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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政府規定,美聯航等航空公司將不必充分補償撞座乘客

(首次在譯言上譯英文, 請大家多多指教!!)

依據政府規定, 美聯航等航空公司將不必充分補償撞座乘客

到目前為止, 很多人已經看過那段“逐客”視頻——一名帶血的男子被強行拽離即將從芝加哥飛往路易維爾的美聯航3411航班。 美聯航公司聲稱, 為了使乘客讓出座位, 以安排4名必須趕到路易維爾的乘務人員上機, 公司方面給出了每人1000美元的補償金(部分報導中稱800美元)。 可自願讓座的乘客仍然不足。 對此, 美聯航沒有繼續增加補償金, 竟鋌而走險, 將乘客“踢出”飛機。

此事將航空公司一直以來超額預售的普遍慣例拽到了聚光燈下。

新澤西州州長克裡斯·克利斯蒂甚至呼籲政府嚴禁此類“慣例”。 而關於超額預售的一些問題似乎要歸咎於美國交通部的一條模糊不清的規定。

超額預售, 即售出票數超出航班原有座位數。 這一操作實際上對航空公司與乘客都有好處。 一方面, 航班可以滿員起飛。 與缺員相比, 這意味著航空公司將獲得更高的利潤。 另一方面, 雖然部分乘客可能錯過預期航班, 但超額預售降低了缺員的幾率, 使航空公司可以保持相對較低的票價, 從而為乘客提供了方便。 “要麼坐上你預訂的航班, 要麼損失全部的機票費。 ”與這種單一僵化的出行方式不同, 航空公司可以提供給乘客更多的選擇。 錯過預訂航班不會妨礙乘客到達目的地,

具有靈活性的票價允許他們通過一些附加費用隨意改變出行計畫。 即便是不可退的票也能通過手續費改簽。

問題發生在航空公司計算失誤且訂票乘客未缺席的時候。 通常情況下, 機組人員會遵循市場規律, 通過加付足夠的補償金使乘客主動讓出座位, 接受調整。 2015年共有505000名乘客在這種方式下自願接受調整, 另有46000名乘客屬於非自願接受調整。

但美國交通部卻拿出了一條鼓勵強制調整的規定——顯然, 與自願調整相比, 這種方式不受乘客的歡迎。 該規定明確指出:如果乘客受到強制調整, 航空公司將支付約合單程票價2-4倍的罰金, 罰金上限為1350美元。 這條規定變向鼓勵著航空公司將目光瞄準到低票價乘客身上,

而這些人通常也是整架飛機上最窮的旅客。 所以, 雖然美聯航宣稱自己付了1000美元, 可這4名不幸被告知離機的乘客最終可能只獲得不到一半兒的補償金……如果他們買了200美元優惠價往返機票的話。 設立如此低的門檻, 美國交通部仿佛是在明目張膽地邀請航空公司以極端方式驅趕乘客。

航空公司運費協議的保留條款對乘客權利作出了限制, 其中明確指出:乘客可以被強制調整。 如果美國交通部想規定關於強制調整的法律內容, 他就需要給乘客更多的權益——例如廢除上面的罰金規則(雖然無法像克利斯蒂州長說的那樣禁止超額預售)或者拿出相應的措施以確保航空公司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將催生出更加依靠市場的結果。 如果禁止強制調整, 航空公司將沒有其他選擇, 只能支付由市場定價的補償金, 使乘客主動離機。 同樣的, 如果航空公司方面的責任沒有被掩蓋, 他們也會變得更加“慷慨”, 以避免處理一系列法律細則時所消耗的邊際成本。

既然航空公司基於自由市場標價, 他們願意承擔的風險自然也需要通過自由市場來解決。 所以在周日那天, 美聯航本應該通過加付足夠的補償金使一些乘客主動離機, 可最終卻強制乘客下機。 因為他十分清楚這一行為的代價很低——只不過是來自政府“彬彬有禮”的觀察罷了。

當然, 如果美聯航有一些公共財政意識, 他就該雇一輛車, 花上5個小時, 把自己的乘務人員安穩地送到路易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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