墨暉給我抄英語, 他會四國語言, 英語在裡面最簡單, 我給他抄專業課, 主要是高數, 其他的學科他蒙到五十分加上老師平時分基本都能勉強及格。 我們只想快快結束學業好去快活逍遙, 哪怕一陣也好。 世界又不需要我來拯救。

不知是否因為沒了大一時專心致志學習的壓力, 我反而瘦到九十幾斤, 顴骨突出,

臉成了錐子, 加上一系列高級護膚品的滋潤, 愈加粉嫩, 同學都表示驚訝。

我不在意自己逐漸失去本真, 開始厭惡以前的自己, 把照片撕毀, 衣服丟棄, 那個小地方來的姑娘, 被我深深地埋在了心裡。 我和李墨暉學會了上海話, 雖然說得不如上海人那麼好, 帶著細微的口音, 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經在融入這所城市, 雖然整日泡吧依舊不能改變我對這種夜生活的抵觸。

徐家歡的絲巾落在沙發上, 我搗搗李墨暉, 他劃拳正在興頭上, 似乎沒空理睬我, 我猶豫了一下, 抓起絲巾追了出去。 謝天謝地, 她還在。 她正蹲在酒吧門口的柱子陰影裡吸煙, 長風衣的腰帶脫在地上的污水中。

我把絲巾在她眼前晃晃, 她抬起眼, 望著我, 閃亮的眸子在霓虹燈下反射出幽藍的光,

像暗夜的精靈, 我竟一下就被怔住。

她扶著柱子起來, 似乎用力過猛, 頭暈了一下, 我怕她倒下, 慌忙接住她。

“沒事, ”她擺擺手, “我只是好幾天沒吃東西了, 剛才的揚州炒飯根本不頂餓。 ”

我的視線掃到她手中的硬中華, 那可是四十五塊一包。

她望著快要燃到手指的香煙, 笑了笑, “男人嘛, 都好騙。 ”

不知為何, 她給我一種莫名的親近感。 她把絲巾在脖子上纏兩道, 胡亂塞進風衣領子裡, 給我一個飛吻, 轉身要走。

我看著對面的哈根達斯店叫住她, 我請你吃霜淇淋。 她也看著那家店, 明媚的光被秋天的夜晚襯得很溫暖。

“好啊, ”她挽起我的手。

2

我的直覺告訴自己, 徐家歡不僅僅是一個混吃混喝的女騙子。

徐家歡誇我是個勇敢的姑娘, 說這句話時她的面前擺著兩個霜淇淋大桶, 我看著她吃, 想像不到竟然有人能將霜淇淋吃得這樣津津有味。 我猜不出她的年齡, 看起來像二十, 心中卻篤定肯定早就超過了二十五歲, 人的氣質會出賣自己。

她像個餓鬼一樣, 只顧埋頭, 也不怕感冒, 我盯著手機流覽人人, 其實早已無新鮮內容, 但我卻需要它來打發無聊的時間。 現代人的通病, 大多數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我是其中一員, 沒有必要深以為恥。

她用舌頭舔完勺子上的最後一點, 毫不顧忌地打嗝。

“有煙嗎, ”她問我。 我把口袋掏出, 餐巾紙, 鑰匙鏈, 一瓶香水, 沒有煙。 她抽出一張紙巾, 抹抹嘴, 暴力地丟進桶裡, “這裡太悶了, 不過霜淇淋很好吃。 ”她愉悅地笑,撲面而來一股甜膩的涼氣。

我喜歡這個不羈的女子。她像個謎。

“因為我帶陌生人吃霜淇淋你就認為我勇敢?這定義未免下得太快了些,也不怕你自己被我賣了。”

見她吃完,我悻悻然地將手機塞進口袋,李墨暉竟然到現在都還沒有找我,真令人喪氣。我心猿意馬地望向窗外,這段無聊的愛情突然讓我覺得爽朗的秋天也難過起來。

啊,李墨暉和他的朋友們從對面的酒吧裡出來了,他和幾個個朋友肩搭著肩,一副醉醺醺的樣子。我知道他清醒得很,或許這就是李墨暉的高明之處,明明千杯不醉,卻偏要裝得一副滴酒不能沾的好男人模樣。裝就裝吧,許多人不也說林志玲裝嗎,但她能一直裝也夠厲害了。

若李墨暉能在我面前裝一輩子,我也願意,我不無慶倖地想。

她隨著我的目光望向窗外,可惜李墨暉已經和他的朋友們乘坐計程車揚長而去,不知道去哪裡續攤。

“肚子要結冰了。”她捂著腹部擺出無辜的表情。

我笑笑,“是你自己要吃的,與我無關。竟然還吃了兩大桶,這都幾點了,熱量嚇死人。”她又像變戲法一樣從口袋裡一根皺巴巴的香煙,作勢要抽,卻找遍全身也沒有發現打火機,“真該死,”她暗暗地罵了一句,又看向我。

我搖搖頭。

她十分掃興,旁邊的服務員也恰巧走了過來,“對不起女士,您在這裡抽煙會影響到其他客人。”

徐家歡朝這個年輕的服務員小姑娘抱歉地笑笑,順勢拿起我還未收起的香水在空氣裡噴了噴,咧嘴笑笑,我幫你們淨化空氣,服務員聳聳肩離去。她真厚臉皮。

“菲拉格慕的紅色經典對你來說有點太濃烈了。”徐家歡緊緊地跟著我走出店門。

“我們並不認識,我要回家了。”我停下腳步,饒有趣味地看著她,她也用了香水,我猜是巴寶莉,不然不會這麼甜,或許我們該交換一下。

“或許我們該交換一下香水。”她笑嘻嘻地說。呵,英雄所見略同。

“還沒介紹我自己,我叫徐家歡,剛剛辭掉模特的工作,正在找經紀公司準備發展演藝事業。但很顯然,沒人願意接濟我。風衣、絲巾還有香水都是剛走完秀公司送的,我欠了兩個月房租了,不敢回去,你那裡有住的地方嗎。”

“我憑什麼相信你。”我靠在哈根達斯外面的柱子上望著她,她是模特,自然高,好在我今天穿了二十釐米的高跟鞋,足以與之平視。我真是越來越喜歡她了,卻並不打算表現出來。

“憑我認識李墨暉,你的小男友。”她眯起眼睛,笑著打量我,讓我無可遁行。

3

那夜我將客廳借給徐家歡睡,她將身份證護照都交給我,她說她上周剛從倫敦時裝周回來,因與老闆起了很大的爭執憤而離職。具體的原因她未說,我也沒問,世人皆知,模特圈複雜。她自我介紹時我拿出手機百度,徐家歡,果然是超模。三年前參加全國模特大賽拿到季軍獎盃,後來又陸續拿了些亂七八糟的獎項,卻一直不溫不火,網頁上除卻她走秀的圖片便是媒體誇讚她熱愛小動物關心環保事業。

“都是宣傳的。”她見我點開一張生病貓咪的圖片,上面說她收養了很多流浪貓。

“我連小孩子都不喜歡,怎麼會喜歡貓呢。”她撅撅嘴唇,都說美人遲暮最傷悲,但我看徐家歡,比三年前更加成熟富有魅力,連抽煙的姿勢都性感萬分。如果是三年前的她是形似張曼玉,那麼三年後的她則是神如林青霞,如今卻這麼潦倒,可見紅顏也是需要運氣。

然而她是如何認識李墨暉的,卻一直不說。待墨暉回來,我問他如何認識徐家歡這號人物,他也十分詫異,擺出一副茫然的表情,“徐家歡,誰啊,這名字真俗。”

他說著便脫去外套準備上床睡覺,我說過李墨暉在裝這方面是高手,此刻我不知道他是真不認識還是假不認識,只好坦白告訴他徐家歡現在睡在外面的客廳沙發上。

他整個人從床上彈起,“什麼?謝悠悠,我警告你,這是我的房子!你怎麼能隨隨便便讓陌生人住進來呢!讓她走。”

他光腳站在地板上指著我,顯得很生氣,我知道我超越了他的底線。

“明天吧,今天有點太晚了,”我將他拉回身邊,“地上冷。”

我笑得有些諂媚。

我做了一夜噩夢,夢裡不斷變換著一張臉,看不清長什麼樣,妖冶得很,我知道是徐家歡。

那張臉在我身邊像煙霧一樣繞來繞去纏來纏去,攪得我心煩意亂。最後實在忍不住叫了一聲,臉卻又變成了張著血盆大口的獅子,朝我奔來,而我,竟然不知死活地在那裡唱歌,像是節日裡即將被供奉給神靈的祭品。

我在淚水中醒來,太陽已柔和地打在棉被上,摸摸身邊,哪裡還有李墨暉的影子。

“墨暉,”我柔聲叫他。答應聲從客廳傳來。

原來徐家歡早已準備好早飯,她和李墨暉兩個人笑得很開心,身上還穿著昨天的風衣,腰帶上依然有拖著水漬的髒。

“你可以在這邊多住幾天,我正好這兩天要去外地,父親公司快要開年會了,事情有些多,我也就幫忙做一些。”李墨暉將剝出的蛋白放到我的盤子裡,他知道我吃蛋素來不吃蛋黃,他總是記得我的微小喜好。這大概是我貪戀李墨暉的原因之一。

我望著徐家歡不施粉黛的臉,更顯清秀,與昨晚那個女人很不相像,心裡又對那個夢感到後怕。都說女人直覺准,莫非她是李墨暉的前女友?誰知道呢,李墨暉從未和我說過他的故事,我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瞭解他。

“你真厲害,他昨晚聽到你住在這裡還很生氣。”我邊收拾盤子邊和徐家歡聊天。

她點亮一支煙,想抽,我阻止了她。我可不想得癌症。

“我只是說昨晚見你被人劫色順道救了你,到你家後發現太晚地鐵已經停運了只好住在這裡,他說要出去幾天,估計也是擔心你的安全吧。”

我一時間氣結,不知道該說什麼。

4

有些人天生就散發著危險的氣息,比如徐家歡,也有些人天生就具有冒險精神,比如我。

我與徐家歡相處得很愉快,甚至陪她回去拿衣服和洗漱用具,我幫她放哨,好在我們將要離去時房東才回家,兩人被追得屁滾尿流。

我們趕到地鐵站時,正巧有人在換看板,被撤的那張上面是她拿著一瓶香水悠閒地躺在某品牌的沙發上,她還故意就著路邊長椅比劃了一下給我看,姿勢滑稽,我笑得抽風。

很快地鐵來了,我大叫著拉她擠進去,眼角餘光瞟到了她眼睛裡那絲一瞬即逝的黯淡。

原來徐家歡的父母早已離婚,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成年之後她便沒再回去,依靠著雙方寄來的生活費度過了大學。

“我沒那麼傻,幹嘛不用他們的錢,他們有義務,不用白不用。”她說這話時正在對著鏡子比劃一件華倫天倫的鏤空裸色長裙,床上堆滿了華麗的衣服,都是時裝周送的,她還沒來得及穿,聽到我邀請她一起去參加王家的年會迫不及待地試起來。

“網上說我用自己打工賺的錢自食其力讀完了書是不是?”她把身上的裙子脫下扔在我頭上,嫌太正式,她的身材真好,天生衣架子,足夠讓人嫉妒得發瘋,“大學畢業時,他們斷了我的生活費,說我可以自己找工作,不需要他們了,我懶得求他們,吃了三天泡面之後看見室友不要的舊雜誌上寫著舉辦模特大賽的消息,孤注一擲去報了名。其實我不過是看上了那十萬元的獎金,覺得有了錢就不會被餓死了,誰知道一入這個圈子就是三年,都夠重讀一遍高中了。”

換了五件之後,她終於確定用繆繆的一件小禮服,俏皮地偽裝成了十八歲的少女。

“會見到李墨暉的父親吧。”她回過身來問我。

我其時也在挑衣服,卻哪件都襯不出氣質,真嫉妒家歡。

“會來吧,李墨暉父親——李存林。”她已經開始擺弄各種髮型,見我沒回答,又追問了一句,“那位傳媒界大亨,我一直很崇拜他。”

“會吧。”我瞟著她緋紅的臉頰,果然不出所料。

其實我只見過這個未來公公一次,他總是板著臉,沒有什麼表情,外界說他出身軍校,至今為止只哭過兩次,一次是李墨暉媽媽去世,一次是公司上市。

他自妻子去世之後就不再回家住,待在辦公樓頂層的酒店裡,三分鐘內可在辦公和住所間活動,其間自然有不少緋聞。新晉女友梁飛飛和徐家歡一樣出身,不,比她還要差一些,原來不過是個三流女明星,結識李存林之後立馬火得如日中天,近半年來的大螢屏都有她的身影。原本那些嘲笑她藝名豔俗如歌女的小報記者都開始拍她馬屁,說她人如其名一般甜美,充滿陽光的美好氣息。

李墨暉說現代人最好不要看娛樂新聞,否則會對世界充滿失望。我知道他是憤恨父親四年前在未徵求他的意願之下把他送到國外學習,去年又不管不顧粗暴地命令他回國,還對他的行徑嚴密控制。

我第一次見李存林亦是受邀前去,偌大的辦公室裡,助手為我沏好一杯碧螺春,一等就是兩個小時。李存林邊打電話邊進來,和我說幾句寒暄的話,前後不到五分鐘,便派人送我離去。我一出門就打電話給李墨暉,手抖到不行。李墨暉問我在那兩個小時之內有沒有做什麼,我說我什麼也不敢做,只想著第二天要考試,一直在看專業書,電話那邊松了一口氣。

李存林是只老狐狸,我早就知道。

“你在想什麼呢。”徐家歡碰了碰我,將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我按住她的肩膀,看著她的眼神,認真地說:“李存林是個危險的人物,最好不要靠近。”

徐家歡用手輕輕撥弄開我的雙手,摸著我光滑的下巴,“怎麼能這麼說你未來公公呢,不過,我記得你說過,我也是個危險的人呐。”

這當然不同。

“你聽過林歌嗎?”她冷不丁地問我。

“林歌?誰呀,不認識,這名字挺好聽。有什麼事情嗎?”

“沒什麼。”她繼續拾掇自己。

5

徐家歡年會時果然來了,意料之中,打扮得光彩照人,大概是嫌衣服太小家碧玉,還別出心裁地戴了一副翡翠耳環,襯得皮膚十分溫潤,人也大氣。

那天一開始是舞會,李存林在圈子裡早就以喜好跳舞出名,家歡主動前去邀舞,李存林微笑著挽起她的手,舞池中的人紛紛給他們讓位,兩人跳得春風得意。

此情此景,大概唯有《聞香識女人》中那段著名的探戈能與之媲美,李存林可能不如帕西諾那般英姿颯爽,家歡卻比那位妙齡女郎更為玲瓏。

我與周圍人都看得如癡如醉,墨暉卻皺起眉頭,說,“家歡怎麼也是副狐狸精樣子。”

可惜那天一曲還未終了,梁飛飛這位暫時的正主便出現在了會場裡。

她剛從某頒獎禮回來,最佳新人的獎盃還握在手裡。見到兩人跳舞,與肥皂劇裡那些頤指氣使的女主不同,她只是端起一杯橙汁,不動聲色地在旁溫柔地站著,李存林跳完了,她走上前去,將橙汁遞上,聲音糯軟,“存林,你的血壓高,不要喝酒了,多喝些果汁吧。”

聽得我一身雞皮疙瘩。

李存林這邊剛接過梁飛飛的酒杯,那邊徐家歡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等李存林回頭找她,哪裡還見到影子,徐家歡連名字都沒留。

我手中拿著一杯雞尾酒在花園裡找到徐家歡,她站在一棵樹下,單薄得很,遠遠望去真怕她被風吹走。

“家歡,”我叫她。

她怔了怔,半晌才反應過來,她緊緊握住我的手,她的手真涼,“悠悠,我好像愛上李存林了。”

我冷笑,終究還是如此,我竟會喜歡與這樣的人做朋友,徐家歡,不是有好皮囊就什麼都能要的。我心裡竟有些難過,我們不過才相識幾日,我不該對她有大的期許的。

她鬆開雙手,緊緊地抱著我,“求求你,”她說。

“不,”我從她的懷抱裡掙脫,“我們認識純屬偶然,既然你目的不純,我們也無需繼續做朋友。”

“我有李墨暉侵吞公司公款的證據。”她突然轉變話鋒,冷冷地說。

我手中的高腳杯碎裂在地,嘩啦啦真清脆。

小說裡說什麼來著,世間相遇都是久別重逢。

可依我看,世間偶遇都是蓄謀已久。

6

徐家歡成功地讓李存林記住了她,那天李存林向我打探徐家歡。

其實他若想知道任何事只需動動嘴皮,不,甚至只要一個眼神就會有人立馬為他去辦。我不敢撒謊,便說她是我的朋友,現在是個模特,李存林在口中重新念了下她的名字,遂與梁飛飛離開了年會。

徐家歡自然不可能立馬成功,她學的是琵琶女,先留個驚鴻一瞥,做個無名美女,待你尋找我了,才千呼萬喚始出來。

可惜李存林太忙了,一下子竟沒有想起她,梁飛飛繼續走紅國際,而徐家歡除卻走秀,演些不入流的小角色,不知還能做什麼。哦,還有經常來我與李墨暉的寓所。

我以為我會嘲笑徐家歡,卻發現自己對她的欽佩和喜愛更甚一籌。她的登場,於我而言,太華麗,以至於根本恨不起。

大學一畢業,我和李墨暉便結了婚,家歡吵著做伴娘,我哪裡敢,她那麼美,會奪我的風頭。但她還是來了。李存林去瑞士出差,沒來,徐家歡有些落寞。我有些疑惑,為何她這般執著于我的公公。她卻只是搪塞一番。他人生活,我知自己不該評判。

我與墨暉簽訂了婚前協議,婚前財產獨立,我想讓他知道,我對他,從來不是以施捨者與被施捨者的姿態。

徐家歡罵我傻,我回她,“傻人有傻福。”

她不無豔羨地望著我,“你真像從前的我。”

我想起很久之前,徐家歡曾問我,“你與李墨暉,有幾分真假?”

我答不上來,雖然李墨暉說是因為看我一開始被別人看不起,讓他想起自己小時候因為弱小被欺淩,從而對我由憐生愛,我也心安理得地享受著他給我帶來的一切,但我知道,即便他沒有這些,我也會和他走。

人與人之間講求一份氣場,我和李墨暉的氣場契合,就是如此簡單。

李墨暉的許多過去我都不知道,但在和他相處的日日夜夜裡,那些毫無防備的小感動一次次地確定了我想與之攜手一生的信念。雖然我也有那樣多的不篤定,我對自己、對李墨暉都沒有十足的信心。

我將這些說與徐家歡,她表示不信,“世間所有美好的愛情,不是已經死去,就是將要死去。”她總是說得那麼淒美,好似親身經歷。

結婚之後,我與李墨暉打算拋棄大學時念的金融專業,奔赴手機移動應用的創業大軍,無奈李墨暉父親希望子承父業,將他的經濟全線封鎖,只允許在本公司的基層就職,還硬塞給我一個部門經理做。

因為資歷太淺,同事都在背後猜測我是憑關係進來,做得不順手亦不開心,食之無味得很。我不敢向墨暉抱怨,怕增加他的負累,他知道我的辛苦,讓我等兩年,我相信他。

“所以那些錢是你們的創業基金?”徐家歡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我們也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無所事事。

我點點頭,“是我太粗心將文件放在床頭,誰知就被你看見了,後來都補上了,所以你現在也沒有什麼好要脅我的。”

“我大學裡的那個男友家境很不好,經常做兼職。那時候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去他打工的奶茶店,點一杯奶茶,坐一下午等他。客人多的時候就看看劇,客人少的時候就和他聊聊天,可能是有了希望,所以一點不覺得枯燥。你現在的心情,大概也和我那時候一樣吧。”

我笑了,女神也有這樣的過去。“後來呢?”

“分手了。”她說,眼裡的光又黯淡了下去。

是啊,除了這個答案還能有什麼?生死訣別麼?生活又不是臺灣小言。

我開始有些同情她。

大概是倒楣得久了,上天也憐憫徐家歡,李存林有一日來我們的寓所吃飯,李墨暉加班,獨留我與徐家歡在。

李存林來之前未打任何招呼,徐家歡自告奮勇要做飯,色香俱全,李存林誇了幾句,我邊瞎點頭邊收拾碗筷,空留兩人在餐廳裡。

那時的電視機裡在放程璧的新歌《戀戀風塵》,淺淺的呢喃聲讓人沉醉:“當歲月和美麗已成風塵中的歎息,你感傷的眼裡有舊時淚滴,相信愛的年紀,沒能唱給你的歌曲,讓我一生常常追憶……”

關上廚房的門,隔音效果出奇得好。

可是我不該忘記,自己根本不瞭解徐家歡。

7

看守所裡,我問徐家歡,“你又有幾分真假?”

她卻只是淒涼地笑笑,幾日不見,她的頭髮剪成了男式的平頭,臉上寫滿了憔悴,這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明豔動人的徐家歡嗎?

世事難料,卻又都是冥冥之中的註定。

還記得徐家歡那日問我是否知道林歌嗎?

其實徐家歡接近李存林並不是因為為人勢利,想出風頭,而是一樁早已規劃好的預謀。

徐家歡的大學男友林歌大三暑假在李存林的公司實習,恰巧那時高考結束的李墨暉也被父親圈在自己公司學習管理知識,兩人在一個專案部,李墨暉因為年少不懂事犯了錯,結果報表嚴重不符。

後來被證監會查出,公司追責,李存林為了護子,立馬為李墨暉辦好了出國手續,更將一切責任推到實習生林歌身上。

林歌失去的不僅是留任機會,其後求職更是屢屢碰壁,業界斷無法接受一個一開始就有污點的人。

其實林歌家境貧寒卻自小成績優異,本以為畢業之後能光耀門楣,結果淪落至此,一氣之下跳樓自殺。林歌早已是這個世界上對徐家歡最重要的人,失去他,無異於失去整個世界。

家歡通過林歌的遺書瞭解了真相,悲從中來,便一心想要報仇。那年恰好某雜誌在舉辦模特比賽,贊助方是李存林的傳媒公司,她想著或許有機會,費盡心機地節食鍛煉,又去學禮儀談吐,終於捧得季軍獎盃,卻還是未見到李存林。那時候她知道自己要等。

只是等待太痛苦,因為焦慮和工作壓力,她開始瘋狂地抽煙。三年後終於因為出色容貌和專業素養,被一個知名導演看中請她演某部時裝劇的女主角,投資方依舊是李存林的公司。誰知命運再一次捉弄了她,臨開拍時候投資方要求將女主換成梁飛飛。

她知道再也不能待下去,模特這一行靠青春吃飯,她再沒有時間了。又在機場見到我與李墨暉,她在網上搜索過李墨暉,去他的人人主頁流覽了一千遍,那一刻,她知道機會來了。

那天在機場,她通過李墨暉的主頁找到我,看到我發的狀態,知道我們在一家酒吧,決定試一試,沒想到竟然成功,好似得來不必費工夫。

她又通過我結識李存林,誰知並不容易接近。將要放棄時,卻意外碰到李存林來我與李墨暉的寓所吃飯,四周無人,她與李存林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終於找到一個他轉身的機會,她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刺向李存林左腹。

徐家歡是聰明,聰明到我以為她是真的想要接近李存林,那個動作想必也試了無數次。可惜李存林出身軍校,身手過硬,她那一刀只造成了皮外傷。李存林不願意放過她,甚至請了最好的律師起訴,不僅要她坐牢,賠償金額也令人咋舌。

還有,李存林又換了一個女友,模特新星,眉眼與家歡有七分相像。

這個世界上,相似的美人總是有很多,但我知道她已不在意這些,她的美,從來只為一人綻放,那個人沒了,一切都將歸於黯淡。

徐家歡和我說,刺李存林的那一刻,她覺得自己好傻。

可我知道,若是再來一次,她還是願意這樣傻下去。

我將這一切說與李墨暉,為他遞上一杯剛泡好的鐵觀音,墨暉喜茶,這一點,倒是和他父親相似。

“我想你可能根本不知道有林歌這個人的存在,所以縱然徐家歡有那麼多的機會可以接近你,卻從未想過找你報仇。”

他微微沉思,便低下頭繼續整理手中檔,良久抬眼,說,“我已將辭職信交給了公司。”

“家歡怎麼辦?”

“我去求父親。”

我從身後緊緊抱住了他,我們都已長大,若是如此下去一生多好。

8

徐家歡免了牢獄之災,李墨暉為此與李存林決裂,一切經濟來源都被斷絕,他告訴我時面有愧色,我卻只是哈哈大笑。我終於確定,自己愛的是什麼。

我拉上李墨暉去看守所接家歡出來,她精神面貌極佳,看起來比過去還要年輕幾歲,我大為吃驚。她還穿著我第一次見她的那件灰色長風衣。

墨暉開車送她去機場,她要離開上海,去林歌的故鄉拜祭他。

我把準備好的禮盒遞給她,裡面是說好和她交換的香水。她朝我眨眨眼。

“接下來怎麼辦,繼續做模特?”我眯起眼望她,覺得她真像我第一次見到的樣子,只是這個謎,我已解開。

“我也不知道,我想明白了,自己還是眷戀紅塵的,只是我做模特做膩味了,想做做其他事情,去賣賣奶茶就不錯。”她呵呵笑開,還是風情萬種,現在又添了幾絲滄桑味道。

是啊,做什麼又有何妨,重要是活得肆意瀟灑,她這一生,還有許多人會為之著迷。

我搗搗她的肩膀,給她打氣,“一個林歌算什麼,以後還會有張歌、王歌、李歌,他們都會為你癲狂。”

“可惜這世間再也不會有一個林歌,值得我如此深愛,願意以命相抵。”

我默然不語,只見她把禮盒拆開,將香水在眼前噴了噴,濃郁的香味彌漫開來,很是嗆人。

”她愉悅地笑,撲面而來一股甜膩的涼氣。

我喜歡這個不羈的女子。她像個謎。

“因為我帶陌生人吃霜淇淋你就認為我勇敢?這定義未免下得太快了些,也不怕你自己被我賣了。”

見她吃完,我悻悻然地將手機塞進口袋,李墨暉竟然到現在都還沒有找我,真令人喪氣。我心猿意馬地望向窗外,這段無聊的愛情突然讓我覺得爽朗的秋天也難過起來。

啊,李墨暉和他的朋友們從對面的酒吧裡出來了,他和幾個個朋友肩搭著肩,一副醉醺醺的樣子。我知道他清醒得很,或許這就是李墨暉的高明之處,明明千杯不醉,卻偏要裝得一副滴酒不能沾的好男人模樣。裝就裝吧,許多人不也說林志玲裝嗎,但她能一直裝也夠厲害了。

若李墨暉能在我面前裝一輩子,我也願意,我不無慶倖地想。

她隨著我的目光望向窗外,可惜李墨暉已經和他的朋友們乘坐計程車揚長而去,不知道去哪裡續攤。

“肚子要結冰了。”她捂著腹部擺出無辜的表情。

我笑笑,“是你自己要吃的,與我無關。竟然還吃了兩大桶,這都幾點了,熱量嚇死人。”她又像變戲法一樣從口袋裡一根皺巴巴的香煙,作勢要抽,卻找遍全身也沒有發現打火機,“真該死,”她暗暗地罵了一句,又看向我。

我搖搖頭。

她十分掃興,旁邊的服務員也恰巧走了過來,“對不起女士,您在這裡抽煙會影響到其他客人。”

徐家歡朝這個年輕的服務員小姑娘抱歉地笑笑,順勢拿起我還未收起的香水在空氣裡噴了噴,咧嘴笑笑,我幫你們淨化空氣,服務員聳聳肩離去。她真厚臉皮。

“菲拉格慕的紅色經典對你來說有點太濃烈了。”徐家歡緊緊地跟著我走出店門。

“我們並不認識,我要回家了。”我停下腳步,饒有趣味地看著她,她也用了香水,我猜是巴寶莉,不然不會這麼甜,或許我們該交換一下。

“或許我們該交換一下香水。”她笑嘻嘻地說。呵,英雄所見略同。

“還沒介紹我自己,我叫徐家歡,剛剛辭掉模特的工作,正在找經紀公司準備發展演藝事業。但很顯然,沒人願意接濟我。風衣、絲巾還有香水都是剛走完秀公司送的,我欠了兩個月房租了,不敢回去,你那裡有住的地方嗎。”

“我憑什麼相信你。”我靠在哈根達斯外面的柱子上望著她,她是模特,自然高,好在我今天穿了二十釐米的高跟鞋,足以與之平視。我真是越來越喜歡她了,卻並不打算表現出來。

“憑我認識李墨暉,你的小男友。”她眯起眼睛,笑著打量我,讓我無可遁行。

3

那夜我將客廳借給徐家歡睡,她將身份證護照都交給我,她說她上周剛從倫敦時裝周回來,因與老闆起了很大的爭執憤而離職。具體的原因她未說,我也沒問,世人皆知,模特圈複雜。她自我介紹時我拿出手機百度,徐家歡,果然是超模。三年前參加全國模特大賽拿到季軍獎盃,後來又陸續拿了些亂七八糟的獎項,卻一直不溫不火,網頁上除卻她走秀的圖片便是媒體誇讚她熱愛小動物關心環保事業。

“都是宣傳的。”她見我點開一張生病貓咪的圖片,上面說她收養了很多流浪貓。

“我連小孩子都不喜歡,怎麼會喜歡貓呢。”她撅撅嘴唇,都說美人遲暮最傷悲,但我看徐家歡,比三年前更加成熟富有魅力,連抽煙的姿勢都性感萬分。如果是三年前的她是形似張曼玉,那麼三年後的她則是神如林青霞,如今卻這麼潦倒,可見紅顏也是需要運氣。

然而她是如何認識李墨暉的,卻一直不說。待墨暉回來,我問他如何認識徐家歡這號人物,他也十分詫異,擺出一副茫然的表情,“徐家歡,誰啊,這名字真俗。”

他說著便脫去外套準備上床睡覺,我說過李墨暉在裝這方面是高手,此刻我不知道他是真不認識還是假不認識,只好坦白告訴他徐家歡現在睡在外面的客廳沙發上。

他整個人從床上彈起,“什麼?謝悠悠,我警告你,這是我的房子!你怎麼能隨隨便便讓陌生人住進來呢!讓她走。”

他光腳站在地板上指著我,顯得很生氣,我知道我超越了他的底線。

“明天吧,今天有點太晚了,”我將他拉回身邊,“地上冷。”

我笑得有些諂媚。

我做了一夜噩夢,夢裡不斷變換著一張臉,看不清長什麼樣,妖冶得很,我知道是徐家歡。

那張臉在我身邊像煙霧一樣繞來繞去纏來纏去,攪得我心煩意亂。最後實在忍不住叫了一聲,臉卻又變成了張著血盆大口的獅子,朝我奔來,而我,竟然不知死活地在那裡唱歌,像是節日裡即將被供奉給神靈的祭品。

我在淚水中醒來,太陽已柔和地打在棉被上,摸摸身邊,哪裡還有李墨暉的影子。

“墨暉,”我柔聲叫他。答應聲從客廳傳來。

原來徐家歡早已準備好早飯,她和李墨暉兩個人笑得很開心,身上還穿著昨天的風衣,腰帶上依然有拖著水漬的髒。

“你可以在這邊多住幾天,我正好這兩天要去外地,父親公司快要開年會了,事情有些多,我也就幫忙做一些。”李墨暉將剝出的蛋白放到我的盤子裡,他知道我吃蛋素來不吃蛋黃,他總是記得我的微小喜好。這大概是我貪戀李墨暉的原因之一。

我望著徐家歡不施粉黛的臉,更顯清秀,與昨晚那個女人很不相像,心裡又對那個夢感到後怕。都說女人直覺准,莫非她是李墨暉的前女友?誰知道呢,李墨暉從未和我說過他的故事,我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瞭解他。

“你真厲害,他昨晚聽到你住在這裡還很生氣。”我邊收拾盤子邊和徐家歡聊天。

她點亮一支煙,想抽,我阻止了她。我可不想得癌症。

“我只是說昨晚見你被人劫色順道救了你,到你家後發現太晚地鐵已經停運了只好住在這裡,他說要出去幾天,估計也是擔心你的安全吧。”

我一時間氣結,不知道該說什麼。

4

有些人天生就散發著危險的氣息,比如徐家歡,也有些人天生就具有冒險精神,比如我。

我與徐家歡相處得很愉快,甚至陪她回去拿衣服和洗漱用具,我幫她放哨,好在我們將要離去時房東才回家,兩人被追得屁滾尿流。

我們趕到地鐵站時,正巧有人在換看板,被撤的那張上面是她拿著一瓶香水悠閒地躺在某品牌的沙發上,她還故意就著路邊長椅比劃了一下給我看,姿勢滑稽,我笑得抽風。

很快地鐵來了,我大叫著拉她擠進去,眼角餘光瞟到了她眼睛裡那絲一瞬即逝的黯淡。

原來徐家歡的父母早已離婚,各自組建了新的家庭,成年之後她便沒再回去,依靠著雙方寄來的生活費度過了大學。

“我沒那麼傻,幹嘛不用他們的錢,他們有義務,不用白不用。”她說這話時正在對著鏡子比劃一件華倫天倫的鏤空裸色長裙,床上堆滿了華麗的衣服,都是時裝周送的,她還沒來得及穿,聽到我邀請她一起去參加王家的年會迫不及待地試起來。

“網上說我用自己打工賺的錢自食其力讀完了書是不是?”她把身上的裙子脫下扔在我頭上,嫌太正式,她的身材真好,天生衣架子,足夠讓人嫉妒得發瘋,“大學畢業時,他們斷了我的生活費,說我可以自己找工作,不需要他們了,我懶得求他們,吃了三天泡面之後看見室友不要的舊雜誌上寫著舉辦模特大賽的消息,孤注一擲去報了名。其實我不過是看上了那十萬元的獎金,覺得有了錢就不會被餓死了,誰知道一入這個圈子就是三年,都夠重讀一遍高中了。”

換了五件之後,她終於確定用繆繆的一件小禮服,俏皮地偽裝成了十八歲的少女。

“會見到李墨暉的父親吧。”她回過身來問我。

我其時也在挑衣服,卻哪件都襯不出氣質,真嫉妒家歡。

“會來吧,李墨暉父親——李存林。”她已經開始擺弄各種髮型,見我沒回答,又追問了一句,“那位傳媒界大亨,我一直很崇拜他。”

“會吧。”我瞟著她緋紅的臉頰,果然不出所料。

其實我只見過這個未來公公一次,他總是板著臉,沒有什麼表情,外界說他出身軍校,至今為止只哭過兩次,一次是李墨暉媽媽去世,一次是公司上市。

他自妻子去世之後就不再回家住,待在辦公樓頂層的酒店裡,三分鐘內可在辦公和住所間活動,其間自然有不少緋聞。新晉女友梁飛飛和徐家歡一樣出身,不,比她還要差一些,原來不過是個三流女明星,結識李存林之後立馬火得如日中天,近半年來的大螢屏都有她的身影。原本那些嘲笑她藝名豔俗如歌女的小報記者都開始拍她馬屁,說她人如其名一般甜美,充滿陽光的美好氣息。

李墨暉說現代人最好不要看娛樂新聞,否則會對世界充滿失望。我知道他是憤恨父親四年前在未徵求他的意願之下把他送到國外學習,去年又不管不顧粗暴地命令他回國,還對他的行徑嚴密控制。

我第一次見李存林亦是受邀前去,偌大的辦公室裡,助手為我沏好一杯碧螺春,一等就是兩個小時。李存林邊打電話邊進來,和我說幾句寒暄的話,前後不到五分鐘,便派人送我離去。我一出門就打電話給李墨暉,手抖到不行。李墨暉問我在那兩個小時之內有沒有做什麼,我說我什麼也不敢做,只想著第二天要考試,一直在看專業書,電話那邊松了一口氣。

李存林是只老狐狸,我早就知道。

“你在想什麼呢。”徐家歡碰了碰我,將我的思緒拉了回來。

我按住她的肩膀,看著她的眼神,認真地說:“李存林是個危險的人物,最好不要靠近。”

徐家歡用手輕輕撥弄開我的雙手,摸著我光滑的下巴,“怎麼能這麼說你未來公公呢,不過,我記得你說過,我也是個危險的人呐。”

這當然不同。

“你聽過林歌嗎?”她冷不丁地問我。

“林歌?誰呀,不認識,這名字挺好聽。有什麼事情嗎?”

“沒什麼。”她繼續拾掇自己。

5

徐家歡年會時果然來了,意料之中,打扮得光彩照人,大概是嫌衣服太小家碧玉,還別出心裁地戴了一副翡翠耳環,襯得皮膚十分溫潤,人也大氣。

那天一開始是舞會,李存林在圈子裡早就以喜好跳舞出名,家歡主動前去邀舞,李存林微笑著挽起她的手,舞池中的人紛紛給他們讓位,兩人跳得春風得意。

此情此景,大概唯有《聞香識女人》中那段著名的探戈能與之媲美,李存林可能不如帕西諾那般英姿颯爽,家歡卻比那位妙齡女郎更為玲瓏。

我與周圍人都看得如癡如醉,墨暉卻皺起眉頭,說,“家歡怎麼也是副狐狸精樣子。”

可惜那天一曲還未終了,梁飛飛這位暫時的正主便出現在了會場裡。

她剛從某頒獎禮回來,最佳新人的獎盃還握在手裡。見到兩人跳舞,與肥皂劇裡那些頤指氣使的女主不同,她只是端起一杯橙汁,不動聲色地在旁溫柔地站著,李存林跳完了,她走上前去,將橙汁遞上,聲音糯軟,“存林,你的血壓高,不要喝酒了,多喝些果汁吧。”

聽得我一身雞皮疙瘩。

李存林這邊剛接過梁飛飛的酒杯,那邊徐家歡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等李存林回頭找她,哪裡還見到影子,徐家歡連名字都沒留。

我手中拿著一杯雞尾酒在花園裡找到徐家歡,她站在一棵樹下,單薄得很,遠遠望去真怕她被風吹走。

“家歡,”我叫她。

她怔了怔,半晌才反應過來,她緊緊握住我的手,她的手真涼,“悠悠,我好像愛上李存林了。”

我冷笑,終究還是如此,我竟會喜歡與這樣的人做朋友,徐家歡,不是有好皮囊就什麼都能要的。我心裡竟有些難過,我們不過才相識幾日,我不該對她有大的期許的。

她鬆開雙手,緊緊地抱著我,“求求你,”她說。

“不,”我從她的懷抱裡掙脫,“我們認識純屬偶然,既然你目的不純,我們也無需繼續做朋友。”

“我有李墨暉侵吞公司公款的證據。”她突然轉變話鋒,冷冷地說。

我手中的高腳杯碎裂在地,嘩啦啦真清脆。

小說裡說什麼來著,世間相遇都是久別重逢。

可依我看,世間偶遇都是蓄謀已久。

6

徐家歡成功地讓李存林記住了她,那天李存林向我打探徐家歡。

其實他若想知道任何事只需動動嘴皮,不,甚至只要一個眼神就會有人立馬為他去辦。我不敢撒謊,便說她是我的朋友,現在是個模特,李存林在口中重新念了下她的名字,遂與梁飛飛離開了年會。

徐家歡自然不可能立馬成功,她學的是琵琶女,先留個驚鴻一瞥,做個無名美女,待你尋找我了,才千呼萬喚始出來。

可惜李存林太忙了,一下子竟沒有想起她,梁飛飛繼續走紅國際,而徐家歡除卻走秀,演些不入流的小角色,不知還能做什麼。哦,還有經常來我與李墨暉的寓所。

我以為我會嘲笑徐家歡,卻發現自己對她的欽佩和喜愛更甚一籌。她的登場,於我而言,太華麗,以至於根本恨不起。

大學一畢業,我和李墨暉便結了婚,家歡吵著做伴娘,我哪裡敢,她那麼美,會奪我的風頭。但她還是來了。李存林去瑞士出差,沒來,徐家歡有些落寞。我有些疑惑,為何她這般執著于我的公公。她卻只是搪塞一番。他人生活,我知自己不該評判。

我與墨暉簽訂了婚前協議,婚前財產獨立,我想讓他知道,我對他,從來不是以施捨者與被施捨者的姿態。

徐家歡罵我傻,我回她,“傻人有傻福。”

她不無豔羨地望著我,“你真像從前的我。”

我想起很久之前,徐家歡曾問我,“你與李墨暉,有幾分真假?”

我答不上來,雖然李墨暉說是因為看我一開始被別人看不起,讓他想起自己小時候因為弱小被欺淩,從而對我由憐生愛,我也心安理得地享受著他給我帶來的一切,但我知道,即便他沒有這些,我也會和他走。

人與人之間講求一份氣場,我和李墨暉的氣場契合,就是如此簡單。

李墨暉的許多過去我都不知道,但在和他相處的日日夜夜裡,那些毫無防備的小感動一次次地確定了我想與之攜手一生的信念。雖然我也有那樣多的不篤定,我對自己、對李墨暉都沒有十足的信心。

我將這些說與徐家歡,她表示不信,“世間所有美好的愛情,不是已經死去,就是將要死去。”她總是說得那麼淒美,好似親身經歷。

結婚之後,我與李墨暉打算拋棄大學時念的金融專業,奔赴手機移動應用的創業大軍,無奈李墨暉父親希望子承父業,將他的經濟全線封鎖,只允許在本公司的基層就職,還硬塞給我一個部門經理做。

因為資歷太淺,同事都在背後猜測我是憑關係進來,做得不順手亦不開心,食之無味得很。我不敢向墨暉抱怨,怕增加他的負累,他知道我的辛苦,讓我等兩年,我相信他。

“所以那些錢是你們的創業基金?”徐家歡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我們也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無所事事。

我點點頭,“是我太粗心將文件放在床頭,誰知就被你看見了,後來都補上了,所以你現在也沒有什麼好要脅我的。”

“我大學裡的那個男友家境很不好,經常做兼職。那時候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去他打工的奶茶店,點一杯奶茶,坐一下午等他。客人多的時候就看看劇,客人少的時候就和他聊聊天,可能是有了希望,所以一點不覺得枯燥。你現在的心情,大概也和我那時候一樣吧。”

我笑了,女神也有這樣的過去。“後來呢?”

“分手了。”她說,眼裡的光又黯淡了下去。

是啊,除了這個答案還能有什麼?生死訣別麼?生活又不是臺灣小言。

我開始有些同情她。

大概是倒楣得久了,上天也憐憫徐家歡,李存林有一日來我們的寓所吃飯,李墨暉加班,獨留我與徐家歡在。

李存林來之前未打任何招呼,徐家歡自告奮勇要做飯,色香俱全,李存林誇了幾句,我邊瞎點頭邊收拾碗筷,空留兩人在餐廳裡。

那時的電視機裡在放程璧的新歌《戀戀風塵》,淺淺的呢喃聲讓人沉醉:“當歲月和美麗已成風塵中的歎息,你感傷的眼裡有舊時淚滴,相信愛的年紀,沒能唱給你的歌曲,讓我一生常常追憶……”

關上廚房的門,隔音效果出奇得好。

可是我不該忘記,自己根本不瞭解徐家歡。

7

看守所裡,我問徐家歡,“你又有幾分真假?”

她卻只是淒涼地笑笑,幾日不見,她的頭髮剪成了男式的平頭,臉上寫滿了憔悴,這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明豔動人的徐家歡嗎?

世事難料,卻又都是冥冥之中的註定。

還記得徐家歡那日問我是否知道林歌嗎?

其實徐家歡接近李存林並不是因為為人勢利,想出風頭,而是一樁早已規劃好的預謀。

徐家歡的大學男友林歌大三暑假在李存林的公司實習,恰巧那時高考結束的李墨暉也被父親圈在自己公司學習管理知識,兩人在一個專案部,李墨暉因為年少不懂事犯了錯,結果報表嚴重不符。

後來被證監會查出,公司追責,李存林為了護子,立馬為李墨暉辦好了出國手續,更將一切責任推到實習生林歌身上。

林歌失去的不僅是留任機會,其後求職更是屢屢碰壁,業界斷無法接受一個一開始就有污點的人。

其實林歌家境貧寒卻自小成績優異,本以為畢業之後能光耀門楣,結果淪落至此,一氣之下跳樓自殺。林歌早已是這個世界上對徐家歡最重要的人,失去他,無異於失去整個世界。

家歡通過林歌的遺書瞭解了真相,悲從中來,便一心想要報仇。那年恰好某雜誌在舉辦模特比賽,贊助方是李存林的傳媒公司,她想著或許有機會,費盡心機地節食鍛煉,又去學禮儀談吐,終於捧得季軍獎盃,卻還是未見到李存林。那時候她知道自己要等。

只是等待太痛苦,因為焦慮和工作壓力,她開始瘋狂地抽煙。三年後終於因為出色容貌和專業素養,被一個知名導演看中請她演某部時裝劇的女主角,投資方依舊是李存林的公司。誰知命運再一次捉弄了她,臨開拍時候投資方要求將女主換成梁飛飛。

她知道再也不能待下去,模特這一行靠青春吃飯,她再沒有時間了。又在機場見到我與李墨暉,她在網上搜索過李墨暉,去他的人人主頁流覽了一千遍,那一刻,她知道機會來了。

那天在機場,她通過李墨暉的主頁找到我,看到我發的狀態,知道我們在一家酒吧,決定試一試,沒想到竟然成功,好似得來不必費工夫。

她又通過我結識李存林,誰知並不容易接近。將要放棄時,卻意外碰到李存林來我與李墨暉的寓所吃飯,四周無人,她與李存林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終於找到一個他轉身的機會,她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就刺向李存林左腹。

徐家歡是聰明,聰明到我以為她是真的想要接近李存林,那個動作想必也試了無數次。可惜李存林出身軍校,身手過硬,她那一刀只造成了皮外傷。李存林不願意放過她,甚至請了最好的律師起訴,不僅要她坐牢,賠償金額也令人咋舌。

還有,李存林又換了一個女友,模特新星,眉眼與家歡有七分相像。

這個世界上,相似的美人總是有很多,但我知道她已不在意這些,她的美,從來只為一人綻放,那個人沒了,一切都將歸於黯淡。

徐家歡和我說,刺李存林的那一刻,她覺得自己好傻。

可我知道,若是再來一次,她還是願意這樣傻下去。

我將這一切說與李墨暉,為他遞上一杯剛泡好的鐵觀音,墨暉喜茶,這一點,倒是和他父親相似。

“我想你可能根本不知道有林歌這個人的存在,所以縱然徐家歡有那麼多的機會可以接近你,卻從未想過找你報仇。”

他微微沉思,便低下頭繼續整理手中檔,良久抬眼,說,“我已將辭職信交給了公司。”

“家歡怎麼辦?”

“我去求父親。”

我從身後緊緊抱住了他,我們都已長大,若是如此下去一生多好。

8

徐家歡免了牢獄之災,李墨暉為此與李存林決裂,一切經濟來源都被斷絕,他告訴我時面有愧色,我卻只是哈哈大笑。我終於確定,自己愛的是什麼。

我拉上李墨暉去看守所接家歡出來,她精神面貌極佳,看起來比過去還要年輕幾歲,我大為吃驚。她還穿著我第一次見她的那件灰色長風衣。

墨暉開車送她去機場,她要離開上海,去林歌的故鄉拜祭他。

我把準備好的禮盒遞給她,裡面是說好和她交換的香水。她朝我眨眨眼。

“接下來怎麼辦,繼續做模特?”我眯起眼望她,覺得她真像我第一次見到的樣子,只是這個謎,我已解開。

“我也不知道,我想明白了,自己還是眷戀紅塵的,只是我做模特做膩味了,想做做其他事情,去賣賣奶茶就不錯。”她呵呵笑開,還是風情萬種,現在又添了幾絲滄桑味道。

是啊,做什麼又有何妨,重要是活得肆意瀟灑,她這一生,還有許多人會為之著迷。

我搗搗她的肩膀,給她打氣,“一個林歌算什麼,以後還會有張歌、王歌、李歌,他們都會為你癲狂。”

“可惜這世間再也不會有一個林歌,值得我如此深愛,願意以命相抵。”

我默然不語,只見她把禮盒拆開,將香水在眼前噴了噴,濃郁的香味彌漫開來,很是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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