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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酒駕 准駕不符 罰款3000元

貨車司機酒駕 准駕不符 罰款3000元

記24分, 暫扣駕照6個月

暫住城陽的平原縣人李某, 中午喝了一杯白酒開貨車外出拉活, 因遇民警設卡午查掉頭逃跑,

被民警查獲。 15日, 李某涉嫌准駕不符和飲酒後駕駛大貨車, 被民警合併處罰3000元, 記24分, 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3月14日下午2時許, 王沙路仙山路口, 城陽交警大隊夏莊中隊10名警力在此設卡午查。 一輛車號為魯BQ7061黃牌大貨車, 沿王沙路北向南行駛至距查車點50米左右, 大貨車突然往後掉頭加大油門向北駛出一公里被警車攔下。 司機下車後, 民警聞到一股酒味, 隨即進行呼吸測試, 酒精含量為42.5mg/100ml。 該司機未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隨後, 被民警帶到中隊審查, 經查, 該駕駛人持CI小客駕照開貨車, 很顯然, 准駕不符。

據瞭解, 該貨車司機姓李, 38歲, 戶籍平原縣, 暫住城陽區, 從事個體貨車運輸行業。 當天中午, 李某在家吃飯時喝了一杯白酒,

接到一個客戶電話讓其送貨, 於是, 李某飲酒後駕駛大貨車去拉貨途中被民警查獲。

本周以來, 城陽交警大隊持續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共查處交通違法行為3000餘起, 其中, 酒後駕車違法行為62起, 大貨車違法行為15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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