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龔昊 汪華平)3月14日18時50分, 嵐皋縣公安局指揮中心110接群眾報警稱:“其駕駛摩托車行駛至G541國道157公里加300米(小地名:平溪河一口印)處時, 被一輛同向行駛的白色貨車掛倒受傷, 肇事車輛向縣城方向逃逸”。
接警後, 縣公安局高度重視, 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郭子平通過釘釘移動警務平臺靠前指揮,交警、治安、指揮中心110、合成作戰室迅速集結, 成立工作專班。 交警大隊快速趕赴事故地點救助傷者、勘察現場、設卡攔截、尋找嫌疑車輛;指揮中心110、治安、合成作戰室互相協作, 調取事故沿線道路的監控資料、追蹤嫌疑車輛軌跡。
在經過認真比對, 認定該車系3.14交通事故肇事案肇事車輛, 在種種證據面前, 駕駛員任某對其肇事逃逸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 傷者傷情穩定, 無生命危險, 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