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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羅強☆禁☆姦還花鉅資封口受害者?德國媒體沒節操的曝料你別信

人怕出名豬怕壯。 作為當今足壇數一數二的王者, 剛剛在周中實現俱樂部歐戰百球豐功偉績的C羅的好日子立馬被打亂了。 本週五晚, 在世界上享有盛名的德國《明鏡週刊》放出猛料, 讓人震驚。 該雜誌言之鑿鑿稱C羅曾在8年前於美國拉斯維加斯度假期間, 強姦了一名美國女子, 鬧到警局之後, 葡萄牙球星向受害女子支付了37.5萬美元, 息事寧人。 可《明鏡週刊》所說的就一定是真的嗎?想想該刊在北京奧運前連續發佈的對華偏見報導吧……

根據《明鏡週刊》的說法, C羅在8年前——具體是2009年6月12日的傍晚, 在拉斯維加斯著名的奢華之地——棕櫚廣場酒店, 強行和一名美國女性發生了性關係。 C羅當晚住的是57306號套房, 每晚價格1000美元, 這對於日進鬥金的葡萄牙球星來說, 九牛一毛。 正是在這裡, C羅對在夜總會中相識, 並隨其一起來到酒店的女士進行了強姦。 據稱, 這位女性和一位女伴到套房的時候,

C羅和朋友們正在泳池裡, 當她去換泳衣時, 尾隨而至的C羅先是和她接吻, 然後將她扔到了床上, 不管其一度試著用雙手進行自我防衛, 還是將她強姦了。 “我一直不停地喊:‘不, 不, 不!’我在生命中還從未那麼害怕過。 ”《明鏡週刊》找到的受害人如是回憶道。

按照《明鏡週刊》的說法, 次日下午, 受害人便去警局報警, 但自始至終不願把嫌疑人的名字說出來, 只提到他是公眾人物、運動員。 到了半年後, 受害人和C羅在2010年1月12日簽下協定, C羅支付37.5萬美元, 而受害人撤銷指控並對此事保密。 當時C羅沒有出面, 代替他簽字的是其律師卡洛斯·奧索裡奧。

一切說得有鼻子有眼, 不是嗎?可請注意所謂強姦發生的時間——2009年6月12日!那個夏天, 轉會大鱷門德斯苦心將C羅從曼聯運作到皇馬, 近億歐元的身價讓他的客戶刷新足壇轉會費紀錄。 在那樣的情況下, C羅的經紀團隊顯然會更加嚴格要求葡萄牙球星, 更不用說當時C羅已經不是毛頭小夥, 職業生涯已經成功的他犯不著為了一時生理需求,

要在美國強姦女子。 要知道, 在拉斯維加斯所在的內華達州, 強姦可是僅次於蓄意謀殺的惡劣犯罪行為, 通常情況下強姦罪犯可能在監獄裡度過後半生。 就算C羅管不住自己的襠部, 找個高級妓女總不是難事, 何況他英姿颯爽, 主動送上門的骨肉皮還能少了?值得一提的是, 就在2009年6月11日, 曼聯通過官方網站宣佈接受皇馬針對C羅的8000萬英鎊報價, 你能相信C羅轉頭就在12日進行強姦?這日子選的也怕是太巧了點兒吧……

說是《明鏡週刊》這次嘗試過聯繫所謂受害人, 希望她站出來講兩句。 可無論她, 還是其家人、朋友和律師, 都沒有人願意出面。 保密協議?確實, 這自然是阻礙他們發聲的最大壁壘。 可既然是保密協議,

《明鏡週刊》怎麼就能確定犯事人是C羅呢?這一報導的一切都寄託在所謂受害人針對C羅的控訴信上, 可你防不住這曝料人說假話啊!出了問題, 你《明鏡週刊》能負責嗎?實際上, 連該雜誌披露的警局記錄中, 你都找不到任何和C羅能扯上關係的名字, 記錄中的化名所指的可以是任何一個人。

需要指出的是, 《明鏡週刊》第一次和這所謂受害人取得電話聯繫, 乃是3月底的事情。 可為何該雜誌等到皇馬和拜仁歐冠1/4決賽兩回合交戰之間的週五, 才將猛料放出呢?難道是想擾亂C羅心智, 影響其競技狀態?對此, 《明鏡週刊》自己心裡必然和明鏡一樣……

C羅一方已經作出聲明,將對《明鏡週刊》的不實報導進行全方面的反擊。“所謂的受害者拒絕透露她的身份,從而難以證實故事的真實性。所有的情節都以沒有任何簽字的檔為基礎。在檔中,相關方的身份都是以代號顯示。律師之間通信的電子郵件中,沒有任何一處提到C羅。C羅本人不知道所有檔是否真實。所謂的受害者說她發給C羅一封信,但他卻從來沒有收到過。”

這不是C羅第一次和強姦扯上關係。早在2005年,他就被稱涉嫌在倫敦實施了一起強姦,一名女性聲稱自己受到了C羅和另一名男子的侵犯。當時,C羅接受了警方的調查,但否認了所有針對自己的指控。1個月後,因為證據不足,該案件最終被警方撤銷。

當然,這一次無論事情真假,《明鏡週刊》都已經贏了。髒水一旦潑到C羅身上,想要擦乾淨可不容易。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上,沒有那麼多人願意從一而終追蹤一條新聞的發展,更多人不過是掃到一眼標題,便在心中烙上了帶有成見的觀點。能做到把C羅和強姦聯繫在一起,並讓它成為全世界的熱議話題,《明鏡週刊》的編輯部裡理應會響起掌聲吧……

C羅一方已經作出聲明,將對《明鏡週刊》的不實報導進行全方面的反擊。“所謂的受害者拒絕透露她的身份,從而難以證實故事的真實性。所有的情節都以沒有任何簽字的檔為基礎。在檔中,相關方的身份都是以代號顯示。律師之間通信的電子郵件中,沒有任何一處提到C羅。C羅本人不知道所有檔是否真實。所謂的受害者說她發給C羅一封信,但他卻從來沒有收到過。”

這不是C羅第一次和強姦扯上關係。早在2005年,他就被稱涉嫌在倫敦實施了一起強姦,一名女性聲稱自己受到了C羅和另一名男子的侵犯。當時,C羅接受了警方的調查,但否認了所有針對自己的指控。1個月後,因為證據不足,該案件最終被警方撤銷。

當然,這一次無論事情真假,《明鏡週刊》都已經贏了。髒水一旦潑到C羅身上,想要擦乾淨可不容易。在這個浮躁的社會上,沒有那麼多人願意從一而終追蹤一條新聞的發展,更多人不過是掃到一眼標題,便在心中烙上了帶有成見的觀點。能做到把C羅和強姦聯繫在一起,並讓它成為全世界的熱議話題,《明鏡週刊》的編輯部裡理應會響起掌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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