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錯信他人虛構的項目, 被詐騙數萬元。 經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判處刑罰。
被告人張某, 男, 57歲, 大學文化, 無職業。 被告人張某與被害人錢某于2014年12月相識。 2015年2月, 被告人張某謊稱某醫藥公司授權其負責籌備某醫院醫療設備採購等事宜, 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讓其幫忙聯絡項目合作方, 承諾項目成功後向其支付10萬元感謝費。 其後, 張某以促成該專案需要送禮的虛假理由, 騙取被害人8萬元。 被害人錢某發現被騙後報警, 張某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
本案中, 被告人張某無視國家法紀,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詐騙他人財物, 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經審理, 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 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人民幣77000元。 (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