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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財稅政策

4月15日下午, 中國經濟學家高端論壇(2017)“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財稅政策”分論壇在浙江財經大學舉行。 浙江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廣仁、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教授、武漢大學經管學院財政與稅收系主任盧洪友、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劉怡、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付文林、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白彥鋒、哈爾濱商業大學元黨委書記曲振濤、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科研處副處長林森、浙江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助理方紅生、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助理汪昊等十位專家應邀出席。

浙江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李永友教授主持了此次分論壇。

浙江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廣仁博士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 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與現場的與會嘉賓、師生們分享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營改增, 是近幾年稅收改革領域的重頭戲, 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 首先, 他回顧了我國全面推開營改增的基本情況, 認為這是中央作出的正確決策, 對推進經濟轉型升級意義重大。 增值稅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增值額課征, 稅不重征;二是普遍徵收, 環環相扣, 有效防止偷漏稅;三是稅收中性, 促進經濟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國自1979年引入增值稅後,

在實施過程中得以不斷發展與改革, 是一個比較先進科學的制度, 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發展的稅收制度。

周廣仁主任認為, 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 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措施。 第一, 是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需要, 有利於減輕服務業稅收負擔、擴大外部需求、促進服務業貿易出口。 第二, 是促進第二產業轉型升級的需求, 能夠促進主輔分離、加快科技創新發展、促進去庫存擴投資。 第三, 是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的需要。 一使小規模試點納稅人實現全面減稅, 二使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總體降低, 三使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負下降。

周廣仁主任回顧了浙江省從2013年開始試點到2016年的營改增減稅情況,

認為營改增減輕了企業負擔, 振興了第三產業, 促進了第二產業的轉型升級。 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特別是降低杠杆方面, 營改增有重要的積極作用。

武漢大學盧洪友教授提出,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審慎使用財政政策。 盧洪友教授首先從我國長期的短缺經濟何以變成當前產能過剩的問題談起, 認為當前的主要矛盾是私人物品過剩, 而非公共物品並沒有過剩, 伴隨著城鎮化進程, 還需進一步均等化、提升供給水準。 同時, 私人物品的過剩也不是絕對的, 主要集中在低端、技術不夠密集(或技術門檻較低)的產品領域, 在政府無序競爭、市場無序競爭的環境下, 產生了結構性過剩問題。 而私人物品中的高端產品仍然是供給不足的。

他認為其中的原因有三:一是中國工業化進程有其特殊性。 前三次工業革命, 中國都錯過了, 早年實行的是計劃經濟, 不能全面、可持續、大規模地推進工業化, 直到第四次工業革命(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興起), 中國才有參與。 對於前三次工業革命帶來的衝擊, 別的國家是在緩慢消化的, 但是我國改革開放迄今不過40年, 還不及消化一次革命衝擊所需的長週期。 因此, 中國工業化進程的特殊性導致了矛盾疊加的特殊性, 資金、資源都會出現短缺。 第二, 儘管中國的改革也是漸進性的, 但是無序的競爭(市場的無序競爭加上政府的無序競爭)就會伴生出一系列的矛盾。 產權、信用等一系列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在此過程中應得以漸進性地完善,
而中國是在不斷摸索中前進。 各級地方政府在此過程中還在爭消費品市場、爭技術、爭資金、爭人才, 各種無序競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如十二五期間, 15個省把鋼鐵、煤炭作為該省的重要產業, 這勢必會導致產能過剩, 供給結構就無法適應現代市場的需求。

面對這樣的工業化進程, 疊加式矛盾, 財政如何解決?盧洪友教授提出:短期治標, 長期治本。 在短期, 財政應著力於“一降一補”。 “降”, 即宏觀稅費負擔率有下調的空間, 降稅費與促公平並行。 “補”, 補短板, 應充分發揮財政的積極作用, 適應新變化,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 在長期, 必須要改變財政制度, 要從財政宏觀調控轉變為國家治理, 不能光盯著經濟增長,還要從方式上進行轉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構造一個規範、公平、透明的機制,為各經濟主體的長期運行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礎。

北京大學劉怡教授從稅制角度談製造業競爭力問題。她首先例舉了美國稅制改革方案,簡要介紹了美國企業所得稅的結構性改革、基於消費地的先進流量稅等改革內容。認為美國的稅改實質是將聯邦企業所得稅轉較高的累進稅率變為較低的單一稅率(20%),所有經營投資可在當期全額稅前扣除,沒有費用的概念,是一項非常大膽的稅制改革,旨在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這對於中國有何借鑒意義呢?劉怡教授認為,中國的所得稅也可以搞退稅改革。與美國稅制不同(美國的增值稅是在產品進入流通環節才開始徵收),中國大量的增值稅在產品還沒上市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徵稅了。比如創新初創階段的企業就會因此積壓大量的資金,如果產品沒有研發成功,或者是處於庫存狀態,企業代付的增值稅就會變成企業真實的稅收,進而弱化中國製造業企業的競爭力。不過,在此改革過程中,要處理好各級政府間的利益分配也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上海財經大學的付文林教授從供給側改革的經濟背景出發,分析了供給側改革與供給經濟學的異同,進而談及他對供給側改革中的財稅政策、財政風險、供給側與需求側的協調等問題的看法。他認為,中國經濟保增長,不僅要擴大內需,更重要的是糾偏。要對產能過剩、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有一個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即對供給側進行結構性的改革。供給側改革中,減稅政策是突破口,但不應該是重點。當然,在美英等國際減稅浪潮下,中國的企業和居民稅負必然會有一個不斷下降的趨勢。但是在未來,減稅會慢慢淡化,不是最重要的點。供給側改革的核心是要加強經濟運行中的均衡,讓富裕起來的中國人有地方花錢。過去主要是通過房地產消化,但其風險越來越大,負面影響越來越大,對實體經濟的傷害很大,已嚴重制約了實體經濟的發展。供給側改革與供給學派經濟學之所以顯著不同,在於供給側改革強調政策的作用方向,而不僅僅是要增加供給的問題。“三去一降一補”有些並非是傳統意義上的供給問題。他認為,關於“三去一降一補”,目前圍繞著稅收、社保等財政收入層面的討論比較多,而財政支出政策的針對性關注相對較少。而事實上,營商環境、人力資源積累、小微科技企業的創新激勵等,財政支出政策往往更有針對性。他認為,減稅的空間並不大,有發債的能力或潛力的,還是集中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基於這樣的判斷,還是要從財政支出方面作針對性的安排更為合適。另外,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始終是經濟運行的品質,企業競爭力依賴於改進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創新積極性,企業的活躍度高了,各類供給側方面的矛盾才能夠逐步化解。供給側改革,本質上是產業結構升級,因此科技創新能力必須要提升。同時,他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然會帶來政府債務擴張問題。地方政府的籌資能力是很“強大”的,不能僅僅通過赤字率、債務負擔率、債務依存度、償債率等政府會計指標來評價,所以中國的財政擴張可以力度大一些,若中央政府能多承擔一些債務風險的話,採取政府債務擴張可能是一個好途徑,但其中還有很多細的問題要處理。最後,他認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實現供求關係新的動態均衡。財稅政策要注意度的把握,不能割裂供需關係,要切實改善居民的收入水準,切實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白彥鋒教授把我國的稅制改革比喻成一個“棋局”,與大家分享了如何下好中國稅制改革這盤“好棋”的觀點。他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比喻為我國現行稅制當中的“雙路車”,威力巨大;消費稅比作“連環炮”,對於中央稅、宏觀調控作用導向明顯;“個人所得稅”因其調節作用一直不夠明顯而被喻為“臥槽馬”;環境保護稅則被視為“防守相”,意義在於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防守,解決企業生產對環境的負外部性問題。房產稅是“過河卒”,這是一個很容易被忽視的稅種(2016年僅2221億元,占總稅收收入的1.7%),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國計民生,特別是我國目前正在推進房地產稅改革,一旦房產稅過河變成了房地產稅,就無人再敢忽視了。除以上明星稅種之外,其他零星稅種一起作用,構成了這一整盤“棋局”。此外,白彥鋒教授還就貿易順差與環境保護問題談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西方國家提出“國際貿易再平衡”的同時,我們要提出“生態環境再平衡”。出口退稅力度在進一步加大,但同時本土生產的負外部性也在加強。貿易形勢實際上是在為他人做嫁衣。儘管貿易順差了,但生態也在惡化,本國居民為此承受著沉重的代價。未來,要從貿易順差導向過度到輸出資本、輸出技術、輸出智慧財產權、輸出管理模式的高級階段。

浙江大學方紅生教授主要就“中國財政收入集權過高嗎?”這一問題做出回答。方教授等人關注再分配過程,基於現有文獻,提出了名義、真實、淨集權三個維度的財政收入集權的概念。並基於一系列實際資料,發現五大典型事實,從而對中國財政收入集權過高說提出了嚴重質疑。第一,以預算內名義集權指標衡量中央集權程度的傳統方法大大高估了中國財政收入集權的程度。第二,雖然分稅制改革後的預算內名義集權大大高於1990-1993年間的財政包乾時期的名義集權,但是預算內真實集權和淨集權則明顯低於前期。第三,三個維度的財政收入集權,在2007年後都表現出顯著的下降趨勢。第四,從國際可比的角度看,無論用哪一個維度的集權指標來測算,中國都是財政集權程度最低的國家。第五,從作為改革風向標的名義集權來看,全球有高達89%的國家的名義集權程度是在60%以上。因此,方紅生教授認為,無論是哪個指標來看,都表明中國是一個分權過度的國家。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科研處林森副處長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財稅政策的原則、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等四個方面分享了他的觀點。堅持三個原則:一要遵循經濟規律(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等),使得政策的出臺符合經濟規律;二要遵循社會規律(動態發展的過程),要根據各區域不同時期不同特點做微調,允許地方有所創新;三要遵循自然規律(“兩山”理論),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體的目標:“三去一降一補”,這綜合概括了當前社會發展的五大要求。每個時期有不同的矛盾,現在的突出矛盾集中在這五個方面,因此財稅政策制定方面也要以此為目標。具體要求:一要有可操作性;二要經濟與社會相協調,充分考慮社會公平問題;三是財稅政策要與其他的社會政策相配合,不能動物拉車,各拉各的。四要創新與規範並重,在稅收征管、政策制定時要不斷地運用新技術、新思路、新方法。具體舉措:第一,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若參照OECD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中位數水準,將稅率降到20%,浙江省會減稅100多億的稅收收入,按照現行體制地方財政需承受40多億的負擔,目前浙江省的財力完全可以承擔,因此我們可以有所作為。第二,從結構上著力。如土地使用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可以進行結構性調整。第三,財政與稅收的配合。財政對初創企業做好引導和扶持。初創企業沒有產生利潤,所以需要財政的引導基金去引導,還需要一定的扶持資金加以扶持,在運營之後,財政退出,稅收政策跟進。在時間上、環節上,財政和稅收發揮不同的作用。第四,要保住底線。社保費要地稅來征,因此有責任督促企業織好社保安全網。第五,運用好互聯網技術,對企業發展做好調研,不要急於徵稅。

中央財大汪昊副教授圍繞公共產品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問題,從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含義的解讀開始,分別就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行分析,指出在現行財政壓力下,需進一步推進改革,一要分清公共產品還是私人產品(如供暖、共用自行車),厘清政府作用邊界;二要分清政府供給、政府生產、政府購買,由政府提供不一定等於需要政府生產,可以考慮私人生產、政府購買的方式。進一步,他還分析了兩類產品供給的關係,認為在資源一定的情況下,兩類產品存在競爭關係,此消彼長。但同時供給側改革中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也應並舉,要使得勞動、資本、土地等要素從低生產率轉向高生產率,並最終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進而提高中國經濟增長品質。此外還需推進公共領域的改革,有利於釋放出生產要素,使兩部門的效率均提高。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教授給大家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解決什麼問題?二是財稅政策並非“萬能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財稅政策能起多大作用?郭教授認為,“新常態”有三核心概念,即速度(降速)、結構(轉型升級)、驅動力(創新驅動)。但如果說6.5%的增速是中速的話,那為何還要說當前的中國經濟處於低迷狀態呢?此外,郭教授也指出,現下很多地方政府推進供給側改革過於急功近利,雖然見效快,但潛在的問題很多。例如“去庫存”,主要是解決房地產的積壓問題。但現下房產庫存下來的同時,房價卻在翻番,為此老百姓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可能也是政府沒有意料的。再者,公共產品到底由誰提供?一定要處理好資金來源與利益分配的問題。另一方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邊要減稅,一邊要增加公共產品供給,地方政府勢必會出現資金缺口,就得借債,歐洲國家就給我們一個前景預示了。因此,郭教授強調,供給側改革是一個長期的事兒,不能太著急。再者,如何更有針對性?郭教授認為,要用財稅政策來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話,減稅方面最有用的就是降企業所得稅。社保費降1個點,杯水車薪,降5個點,企業有感覺了,但是養老口的缺就無法填補了。企業所得稅從25%降到18%或者15%,企業會真的感覺到負擔減輕。也就是說,降流轉稅,只能提高產品競爭力,但對稅負沒有太大作用,唯有從企業所得稅身上入手。

哈爾濱商業大學原黨委書記曲振濤教授很贊同其他專家們的意見,指出當前我國經濟處於三期矛盾疊加期,地方政府寅吃卯糧問題很嚴重,中央轉移支付對於地方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要宏觀地發揮財政作用。同時,創新驅動也得從宏觀層面來考慮,要從長期的視角來看。我國的規律與世界一樣,一是利益驅動,二是科技的驅動。離開了利益,就是離開了人,所有的改革都無從談起。未來世界的經濟發展,要靠美國和歐洲的高科技、以及中國的城鎮化。中國對於世界發展的貢獻重大,因為經濟體量巨大。那麼中國經濟還有沒有救了?曲教授認為,如果農地不流轉,綠水青山、有機農產品都無法實現。只有利益機制和懲罰機制連成串地出現,才能使改革有實效。

不能光盯著經濟增長,還要從方式上進行轉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主要作用,構造一個規範、公平、透明的機制,為各經濟主體的長期運行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礎。

北京大學劉怡教授從稅制角度談製造業競爭力問題。她首先例舉了美國稅制改革方案,簡要介紹了美國企業所得稅的結構性改革、基於消費地的先進流量稅等改革內容。認為美國的稅改實質是將聯邦企業所得稅轉較高的累進稅率變為較低的單一稅率(20%),所有經營投資可在當期全額稅前扣除,沒有費用的概念,是一項非常大膽的稅制改革,旨在提升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這對於中國有何借鑒意義呢?劉怡教授認為,中國的所得稅也可以搞退稅改革。與美國稅制不同(美國的增值稅是在產品進入流通環節才開始徵收),中國大量的增值稅在產品還沒上市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徵稅了。比如創新初創階段的企業就會因此積壓大量的資金,如果產品沒有研發成功,或者是處於庫存狀態,企業代付的增值稅就會變成企業真實的稅收,進而弱化中國製造業企業的競爭力。不過,在此改革過程中,要處理好各級政府間的利益分配也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上海財經大學的付文林教授從供給側改革的經濟背景出發,分析了供給側改革與供給經濟學的異同,進而談及他對供給側改革中的財稅政策、財政風險、供給側與需求側的協調等問題的看法。他認為,中國經濟保增長,不僅要擴大內需,更重要的是糾偏。要對產能過剩、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有一個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即對供給側進行結構性的改革。供給側改革中,減稅政策是突破口,但不應該是重點。當然,在美英等國際減稅浪潮下,中國的企業和居民稅負必然會有一個不斷下降的趨勢。但是在未來,減稅會慢慢淡化,不是最重要的點。供給側改革的核心是要加強經濟運行中的均衡,讓富裕起來的中國人有地方花錢。過去主要是通過房地產消化,但其風險越來越大,負面影響越來越大,對實體經濟的傷害很大,已嚴重制約了實體經濟的發展。供給側改革與供給學派經濟學之所以顯著不同,在於供給側改革強調政策的作用方向,而不僅僅是要增加供給的問題。“三去一降一補”有些並非是傳統意義上的供給問題。他認為,關於“三去一降一補”,目前圍繞著稅收、社保等財政收入層面的討論比較多,而財政支出政策的針對性關注相對較少。而事實上,營商環境、人力資源積累、小微科技企業的創新激勵等,財政支出政策往往更有針對性。他認為,減稅的空間並不大,有發債的能力或潛力的,還是集中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基於這樣的判斷,還是要從財政支出方面作針對性的安排更為合適。另外,供給側改革的關鍵始終是經濟運行的品質,企業競爭力依賴於改進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創新積極性,企業的活躍度高了,各類供給側方面的矛盾才能夠逐步化解。供給側改革,本質上是產業結構升級,因此科技創新能力必須要提升。同時,他提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必然會帶來政府債務擴張問題。地方政府的籌資能力是很“強大”的,不能僅僅通過赤字率、債務負擔率、債務依存度、償債率等政府會計指標來評價,所以中國的財政擴張可以力度大一些,若中央政府能多承擔一些債務風險的話,採取政府債務擴張可能是一個好途徑,但其中還有很多細的問題要處理。最後,他認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實現供求關係新的動態均衡。財稅政策要注意度的把握,不能割裂供需關係,要切實改善居民的收入水準,切實提升居民的消費能力。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白彥鋒教授把我國的稅制改革比喻成一個“棋局”,與大家分享了如何下好中國稅制改革這盤“好棋”的觀點。他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比喻為我國現行稅制當中的“雙路車”,威力巨大;消費稅比作“連環炮”,對於中央稅、宏觀調控作用導向明顯;“個人所得稅”因其調節作用一直不夠明顯而被喻為“臥槽馬”;環境保護稅則被視為“防守相”,意義在於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防守,解決企業生產對環境的負外部性問題。房產稅是“過河卒”,這是一個很容易被忽視的稅種(2016年僅2221億元,占總稅收收入的1.7%),但它關係到千家萬戶和國計民生,特別是我國目前正在推進房地產稅改革,一旦房產稅過河變成了房地產稅,就無人再敢忽視了。除以上明星稅種之外,其他零星稅種一起作用,構成了這一整盤“棋局”。此外,白彥鋒教授還就貿易順差與環境保護問題談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西方國家提出“國際貿易再平衡”的同時,我們要提出“生態環境再平衡”。出口退稅力度在進一步加大,但同時本土生產的負外部性也在加強。貿易形勢實際上是在為他人做嫁衣。儘管貿易順差了,但生態也在惡化,本國居民為此承受著沉重的代價。未來,要從貿易順差導向過度到輸出資本、輸出技術、輸出智慧財產權、輸出管理模式的高級階段。

浙江大學方紅生教授主要就“中國財政收入集權過高嗎?”這一問題做出回答。方教授等人關注再分配過程,基於現有文獻,提出了名義、真實、淨集權三個維度的財政收入集權的概念。並基於一系列實際資料,發現五大典型事實,從而對中國財政收入集權過高說提出了嚴重質疑。第一,以預算內名義集權指標衡量中央集權程度的傳統方法大大高估了中國財政收入集權的程度。第二,雖然分稅制改革後的預算內名義集權大大高於1990-1993年間的財政包乾時期的名義集權,但是預算內真實集權和淨集權則明顯低於前期。第三,三個維度的財政收入集權,在2007年後都表現出顯著的下降趨勢。第四,從國際可比的角度看,無論用哪一個維度的集權指標來測算,中國都是財政集權程度最低的國家。第五,從作為改革風向標的名義集權來看,全球有高達89%的國家的名義集權程度是在60%以上。因此,方紅生教授認為,無論是哪個指標來看,都表明中國是一個分權過度的國家。

浙江省地方稅務局科研處林森副處長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財稅政策的原則、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等四個方面分享了他的觀點。堅持三個原則:一要遵循經濟規律(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競爭規律等),使得政策的出臺符合經濟規律;二要遵循社會規律(動態發展的過程),要根據各區域不同時期不同特點做微調,允許地方有所創新;三要遵循自然規律(“兩山”理論),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體的目標:“三去一降一補”,這綜合概括了當前社會發展的五大要求。每個時期有不同的矛盾,現在的突出矛盾集中在這五個方面,因此財稅政策制定方面也要以此為目標。具體要求:一要有可操作性;二要經濟與社會相協調,充分考慮社會公平問題;三是財稅政策要與其他的社會政策相配合,不能動物拉車,各拉各的。四要創新與規範並重,在稅收征管、政策制定時要不斷地運用新技術、新思路、新方法。具體舉措:第一,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若參照OECD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中位數水準,將稅率降到20%,浙江省會減稅100多億的稅收收入,按照現行體制地方財政需承受40多億的負擔,目前浙江省的財力完全可以承擔,因此我們可以有所作為。第二,從結構上著力。如土地使用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可以進行結構性調整。第三,財政與稅收的配合。財政對初創企業做好引導和扶持。初創企業沒有產生利潤,所以需要財政的引導基金去引導,還需要一定的扶持資金加以扶持,在運營之後,財政退出,稅收政策跟進。在時間上、環節上,財政和稅收發揮不同的作用。第四,要保住底線。社保費要地稅來征,因此有責任督促企業織好社保安全網。第五,運用好互聯網技術,對企業發展做好調研,不要急於徵稅。

中央財大汪昊副教授圍繞公共產品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問題,從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含義的解讀開始,分別就私人產品和公共產品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行分析,指出在現行財政壓力下,需進一步推進改革,一要分清公共產品還是私人產品(如供暖、共用自行車),厘清政府作用邊界;二要分清政府供給、政府生產、政府購買,由政府提供不一定等於需要政府生產,可以考慮私人生產、政府購買的方式。進一步,他還分析了兩類產品供給的關係,認為在資源一定的情況下,兩類產品存在競爭關係,此消彼長。但同時供給側改革中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也應並舉,要使得勞動、資本、土地等要素從低生產率轉向高生產率,並最終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進而提高中國經濟增長品質。此外還需推進公共領域的改革,有利於釋放出生產要素,使兩部門的效率均提高。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院長郭慶旺教授給大家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解決什麼問題?二是財稅政策並非“萬能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財稅政策能起多大作用?郭教授認為,“新常態”有三核心概念,即速度(降速)、結構(轉型升級)、驅動力(創新驅動)。但如果說6.5%的增速是中速的話,那為何還要說當前的中國經濟處於低迷狀態呢?此外,郭教授也指出,現下很多地方政府推進供給側改革過於急功近利,雖然見效快,但潛在的問題很多。例如“去庫存”,主要是解決房地產的積壓問題。但現下房產庫存下來的同時,房價卻在翻番,為此老百姓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可能也是政府沒有意料的。再者,公共產品到底由誰提供?一定要處理好資金來源與利益分配的問題。另一方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邊要減稅,一邊要增加公共產品供給,地方政府勢必會出現資金缺口,就得借債,歐洲國家就給我們一個前景預示了。因此,郭教授強調,供給側改革是一個長期的事兒,不能太著急。再者,如何更有針對性?郭教授認為,要用財稅政策來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話,減稅方面最有用的就是降企業所得稅。社保費降1個點,杯水車薪,降5個點,企業有感覺了,但是養老口的缺就無法填補了。企業所得稅從25%降到18%或者15%,企業會真的感覺到負擔減輕。也就是說,降流轉稅,只能提高產品競爭力,但對稅負沒有太大作用,唯有從企業所得稅身上入手。

哈爾濱商業大學原黨委書記曲振濤教授很贊同其他專家們的意見,指出當前我國經濟處於三期矛盾疊加期,地方政府寅吃卯糧問題很嚴重,中央轉移支付對於地方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要宏觀地發揮財政作用。同時,創新驅動也得從宏觀層面來考慮,要從長期的視角來看。我國的規律與世界一樣,一是利益驅動,二是科技的驅動。離開了利益,就是離開了人,所有的改革都無從談起。未來世界的經濟發展,要靠美國和歐洲的高科技、以及中國的城鎮化。中國對於世界發展的貢獻重大,因為經濟體量巨大。那麼中國經濟還有沒有救了?曲教授認為,如果農地不流轉,綠水青山、有機農產品都無法實現。只有利益機制和懲罰機制連成串地出現,才能使改革有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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