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結婚有十幾年了。 我是家裡的長子, 爸媽都是農民, 當初她嫁給我的時候, 我家條件很差, 下面還有弟弟妹妹要養活。
在我們最困難的時候, 她娘家幫了我們不少。 我最開始做生意的資本, 主要也是她娘家給的錢。 那時候, 我的生意不穩定, 時好時壞的, 家裡日常花銷基本全靠她的工資。
但是, 苦日子只過了不到五年, 之後我的生意就走上了正軌, 家裡條件也好多了, 我們買了房子, 還不止一套, 她也沒再工作了, 專心在家裡做起了全職主婦。
說實話, 我曾經很感謝她, 在最艱難的時候, 她和她的家人給了我很大幫助。 她什麼都好, 唯一缺陷就是不能生孩子, 不過我從來沒有因為這個說過什麼。
生意發達後, 我加倍償還了她父母曾經對我的幫助, 她弟弟讀書、結婚、買房, 我都出了錢。 她娘家親戚有啥需要幫忙的, 我也從來都是儘量幫忙。 生意上的事情, 我也沒讓她操過心, 她只用在家裡玩就行。 捫心自問, 我算對得起她和她娘家人了。
我生意越來越忙, 經常出差在外, 她在家閑著沒事兒, 大部分時間也在打麻將。 我們之間又沒個孩子,
說實話, 我算不上什麼潔身自好的男人, 在外面做生意, 難免會沾花惹草, 但都是生意應酬, 我從來沒有對別的女人動過真感情。 可她就抓著我這點不放, 經常跟我大吵大鬧。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 我也越來越想要個孩子了。 我跟她提過這個想法, 她卻不理解我, 說我忘恩負義, 有錢了就嫌棄她了。 我承認, 如果一定要找個嫌棄她的理由, 這一點很重要。
我們吵過很多次, 後來連吵架也懶得吵了。 只要我按時給她錢, 就算我十天半個月沒回來, 她也不會過問。 我知道, 我們的感情算是到頭了, 就跟她提出了離婚。
我開出的條件很合理, 所有財產平分。
可是她卻不同意, 她說我今天所擁有的一切, 都是她和她的家庭給的。 她還說她年紀大了, 也沒有孩子, 要給自己多爭取一些。
她要我淨身出戶。 她還拿出了我“鬼混”的證據, 說我婚內出軌在先。 但是, 她沒有逼我離婚。 她不會打理生意, 她知道這些財產就算給了她,
她再也不管我在外面做什麼了,
只要不帶人回家就行,
她只要我給她錢。
我們的婚姻就這樣不死不活的維持著,
我已經習慣了,
也許這就是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