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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竊皇宮金杯,宋徽宗竟然龍顏大悅

推薦:晏幾道:柳岸癡情色一生

文/王崇菊

【作者簡介】王崇菊, 一名鄉村語文老師, 喜歡讀書, 喜歡將日子記錄, 喜歡把每一個值得銘記。

工作之餘, 將散亂的思想整理成文。

【本文由作者授權發佈】

(南宋《觀燈圖》局部)

近段時間癡迷宋詞, 接觸詩詞, 接觸詩詞人所處的時代, 對宋代愛恨交織, 對宋朝的皇帝亦是愛恨交織。

譬如徽宗, 若是站在藝術的角度, 我絕對粉他, 如果可能想拜他為師,

學習他的書法——瘦金體, 再跟隨他學學繪畫, 寫寫詩詞, 彈彈小曲, 在小情小意中不亦樂乎, 將單調的生活過得有滋有味;若是從國家角度, 我百分之百的憤恨他, 好好的國家被他的玩物喪志, 惟奸臣唯命是從, 不顧全大局, 不以國家為己任的個人情緒毀壞, 一步步走向墮落, 使國家的命運岌岌可危。

然, 不得不承認, 宋徽宗的時代, 人們的日子過得還是像模像樣的。

當時, 對公務員的待遇相當好, 福利很高, 各項措施很好, 衣食住行都安排的妥妥的。 有人對工資進行計算, 一般的公務員級別一個月的工資都在幾千元, 甚至萬元以上。 級別高的, 不僅自己工資節餘許多, 連家人都有賞賜, 因此, 那時的官員家屬大都不用工作, 家裡有妻有妾,

僕人成群。 時不時在花樓喝喝酒, 跟歌妓打打情罵罵俏, 搞點婚外情, 可以說, 私生活頗為糜爛。

物質生活富足, 精神生活當然會被提到日程。

注重精神生活的結果, 便是上演許多的悲歡離合。

細品宋詞, 太多的詞作都是為了相思, 為了愛戀, 似乎愛情和豔遇時時刻刻發生,

上至皇帝, 下至平頭百姓。 寫家常哩短, 凡塵煙火, 親情趣味的不占大比分。 讓我疑心, 都在情啊愛的, 是不是空氣裡都是曖昧, 每個分子中都藏著誘惑。

《竊杯女子》, 只題目就讓人浮想聯翩。

什麼樣的女子, 會去偷人家的杯子?什麼狀況, 才去幹如此低智商的行為?

題目《竊杯女子》, 作者竊杯女子, 宋代一民間女子, 生平事蹟不詳, 再無下文。

仔細探看, 原來宋徽宗宣和年間, 恰逢元宵節, 大街小巷, 張燈結綵, 熱鬧非凡, 人來人往。 平日裡留戀街市的男子不必說, 三五成群, 吃著喝著, 笑著說著, 喝酒劃拳做酒令, 不醉不歸, 出盡風頭。 那些往日裡被禮教禁錮的女子們, 在這天是可以放肆一回, 到街頭巷尾看看, 不用顧忌。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東風夜放花千樹, 更吹落, 星如雨。 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 壺光轉, 一夜魚龍舞。 ”生動地呈現出元宵節日的狂歡和熱鬧。

既然盛況空前, 任誰都不願錯過。 一對新婚不久的小夫妻, 瞞著家人, 手牽手, 哼著小曲奔向街市。

人太多, 用人山人海形容都太弱。

兩個人東看看,西瞅瞅,看不完的風景,賞不完的稀罕,瞧不夠的新鮮。可能看得投入,可能一個沉迷在這個風景,另一個掙扎著看另一處風景,手一松,兩個人隔著數十人。再去尋找,再要握手,人流湧動,衝擊開去,兩人就像水裡的沙石,被急流沖散,杳無消息。

男子著急不著急,詞裡沒有體現,女子真著急。回家晚了,公公婆婆,小姑子,一幫人會責怪她,搞不好說她敗壞家風,偷偷地約會,休了她。怎麼辦?

正在此時,聽到鑼鼓喧天,官家有人大喊:“眾位鄉里鄉親,讓讓,讓讓,皇帝賜的禦酒來了,能喝的來一杯,不能喝的讓讓道。”

女子一聽,計上心頭,快快走到官兵跟前,端起一杯禦酒便喝,喝完眼睛看著周圍狂喝叫囂的男人們,又偷偷地看端酒杯的士兵,見無人注意,把喝完的酒杯藏在懷裡,準備逃之夭夭。那知,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秀色可餐的女子走到士兵跟前,如沐春風,那些小兵哥怎能放過機會,眼睛發直,口水欲流。

女子豪放的氣概,更是蓋過一幫子臭烘烘的男子,周圍看不見的自不能一睹芳容,能看到的,趁機大飽眼福。女子只看近旁的士兵,遠遠看她的人不在少數,這真是:我在樓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看我。女子的行為,被其他士兵看得一清二楚。原本的完美無缺,卻叫人始料未及。一聲大喝,抓住女子 手,搜出藏在懷裡的金杯。

幾個小兵哥,有點不懷好意,人說當朝皇帝好色,每見美女必納為己有,皇帝正在前面的鼓樓上,咱們帶她,一來邀功領賞,二來投懷送抱,說不定送美人有功,官升三級。

幾個人心懷鬼胎,把竊杯女子帶到宋徽宗跟前。

徽宗皇帝看到眉清目秀的女子,色迷迷地不斷打量,微笑著,說:“小姑娘,不必驚慌,說說為什麼要藏金杯在你懷裡,是不是跟他們開玩笑?有朕在此,會為你做主的。”

女子根本不撒皇帝一眼,正經八百,嚴肅認真,問侍衛要來筆墨紙硯,趴在徽宗皇帝的酒桌上。洋洋灑灑,揮毫潑墨,一蹴而就,一首流傳千古的詞作《竊杯女子》躍然呈現。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元宵節日,鑼鼓喧天,彩燈高懸,熱鬧異常,月圓燈如晝。我和夫君一同看花燈,手拉著手,肩並著肩,有說有笑,在大街上閒逛。

可能,我們都只顧留戀笙歌燕舞,不知不覺,兩個人走散了。我找啊找,找不到。急得滿頭大汗,心裡惶惶然。

天快亮了,該如何是好?恰好此時,皇帝您賞賜禦酒給我們喝。我計從心來,為了避免回家挨批評,藏一隻金杯做憑證。好讓家裡人知道,我在找夫君,我在看花燈,我沒有胡亂來。

義正言辭,無懈可擊,有理有節。既有小女子的柔弱,又有大女子的風度風采。

宋徽宗一聽,好玩,好有理,好個不同尋常的女子。小妮子,長得不錯,詩詞做的也很好,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我的地盤,我的天地,處處都是才子佳人,我的言傳身教夠厲害。

徽宗眼睛珠子骨碌骨碌轉,要不留下她做個妃子,跟我比翼齊飛,紅袖添香?

轉念一想,不行,看這丫頭的樣子,不是好惹的主,搞不好,來一母夜叉,整天管著我,不能尋歡問柳。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天就做回好人,讓老百姓覺得我這皇帝也能為民做主,給百姓謀福利。

好了,不用計較了,區區一個金杯,賞給你了,快快回家,跟你夫君團聚,跟家人說清楚。

等著邀功領賞的士兵,傻了眼,不是說皇帝很好色嗎?今天,這是怎麼了?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女子,歡天喜地走了。女子做的詩詞,大家爭相傳頌,女子的事蹟被史官記載下來。

《宣和遺事》載:宣和間,上元張燈,許士女縱觀。各賜酒一杯。一女子竊所飲金杯。衛士見,押至御前。女誦《鷓鴣天》詞云云。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上元節就是今天的元宵節,在宋代是非常重要,非常重大的節日。從臘月十五開始放燈,一直到元宵節後很多天。這天無論那女老少,尤其平日被關閉在繡樓的女子,被禮教約束的家庭婦女,都可以出來看燈,在街市上遊玩。

皇帝為了親民,也會出來看燈,並賜酒。

為什麼好色的徽宗沒有留下女子?

也許為了萬人空巷的面子;也許覺得女子太有趣,龍心大悅,得意忘形,就放女子一條陽關大道;也許女子太狹義,不夠嫵媚,少了歌妓三宮六院的溫柔,不是徽宗皇帝的菜。不管如何,女子回家了,詩詞流傳下來,故事成為趣聞軼事。

此詞,以鷓鴣天為詞牌,沒有過分的掩飾,語言樸素,近於口語,只把事情敘說的清清楚楚,給人眉朗目秀的清新。乾脆俐落,自然,真摯。一位難得出門,貪看熱鬧,又害怕公公婆婆譴責的聰明少婦淋漓再現。

此詞,在宋詞中別具一格,很有各色。無怪乎,宋徽宗不但不責罰,反而賞金杯給她,還派士兵送她回家。

宋徽宗有時候荒唐,有時候也正經八百幹留些趣聞。

(南宋人的元宵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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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朱鷹、鄒開歧

編輯:洪與、姚小紅、鄒舟

兩個人東看看,西瞅瞅,看不完的風景,賞不完的稀罕,瞧不夠的新鮮。可能看得投入,可能一個沉迷在這個風景,另一個掙扎著看另一處風景,手一松,兩個人隔著數十人。再去尋找,再要握手,人流湧動,衝擊開去,兩人就像水裡的沙石,被急流沖散,杳無消息。

男子著急不著急,詞裡沒有體現,女子真著急。回家晚了,公公婆婆,小姑子,一幫人會責怪她,搞不好說她敗壞家風,偷偷地約會,休了她。怎麼辦?

正在此時,聽到鑼鼓喧天,官家有人大喊:“眾位鄉里鄉親,讓讓,讓讓,皇帝賜的禦酒來了,能喝的來一杯,不能喝的讓讓道。”

女子一聽,計上心頭,快快走到官兵跟前,端起一杯禦酒便喝,喝完眼睛看著周圍狂喝叫囂的男人們,又偷偷地看端酒杯的士兵,見無人注意,把喝完的酒杯藏在懷裡,準備逃之夭夭。那知,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秀色可餐的女子走到士兵跟前,如沐春風,那些小兵哥怎能放過機會,眼睛發直,口水欲流。

女子豪放的氣概,更是蓋過一幫子臭烘烘的男子,周圍看不見的自不能一睹芳容,能看到的,趁機大飽眼福。女子只看近旁的士兵,遠遠看她的人不在少數,這真是:我在樓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看我。女子的行為,被其他士兵看得一清二楚。原本的完美無缺,卻叫人始料未及。一聲大喝,抓住女子 手,搜出藏在懷裡的金杯。

幾個小兵哥,有點不懷好意,人說當朝皇帝好色,每見美女必納為己有,皇帝正在前面的鼓樓上,咱們帶她,一來邀功領賞,二來投懷送抱,說不定送美人有功,官升三級。

幾個人心懷鬼胎,把竊杯女子帶到宋徽宗跟前。

徽宗皇帝看到眉清目秀的女子,色迷迷地不斷打量,微笑著,說:“小姑娘,不必驚慌,說說為什麼要藏金杯在你懷裡,是不是跟他們開玩笑?有朕在此,會為你做主的。”

女子根本不撒皇帝一眼,正經八百,嚴肅認真,問侍衛要來筆墨紙硯,趴在徽宗皇帝的酒桌上。洋洋灑灑,揮毫潑墨,一蹴而就,一首流傳千古的詞作《竊杯女子》躍然呈現。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

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元宵節日,鑼鼓喧天,彩燈高懸,熱鬧異常,月圓燈如晝。我和夫君一同看花燈,手拉著手,肩並著肩,有說有笑,在大街上閒逛。

可能,我們都只顧留戀笙歌燕舞,不知不覺,兩個人走散了。我找啊找,找不到。急得滿頭大汗,心裡惶惶然。

天快亮了,該如何是好?恰好此時,皇帝您賞賜禦酒給我們喝。我計從心來,為了避免回家挨批評,藏一隻金杯做憑證。好讓家裡人知道,我在找夫君,我在看花燈,我沒有胡亂來。

義正言辭,無懈可擊,有理有節。既有小女子的柔弱,又有大女子的風度風采。

宋徽宗一聽,好玩,好有理,好個不同尋常的女子。小妮子,長得不錯,詩詞做的也很好,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我的地盤,我的天地,處處都是才子佳人,我的言傳身教夠厲害。

徽宗眼睛珠子骨碌骨碌轉,要不留下她做個妃子,跟我比翼齊飛,紅袖添香?

轉念一想,不行,看這丫頭的樣子,不是好惹的主,搞不好,來一母夜叉,整天管著我,不能尋歡問柳。

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天就做回好人,讓老百姓覺得我這皇帝也能為民做主,給百姓謀福利。

好了,不用計較了,區區一個金杯,賞給你了,快快回家,跟你夫君團聚,跟家人說清楚。

等著邀功領賞的士兵,傻了眼,不是說皇帝很好色嗎?今天,這是怎麼了?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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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為了親民,也會出來看燈,並賜酒。

為什麼好色的徽宗沒有留下女子?

也許為了萬人空巷的面子;也許覺得女子太有趣,龍心大悅,得意忘形,就放女子一條陽關大道;也許女子太狹義,不夠嫵媚,少了歌妓三宮六院的溫柔,不是徽宗皇帝的菜。不管如何,女子回家了,詩詞流傳下來,故事成為趣聞軼事。

此詞,以鷓鴣天為詞牌,沒有過分的掩飾,語言樸素,近於口語,只把事情敘說的清清楚楚,給人眉朗目秀的清新。乾脆俐落,自然,真摯。一位難得出門,貪看熱鬧,又害怕公公婆婆譴責的聰明少婦淋漓再現。

此詞,在宋詞中別具一格,很有各色。無怪乎,宋徽宗不但不責罰,反而賞金杯給她,還派士兵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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