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男朋友是2010年經過朋友介紹認識的, 後來相處了一段時間感覺彼此都挺不錯的, 就在一起了。
我和女朋友在一起一共6年,
我和女朋友平時的花費挺節省的, 只因為我爸媽都是農村普通的農民, 收入很低, 而我還有一個弟弟, 所以家裡負擔挺大的, 而我爸媽也承擔不起在市區買房子的重任, 所以我和女朋友一直以來都是想靠我們自己買房子。
女朋友爸媽一直不同意女朋友和我在一起, 因為女朋友是家裡的獨女, 而且長相很漂亮, 又是大學生。 而我家境不怎麼樣, 還是一個技校畢業的中專生, 所以女朋友爸媽一直看不上我。
我在市區裡租了一個單間住, 女朋友平時都在她家裡住,
6年裡, 我打工攢了十多萬, 我女朋友上班的工資也瞞著她爸媽大部分都交給我保管。 後來我用這些錢在市區首付買了一套70多平的房子, 當做以後我和女朋友的婚房。 女朋友沒有嫌棄房子的大小, 反而很高興, 我們沒有怎麼大規模裝修, 只是簡單的裝修了一下, 而且大部分都是我和女朋友一起親手去收拾的, 連牆壁都是我們自己買了東西自己塗的, 雖然有點不倫不類, 但是兩個人都很高興, 畢竟這是我們以後的家。
後來我和女朋友去見了她爸媽, 希望可以讓我們兩個人訂婚。
礙于女朋友的軟磨硬泡, 最後女朋友的爸媽同意讓我們訂婚, 但是提出要求, 要求我家裡給我女朋友家裡20萬的彩禮, 然後房本上必須寫上女朋友的名字。
房子我買的時候就寫的我和女朋友兩個人的名字, 畢竟女朋友和我在一起這麼多年不離不棄, 而且買房的錢裡面也有女朋友的工資, 所以這一點很簡單。
只是面對20萬的彩禮, 我是真的無能為力了。 雖然我知道我這邊一般訂婚都是10萬到20萬的彩禮, 但是我是實在沒有辦法。
女朋友多次勸她爸媽,
其實與其是說要20萬的彩禮, 還不如說是想讓我知難而退。 因為女朋友爸媽知道我根本掏不出來這些錢, 而且我爸媽也掏不出來。
最後我向朋友借了一些, 我爸媽也問親戚借了一些, 只是窮在鬧市無人問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我一共只湊到十一萬。
只是女朋友爸媽不理不問, 非要20萬才肯甘休。
女朋友每天在家裡哭, 她爸媽也不讓她出門工作了, 害怕她偷偷跟我見面。 而女朋友也崩潰過, 哭著給我打電話說分手, 因為她得知我白天在公司上班, 晚上還去飯店打兼職, 覺得我太累了。
我也想過放棄,
我朋友勸過我, 說:做男人應該有尊嚴, 不能為了一個女人讓她家人隨意為難踐踏人格。
可是, 有些人真的是你寧願吃多少苦頭付出多少都想要在一起。 我很愛我女朋友, 也真的想一輩子對她好, 可是我窮。
情感獨行客有話說:其實, 很久之前有人說感情就是你愛我, 我愛你。 可是, 歷經社會變遷, 現在的感情不再是純碎的愛, 而是伴隨著金錢、家境。
我能體會窮的滋味, 因為我們都曾在一無所有的時候遇見最想珍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